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周庭证实不获准参选立法会补选,港府表示与其“政治联系”有关。(摄影:诚进)
【看中国2018年1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昨日下午香港众志证实,日前报名参加立法会补选的周庭收到选举主任通知,指其提名无效,不获准参与补选。该负责选举主任指,周庭的“政治联系显示其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因此决定周庭的提名无效。
不准参选 首次指与“政治联系”有关
选举主任邓如欣在通知书中指出,香港众志的网页中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并曾于2016年6月27日在《明报》撰文,包括其中一段写着:“‘50年不变’后的前途问题应以香港人的意愿为最终依归。所以香港众志主张透过具宪制效力的前途公投,由香港人共同认受香港主权和宪制。即使香港众志并不提倡港独,但为着体现“主权在民”的理念,我们同意公投应该包括独立和地方自治等选项,而不管未来的主权状态和宪政框架如何改变,大前提必然是要给予港人实践民主自治。”
邓如欣在通知书中表示,在考虑主要来自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信纳香港众志所推动以及上述文章所详述的‘民主自决’纲领与《基本法》中实施的‘一国两制’的原则相违背”,并指周庭是香港众志的创党成员,因此认定“从表面看来,周庭并不拥护《基本法》或效忠香港特区”。
对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同样来自香港众志的罗冠聪提名裁定为有效,但邓表示,“每宗个案都必须独立处理”,并指在决定周庭提名是否有效的过程中,考虑了2016年后“立法会的发展”,并明言同时考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104条的解释。”
众志:扼杀有志推动民主的年轻一代希望
《苹果日报》报导,香港众志昨日下午证实周庭不获准参选的通知,并强烈谴责港府有关决定,指出选举主任不但没有引述周庭过去任何个人言论,只单凭香港众志的政纲就认定周庭,做法无异于宣布“剥夺整个组织参选权,禁止所有香港众志成员踏足议会。”这也是港府首次以“政治联系”为由不准候选人参选,情况令人忧虑。
声明亦指出,人大释法只是针对立法会议员宣誓的形式和内容,与是否批准参选权毫无关系,质疑选举主任以自己角度解释释法内容并剥夺候选人资格,无异于剥夺市民基本的政治权利,形容“政府的动机是要扼杀雨伞运动后一整代有志从政改变香港、推动民主的年轻人的希望。雨伞运动后的民主进步力量将会在议会绝迹。”
昨日傍晚特首林郑月娥结束瑞士之行、在机场表示,相信选举主任裁定周庭提名无效的决定,“是依据立法会条例及选管会规例作出裁决”,并强调港府的决定是“以合宪合法为大前提”。
日前资深时事评论员李平撰文指出,“虽然选举管理委员会强调,立法会补选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要求及相关程序作决定。但这只是理想的状况,并不是真实的情况。”日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就公开表示,选举主任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日前亦向传媒证实,正研究2人报名参选的情况。李质疑,所谓的决定“也不是律政司司长一人的决定,不可能跳过特首、中联办主任和港澳办主任。”李形容,郑若骅的若干违法问题,“只要能完成北京交予的政治任务,就不会触发立法会、廉署、警方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