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对天灾的态度显示出一代明君的风范。(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中国自古就有对“天人合一”宇宙观的认识,“敬天知命”与“天象示警”是历史上明君秉承天意、躬行自省所遵循的天道。而天灾与统治者的德行是息息相关,康熙皇帝对天灾的态度显示出一代明主的风范。
据史料记载,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师地区发生了一场强烈地震。这次地震的震级达8级,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带,地震波及范围除京城外,还包括周围的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六省,共计两百余州县。京城震毁城堞、衙署、民房、死伤人民甚众。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应。他一方面“发内帑银十万两”,赈恤灾民;一方面号召“官绅富民”捐资助赈。更重要的是他亲自带领大小臣工,对朝政得失认真的做一次全面的政治检讨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图修省”;同时要求臣工们“务期尽除积弊”,“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爱民为国。”
地震发生后不到四个小时,康熙立即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召集在一起,并把大学士明珠、李霨等数人召到乾清宫,当面训谕,严厉批评了某些官员“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不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的恶劣行径,并且表明了对这种“奸恶”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经查出,“国法俱在,决不饶恕”的决心。
两天后,康熙帝再一次将“满汉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门,口传谕旨,宣布了他所思虑的施政上的六方面弊端:
一是各级官吏“苛派百姓”,民间易尽之脂膏,尽归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极”;
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
三是用兵之时,任意烧杀抢掠;
四是地方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遇到水旱灾荒,对赈济诸事,“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
五是刑狱不公,积案不办;
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仆,“侵占小民生理”,“干预词讼,肆行非法”。
康熙要求大臣们对如何严禁这六种弊政提出具体办法。他特别强调,革除弊政,关键在于高官的率先垂范,因为“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惧,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即使有一二不肖之人,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
康熙皇帝指出:“有一于此,皆是致灾。”认为这些就是“召灾之由”,并指令九卿详议,由吏部立法严禁,务期尽除积弊。
大臣们根据康熙皇帝的旨意,在10天之内拟出了革除上述六种弊政的办法,包括对责任者从“革职拿问”、“永不叙用”到按律“正法”的严厉处罚措施,康熙批准了这个处分办法。
八月,九卿议复:领兵诸王将军借通贱为名,将良民庐舍烧毁,掳掠子女抢夺财物者,领兵将军等革职,诸王贝勒等交宗人府从重治罪。“其掳掠人口,仍给本家。”以福建地区为例,清军在征讨“三藩”的战争中,撤军时“驱掳男妇两万余人”,福建总督姚启圣悉令赎还为民。此外,江西、浙江被赎免的俘奴都有数万人。
康熙帝在位61年,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我国史册上一位功业卓著的帝王。他被后世称为圣德之君,他文韬武略,英明神武,在一统国家、发展生产、加强民族团结和抗击帝俄侵略中,做了许多重大的贡献。开创了我国历史上又一个繁荣强盛的时期,奠定了持续100多年的“康乾盛世”。
史学家常常把清代分为两段:1644年至1840年是清代盛世;1840年至1911年是清代衰世。据资科统计,清代天灾频繁。清代几次大灾.如大旱灾、大洪灾、大蝗灾、大地震等都发生在1840年以后。史实再次有力的印证了天灾同特定的政治、经济是有内在的因果关系的。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是古人洞彻天、地、自然与人之间微妙关系的理念,“天命”与“人事”被认为是息息相通的,人服从天命,天就会赏赐人,否则,天就会降罚于人。道德规范是“天”为“保民”而赐予人间的,在道德的基点上为人处世,坚守做人的标准即是遵从了天道。人的善恶行为能够被天所感应到,即“天之照人,与镜无异”、“为善,天地知之;为恶,天地亦知之”。这就是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灾来了,是与统治者的德行息息相关的,“天象警人”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而能“敬天知命”,体悉天意,实乃明君圣主的德行福泽。
(文章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