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需为百姓尽心力,方符合天理。(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大家都知道,担任官员须用心行事,害民之事绝不可为,切莫只做自己的官,毫不管别人的苦,只想逢迎上司的意图,不坚持公道正义,将“天理”二字丢在九霄云外。不知冥冥中,人的善恶,均被一一记载,所以说天道昭昭,又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如影随形,斯时即万千懊悔,已自无及。为官须要慈悲为本,为民多做善事,不但万民感戴,皇天亦会佑之,也是为自己真正积下福德。
现略述二例,让各位探究一二。
渎职害民 无疾暴亡
清代时,有一县丞候补去江苏,委任他接替前任县丞管辖四个团镇。他携带家眷赴任,到任时,前任官因病已亡故。
这一年遭水灾,朝廷下令一方面免除百姓钱粮,一方面由政府发放赈济。府台发下公文,命令他调查该辖区受灾的户口。同时府台也派了两名委员下来一同处理灾情。他与这两名委员是旧交,很是投契,就留他们住在一起,每天只是饮酒作乐,而把处理灾情的一切事务,全部委托给保甲、乡董和团练去办,致使他们得以狼狈为奸勾结舞弊,冒滥欺诈,从中渔利;受灾的贫苦百姓,反而得不到一点实惠。
不久,这位新任县丞夫妇两人先后无疾暴亡。委员中的一人回省出差,不到一月,也死了。这位县丞还不到四十岁,以前还没有过大过错,突然遭到这样的报应,人们都说这是由于他这次赈灾中怠忽职守,涂炭受灾的苦难百姓造成的。
为官负民 损福减寿
道光庚寅年间,江北大旱,当地有关政府上疏请求赈济安抚。受灾户口人数稍多,抚军心中发生怀疑,就下令江苏藩司从其所辖各州县的府吏中,选派能干而又廉洁的人员十名,会同地方官员进行复查。
被选参与这项工作的人,都被认为是精干者,然而他们中大多都承顺抚军的心意,在复查工作中刻意过严,受灾百姓并未普遍得到赈济,因而节省下来的赈款竟达上万。当时只有郑祖经与某某人联合复查的较宽,因此触怒了抚军,不得保荐。十人中有七人,因复查精严而得到奖赏。
第二年,这七人都相继无病而亡。郑祖经,因此前海运工作中有功劳,而从南汇县丞被提拔为江都县令。他的一个儿子,以孝廉而入中书省。与郑祖经一起作复查工作的某某,一直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