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示意图。(图片来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根据中国古代的官制,各地方官只能在本地行使职权,一过本县县境,即无任何权限来跨境办案。在唐代的璐宗皇帝刚继位时,担任天水郡江阴县县官的赵和,是个体察民情、为民着想的好官。他经常能秉公智断疑案,昭雪冤案,在当地获得一片好评。
当时邻近的淮阴有个村庄,庄东一户人家开拓出良田几百亩,但因资金不足,于是就把田地折成契约给庄西的一户人家作抵押,贷了100万贯钱。契约上明确写着,第二年连本带利一起来赎回契约,否则田地就归庄西人家。
一年过去了,庄东人家果然粮食丰收,卖掉粮食后,获得很高的利润,于是准备好钱去赎回契约。他先把家里有的80万贯还给了庄西人家,第二天等别人还来钱后再补交20万贯。由于两家是世交,又只隔一夜,所以就没有要庄西人家写出80万贯钱的收据。
第二天,他那着剩下的20万贯钱去时,不曾想庄西人家竟然不承认前一天收的80万贯钱。因为既无证人,又无还收据,就怎么也说不清了。无论怎样哀求,想不到对方就是不认帐。
庄东人家一状告到县衙,因为没有证据,最后只得不了了之。于是这家人又告到州里,州里还是没有办法。庄东这家主人回到家中,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这时他听人说邻近的江阴县县官善断难案,于是他就去了江阴县,找到了县令赵和。赵和告诉他,县官只能管本地,出了县,他就无能为力了。这家主人央求赵和说:“您要是您这里要是没有办法,那我就无处伸冤了。”赵和听了后便让他再在淮阴待几天,让自己再想想办法。
一夜过后,赵和派了几个能干的捕快带着公文去了淮阴县。称本县拿获一个犯罪团伙,其中供出了一个同案犯,住在淮阴县某地,姓名形貌都按照这家主人的述说写清楚了,要求把这个犯人押来江阴审理。
按照唐朝当时的法律,虽然各县只能各自管辖自己的辖区,但对于持刀抢劫的罪犯可以越境捕人,而且邻县不得干预,必须交出本辖区的罪犯。追捕文书一到淮阴,果然就把庄西那家主人抓来了。但他自恃本无犯罪,所以并不害怕。
赵和升堂审问,问那人为何要拦路抢劫。庄西这家主人听了急忙分辨。赵和正言厉色道:“证人证词一应俱全,如果硬是不招,只有大刑伺候。”这人吓得要死,不断叩头喊冤。于是赵和要他把家产逐一写出,这样就可以看出是否真冤枉。
这人一听,连忙详细开列出家中财产的清单,连庄东这户人家交的80万贯钱以及这家的姓名都详细写上。赵和一见那人果然登记了庄东那户人家赎取契约的钱说完,就吩咐庄东那人出来作证。,于是进一步间道:“既然你没有抢劫,为何要隐瞒庄东来赎契约的80万贯钱而不认帐呢?”
这人一见,恍然大悟,但已无法再抵赖,又愧又怕,只好俯首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