秦桧(网络图片)
近年来看了许多为秦桧翻案文章,说秦桧议和,有利于南宋百姓,甚至说什么“秦桧能够使残破的宋朝有机会修养生息,使宋朝的人民体验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然而,这些结论,在史实面前,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所谓百年和平,是完全不存在的,绍兴八年,宋金签定和约,绍兴十年,宗弼单方面撕毁条约,进攻河南陕西;绍兴十一年(1141年),绍兴和约签定;绍兴三十一年,完颜亮撕毁条约,进攻南宋,请问这所谓的“百年和平环境”从何而来?
此外我们需要明白一点,赵构和秦桧制止北伐,并不是留骂名后世的主因。当然,这点本身自然是应该谴责的,但他们最值得谴责的是:制止北伐之后,并没有内修朝政,外建武备,只盼依靠割地岁币来乞活。这个才是最大的谴责之处。也就是说,如果说赵构和秦桧是出于双方实力上考虑,而制止岳飞北伐,那么,接下来的事情,难道他们不是应该如勾践或者李世民一般,训军爱民,励精图治,提高自身实力吗?然而,很遗憾,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古今中外,无数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和平并不需要条约保障,而需要实力保证。金真有实力灭亡南宋,再多条约也没有用。南宋要立足江南,也根本不需要条约,不要忘记南北朝时期,南朝什么时候向北国签和约啦?
面对屡屡单方面撕毁和约的强大敌人,赵构和秦大丞相不修兵甲,不改善内政,只盼望割地,只盼望送钱,换取敌人的欢心。绍兴和约中,把许多本来还在宋军掌握中的战略重地,关乎国防命运的顺昌(刘琦曾在此打败兀术)、和尚原(吴家兄弟也曾在此大败兀术)、邓州(就是著名的南阳,东汉刘秀起家之地)等地方,白白割让给金国。真是理性和现实啊!
他们割让了前线战略重地,如将精锐岳家军削减,却又没有减轻百姓的赋税。也就是说,百姓在战争时所承受的负担,在“和平”时期也没有减轻。这议和,作用何来?
我们先看和议之后的南宋军备情况。秦桧对于坚持抗金的将领,是不断地加以打击和迫害的。岳飞、韩世忠自不消说,左武功大夫荣州防御使邵隆守商州时,披荆棘,立官府,招徕离散,各得其心,把商州建成强固的抗金要塞。宋金签订绍兴和约时,宋廷把商州割给了金人,他愤愤不平,后常秘密派兵,化装出境袭击。“金人报于秦桧,核心恨愤”,即把邵隆调往辰州,后“改知叙州”,并秘密派人用毒酒把他害死。叙州军民为悼念邵隆的抗金战功,“皆悲哭”之,“为之罢市”(《三朝北盟会编》卷214)。另一著名宋将李显忠,也被金使告为“私遣过界”,“秦桧怒”,即罢去他的军职(系年要录)卷157)。当时还有一位身陷敌击区的河北进士梁助,昼行夜状,历尽了千辛万苦回到南宋。他回宋后,“上书言河北事极详”,并认为“金人必举兵。秦桧怒,直决之”,把他“押赶惠州编管”(《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三月乙丑注引《赵牲之通史》。)
秦桧收回众大将兵权后,“其任将帅,必选驽才。”(《系年要录》卷169)。驽将治军“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绝;市井之习成,而训练之法坏。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系年要录》卷189)。于是兵力日弱,守将缺人。
岳家军本来有精兵十万,然而,赵构和秦桧却派了驽将田师中来接受。田师中贪饕无厌,将原张俊军的一套腐败作风,也带到鄂州军中,使鄂州驻扎御前诸军素质退化,其军纪和战斗力“非复”岳飞统兵时的“规摹”(《历代名臣奏议》卷96李椿奏,张拭《南轩先生文集》卷24《答朱元晦》)。同时,他们还对岳家军鄂州大军还进行缩编,由当年的十万大军缩减到四万九千人或五万二千人,导致这支百战雄师的极度退化。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韩家军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和约签定之后,金朝统治者“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宋廷不“敢不如命”,马上将“海州、泗州、涟水在南百姓”,“根刷过淮北。”后又写信给金朝,“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绍兴十四年,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秦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满足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此外,高宗、秦桧对于淮水、大散关以北的人民因不堪忍受金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也拒于国门之外。他们下令给宋金交界的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系年要录》卷147)
有人会问,赵构秦桧他们,强行送北方之人回去,跟军政有什么关系?原来,南宋的主要将领,如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刘锜等,都是北方人,“中兴诸将皆北人”,而他们的手下兵马,也多是北方精壮汉子。可以说,这些逃来北方流民,是宋军的作战主力。而赵构和秦桧如此举动,无疑是断绝了宋军精壮兵员,导致后来宋军战斗力大减。而且,他们的举动,也让北方的百姓和义军心寒,不敢南来,大大巩固金国的统治,削弱了南宋的边防。
这种恶果,充分体现在绍兴三十一年的宋金战争上。绍兴末年,宋军将士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王之道说:“吾之宿将,比自讲和以来,初无尺寸之劳、毫发之功。二十年间,享其富贵尊荣。……黄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养倍侈,有非言之所能尽者,孰肯披甲胄、冒锋镝、奋不顾身以拘国家之急哉?”(王之道:《祖山集》卷二十《与汪中丞画一厉害札子》)。
结果,尽管有名将刘锜指挥,而且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其中固然有刘锜生病的缘故,但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赵构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军备荒废了,那民政如何?是不是在议和之后,减少了军费,百姓就过上好日子呢?这个答案,也是否定的。在秦桧当政期间,压榨重重,民穷财尽。正如胡铨所说:“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
在过去战争期间,赵构秦桧之流,曾以“济军用”为名,向人民预借赋税,但战争结束后,是否归还或者减免赋税呢。恰恰相反,赋税不仅减免,还增加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系年要录》卷155)。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系年要录》卷156),民不堪命。政府本来有官田,在战争结束后,本来应该减免租的,结果如何呢?绍兴十二年(1142)高宗下诏,命诸路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划佃”(《系年要录》卷147)。请问某些为秦大丞相辩护的网友,战争都结束了,为何百姓负担并没有减少呢?如果是百姓无法负担军费开支,为何现在他们还要承担比军费开支更重的赋税呢?
其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些东西,都流入秦大丞相的口袋了。秦桧其家“富敌于国”(宋史秦桧传)。秦府的府库财富,超过了高宗的“左藏数倍”(《系年要录》卷169)。凡宫廷所稀缺的物品,他家都应有尽有啊!
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系年要录》卷169.),故此在他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他们为了媚秦,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即如史书所论 “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系年要录》卷155)。在他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 《系年要录》卷170)。当时的南宋百姓,是何等悲惨!哪里谈得上“富足”二字!
若这些赋税只是临时增加也罢,最可怕的是,这些赋税一旦增加,就没有回头的可能。甚至出现赵构愿意,秦大丞相还不愿意的情况呢。绍兴二十三年(1153),江西帅臣张守奏请减免当年百姓历年积欠的预买、和买之费,高宗欲准其所奏,但“时秦桧为相,方损度为月近,且日虞四方财勇之不至,怒而不行”。并在各地,还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百姓责要缴纳绵、绸、税捐、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据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麦引钱,各色不一。”总之,“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从上述种种迹象来看,自绍兴和约签订之后,南宋百姓生活不但没有改善,税收非但没有减少,反倒进一步贫穷,进一步增加。如此残破黑暗景象。真亏得某些网友有胆量公然宣称的“秦桧能够使残破的宋朝有机会修养生息,使宋朝的人民体验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由于秦桧的黑暗统治,当时百姓也纷纷起来反抗,当时只福建各地的农民起义,就有“数十百部,部数千至数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满小红、朱明领导的义军。还有宣州(安徽宣城县)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领导的起义,而当时宣州知州不是别个,正是秦桧之弟秦梓!
此外,还有江西刘花、何花等人的起义。起义波及广东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接着,海南岛的“琼、崖、詹、万四州”百姓、浙江台州地区的百姓,江西传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颐宁县的饥民,浙江衡州的饥民,江西吉州地区的农民,都纷纷揭竿而起,杀富济贫,屡挫官军。
自绍兴六年岳飞平定杨幺以来,至议和之前,南宋境内,有过如此规模的起义么?没有!那些认为议和带来和平,从而给百姓带来福泽的人,难道你们不想想,为何这些起义,不在战事最激烈的绍兴十年前后发生,而在议和之后发生呢?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呢?
论述到这里,我想已经足够了。秦桧执政期间,是宋代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孝宗皇帝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若以后世南宋的繁荣,来为赵构秦桧屈辱和议辩护,真是张冠李戴,教人发笑了。秦桧祸国殃民,罪证如山,纵巧舌如簧,纵难洗其罪名矣。秦桧的祸国殃民之罪,实在数不声数,本文也只是略举一二,未尽全貌。本文也只是略举一二,未尽全貌。本文内里许多内容,都出自曾琼碧教授的《千古罪人秦桧》这本书,各位不妨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