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即将被遣返的华女称怀疑自己患癌,申请延期遣返获批。(女子示意图/非本文图片/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9年10月15日讯】加拿大一位中国籍女子,在即将被遣返回中国前的几天,向加拿大相关部门申请延期遣返,理由是她可能患上乳腺癌,如果被马上遣返,可能会延误治疗。最后法官裁定允许暂停驱逐令。
据加拿大媒体BCBAY网站报道,今年9月3日,加拿大华女Y女士,收到加拿大公共安全和应急准备部门(The Minister of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的“负面风险评估报告”(Negative 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该部门准备在10月3日将该女士及其家人遣返回中国。
不过,Y女士直到将被遣返的前几天、即9月27日,才突然提交一份遣返延期申请。加拿大公共安全和应急准备部门认为,Y女士在申请延迟或中止遣返令时行动迟缓,且没有就此提出充分的解释,于是向Y女士发出否决通知书。Y女士于10月1日收到通知,在10月2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遣返令。
Y女士表示,在延期遣返申请信中,她提到自己可能患上乳腺癌,如果她现在就被遣返回中国,就有可能得不到充分的治疗……Y女士还表示,负责审核她遣返令的官员,认为她还没有被确诊患有癌症,因此,Y女士提出的“她如果现在就被遣返回,就可能得不到充分的治疗”这样的想法为时过早,所以不批准Y女士延迟或中止遣返令的申请。
对此,Y女士辩称,她的延期请求并非基于她已患有癌症的事实,而是基于她正在接受进一步的医学检查以确诊的现状,所以才应该延期,直到检查结果出来。
报道称,Y女士在9月4日,即收到“负面风险评估报告”的第二天,去看了一位新的医生,并在医生的指示下进行X光检查。她还在9月12日那天进行超声波检查,结果医生发现她的乳房中有一个肿块,可能是非典型纤维腺瘤,但不能排除是癌肿块,需要进行活体检验。
9月24日,Y女士进行了活检,而活检的结果要到10月10日才能获取,这样已经超出了10月3日执行遣返令的期限。为此Y女士才提出了延期的请求。
Y女士还引用一位医生的证明信称,“如果患者被迫返回中国,则存在明显的风险,她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费用。”
法官认为,Y女士的生命可能有风险,这不是一个猜测,而是一个确确实实存在的可能性,因为活体检验结果有可能证实Y女士患有乳腺癌。
法官还认为,Y女士一家其实都已经做了离开加拿大的准备,如果Y女士没有被诊断患有癌症,就会重新安排遣返的时间,她们大概也会再次遵守安排,所以目前没有任何理由需要将Y女士一家立即驱逐。
另外,即便Y女士真的确诊是癌症,也不一定意味着Y女士将有权继续临时居留,这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所需要的治疗过程。
有监于此,在医疗检查结果出来之前,法官决定可以将驱逐令推迟,并将在10月14日这一周举行聆讯,以决定Y女士一家是否延长临时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