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胡海峰(左)搭档近半年的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右)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合成图片)
【看中国2019年11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浙江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因受贿超400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官方此前曾通报林康涉及五项罪名,包括对抗审查、沉迷炒股等。胡锦涛之子胡海峰于2018年7月调任丽水市委书记,林康同年12月落马,两人搭档近半年。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2日,杭州中院公开宣判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受贿案,林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林康利用担任松阳县县长、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土地拆迁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林康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96.2349万元。
资料显示,1962年10月出生的林康,浙江青田人,1997年以后历任丽水地区(市)协作副主任、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松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5年任松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11年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2016年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2017年4月任任丽水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林康去年12月涉严重违纪违法受查,今年6月,林康被“双开”并移送司法。通报称,林康共涉及五项罪名,包括串供和藏匿涉案物品,对抗审查;收受贵重礼品;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并隐瞒不报;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从事营利活动;权钱交易等。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林康落马前一个月,丽水市委原副秘书长吴善印也被宣布受查。
2018年7月2日,胡锦涛之子胡海峰被任命为丽水市委书记,也是浙江省唯一一位“70后”市委书记。虽然胡海峰与林康有半年的工作交集,不过外界多认为,丽水官场的窝案,未必能牵扯到胡海峰。
作为中共前国家主席胡锦涛之子,胡海峰的动向一直备受外界关注。相对于其他中共高干子弟的火箭式提拔,胡海峰的仕途显得比较按部就班。
近期胡海峰不时有升官传闻,不过又屡次落空。今年3月的中共两会前夕,先是有传言说胡海峰将跨省调升福建省常委、组织部长。而在原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今年2月调往黑龙江后,港媒《南华早报》3月间曾报导,胡海峰将转任西安市委书记。
9月3日,中共官方宣布王浩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西安市委书记。至此,空缺近7个月的西安一把手终于出炉,胡海峰主政西安的传闻也最终成空。
上个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网络传闻胡海峰将出任辽宁省大连市长,但传闻至今未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