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北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今向您举报原红光糖厂厂长、现北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春城违法乱纪、贪污公款,将巨额国有财产变成私有财产的有关事实,希望政府依法调查,挽回国家财产损失,对违法者依法严惩。
秦春城1998年任黑龙江省红光糖厂厂长。1999年任北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与英糖合作成立博城北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出任公司总经理,财务人事总监职务。2012年又在北方糖业有限公司基础上成立中北集团公司,任总裁一职。这样秦春城用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先以虚拟的北糖股份为招牌,红光糖厂的实体运营,哪个牌子有利就打哪个牌子。借企改之机,施展种种手段欺骗国家企业与职工。在短短的十年间,将逾亿元的国家资产化为己有。
一、大量变卖侵吞红光糖厂固有资产和土地。
1、变卖的厂房(带全套设备)有酒精厂、果胶厂、水泥厂、氧气厂等。
2、变卖和私自出租的房产和土地包括:工人文化宫、职工大食堂、总务科、职工医院、供销社商店、讷河甜菜站、大杨树甜菜站、莫旗甜菜站等。耕地包括:六合镇土地、光华青年点土地、讷河市长青村土地共一千多晌。驻省内外办事处房产包括:齐齐哈尔哈尔滨、沈阳、北京、南京办事处。
3、劳动服务公司全部卖出。
劳动服务公司原有职工2500多人,是大集体职工。包括的部门有:机修厂、印刷厂、酒厂、砖厂、塑料袋厂、车队等。各个科室厂房等。以上变卖的资产所涉资金不清不明。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没得到一分钱。
4、秦春城内弟王兴斌驾驶秦春城4500豪车,肇事致1人死亡,事后秦春城授意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何晓乔,用劳动服务公司假退和退休工人的部分工资款补偿了死者家属,同时秦春城在其内弟肇事后,想让小车队的司机周明顶替其内弟的罪行,因周明不同意,即被秦春城逼迫下岗。压死人命,为什么不服法?为什么用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工资款作为个人补偿?
二、骗取国家大量资金,克扣菜农。
1、2004年12月利用企业并轨与国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在申报国家支付经济补偿时共上报7040人,其中虚报并轨人员3659人。骗取国家补偿金3146万。)
2、追查2008年国家和企业给职工的补偿金中私自截留部分查清去向。当时每个职工交3000,最后发到职工手里的连自己的钱共6000元,而实际每个人应得多少钱,谁也不知道。而且名单中许多人没有得到这笔钱。其中有位职工,因家庭困难,没有交上钱,结果一分钱都没有得到。已经归地方的教师也在名单中,但他们都没有得到这笔钱。即使当时得钱的人,每人都得写保证书,不得上告,不写不给钱。
3、1999年5月省政府出台分三年兑付1997年以前红光糖厂拖欠农民的甜菜款政策,秦春城等人出示假凭证(菜农已结算完的票据重新上报)。骗取国家专项资金1000万元。
4、每逢收购甜菜时都采用多扣杂的办法克扣农民。按12%——18%扣杂(国家规定5%__8%扣杂),最严重的是2002年——2003年生产期甜菜的库存量大于甜菜的收购量10万吨,相当于成品糖1.2万吨。合计4200万元,都被秦春城个人占有。
三、用红光糖厂的资金、设备、人员、技术投资兴建营口市鲅鱼圈糖厂,海伦北方淀粉有限公司。
四、侵吞下岗职工工资
秦春城在1999年6月让部分工人下岗,而政府审批的下岗时间是2000年1月。下岗工人在2000年1月才领到生活费,每月也仅是100元。1999年6月到1999年12月间没有发工资也没得到一分钱。
五、为逃脱罪名和心灵上的解脱煞费苦心
1、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非法销毁原始账本。2014年10月在动力车间锅炉组号3炉烧毁账本3四轮车。
2、为了得到心灵上的解脱花费巨资在厂区内兴建庙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祈求神灵的庇护。初一十五去上香,平时大门紧闭。被当地人称为“秦王庙”。身为共产党员、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丧失了起码的信仰。(所谓的秦王指的就是秦春城和其妻王丽)。
秦春城任企业领导多年来一向我行我素,无视国家法律政策,对维权上访人员打压恐吓,其家属也跟着飞扬跋扈,曾放话说(让他们去告,告到哪里我用钱铺到哪里,我家的钱一直可以铺到北京)。在2015年4月14日讷河张市长来公司了解职工上访问题,在三方见面会上秦春城有大放厥词说:资本就是王道。请问:他把法律和正义放在何地?
以上是我们所了解和掌握的,仅仅是秦春城违法乱纪的事实中的冰山一角,大量的违法事实有待有关领导和部门能来我厂调查核实,归还我们广大职工的应得利益,依法追究秦春城的法律责任,还我们老红光一片净土。
举报人代表:王俊奇15084568659
顾浩天13836213917
姜大岭13763476457
孙士荣15311548373
徐雨军13945281881
李俊1554627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