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中国蒋宋美龄。后排:中国的商震与林蔚;美国的约瑟夫·史迪威、Brehon Burke Somervell、亨利·阿诺德;与英国的John Greer Dill、路易斯·蒙巴顿、阿德里安·卡尔东·德维亚尔,摄于1943年11月25日。
1943年,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曙光初露的时候,中美英三国首脑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1882~1945)、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开罗举行会议(即:开罗会议),此后的1943年12月1日,美国白宫发表宣言,宣示了协同对日作战的宗旨,承诺了处置日本侵略者的安排。这就是有名的《开罗宣言》。
历史背景及宣言制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中、美、英三国首脑于1943年11月22至26日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的共同军事问题和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史称“开罗会议”。其中,政治问题主要是于23日晚和25日下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兼行政院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两次长谈中讨论。因为美、英事先已进行过商议,无需再谈。中美双方领导人就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若干共识。其中,关于中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中美双方同意: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归还中国。这也就为《开罗宣言》关于台湾回归中国的内容打下了基础。
在就《开罗宣言》草案讨论中,中英代表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论。英国代表贾德干说,宣言草案中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满洲、台湾和澎湖写明应“归还中华民国”。他建议,为求一致,将满洲、台湾和澎湖也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中国代表王宠惠反驳道,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日本侵略中国东北而引起的,如果《开罗宣言》对满洲、台湾、澎湖只说应由日本放弃而不说应归还哪个国家,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将疑惑不解。他反对贾德干的修改意见。贾德干辩解道,草稿中的“满洲、台湾和澎湖”之上,已冠有“日本夺自中国的土地”的字样,日本放弃之后,归还中国是不言而喻的。王宠惠据理力争,他说,外国人对于满洲、台湾和澎湖,带有各种各样的言论和主张,英国代表想必时有所闻,如果《开罗宣言》不明确宣布这些土地归还中国,而使用含糊的措词,那么,联合国家共同作战和反侵略的目标,就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开罗宣言》也将丧失其价值。美国代表哈里曼赞成王宠惠的意见,贾德干陷于孤立。结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这一实质问题进行修改,只是对美方草案作了一些非实质性的文字上的改动,将宣言初稿此段文字表述为:“被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特别是满洲和台湾,应归还中华民国”,这样就删去了美方文本中语气较强的“背信弃义”和“理所当然”两个词组。丘吉尔本人又对宣言草案文字进一步做了修改。
经过当天认真讨论,《开罗宣言》草案经中、美、英三国首脑一致同意后,正式定稿,但暂不发表,由美英人员送往德黑兰,听取参加美、英、苏三国德黑兰会议的斯大林的意见。丘吉尔引用了《开罗宣言》有关日本归还其侵占领土的一段话,问询斯大林的意见如何。斯大林回答称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关于台湾回归问题,《开罗宣言》的其主要内容是: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例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这样,《开罗宣言》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谈精神为基础,由美方代表草拟,经中、美、英三方代表认真讨论(中国代表据理力争),三国首脑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实际上以国际协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表达了同盟国打击并惩罚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共同政治意愿。其合理性、严肃性、正义性和有效性无庸置疑。
在《开罗宣言》之前的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在《开罗宣言》之后的1945年7月26日的中、美、英《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2日,美、英、中、法等九国代表于停泊在东京湾的美国海军战舰“密苏里”号上接受日本投降。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日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等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上签字,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全部条款,无条件地将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掠夺的领土全部交出。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这样,《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证了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协议具有无可否认的有效性。
宣言原文
罗斯福总统、蒋委员长、丘吉尔首相、偕同各该国军事与外交顾问人员,在北非举行会议,业已完毕,兹发表概括之声明如下: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我三大盟国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相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对于中国之意义
开罗会议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第一次以世界大国的身份参加的会议。《开罗宣言》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提高了中华民国的在国际社会的威望,确立了中华民国世界四强的地位,为现今中国的国际地位奠定了基础。《开罗宣言》是确认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第一份国际性文件。它明确了日本侵占台湾的非法性,为战后中国处置台湾问题提供了国际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