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的中共红军。(网络图片)
提要:1930年代,由于与国民党军队作战不断损兵折将,共产党强制把苏区16岁~45岁以下的男女壮丁一概编入红军,并以各种方式对不愿参军者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要挟、恫吓、羞辱。1933年开始,苏区群众开始躲避当红军,大规模逃跑,甚至有些人装病、自残、自阉、自杀以逃避当红军。
16岁~45岁以下的男女壮丁一概编入
在中共有关对苏区的历史叙述中,靠“打土豪、分田地”翻身的农民为了保护“胜利果实”,积极踊跃参加红军,与围剿的国民党部队英勇作战,是最常见的表述。但这并非历史的真实。
中共苏区初创时,由于与国民党军队作战不断损兵折将,且扩大苏区需要更多红军士兵,所以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兵员补充和招募的问题。
早在1930年5月,毛泽东就提出建立农民武装,在新开辟的苏区“数天之内分完田地,组织苏维埃,建立起‘赤卫队网’(所有十六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男女壮丁一概编入)”(黄道炫《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P159)1932年9月20日苏区政府发布《中央执委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
对不愿参军者 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要挟或刺激羞辱
对于不积极参军的翻身农民,或者在军队不积极表现“开小差”者,苏区政府采取了各种方式刺激他,使其在民众中颜面扫地,甚至在家里也无法立足。
比如对待军队中的开小差者,“在群众中发动反开小差运动,使群众认为‘开小差是对革命怠工’‘开小差是帮助敌人’,引起群众对于开小差的愤怒和鄙视,以至受到群众的处罚(如公布名字,拒绝参加一切体组织等等)使开小差的不能在家‘优游自得’不以为耻。”(《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一九三二年九月二十日)或者“应发动团员和青年群众,宣传他归队,与他讨论和解决一切困难问题。他若不愿归队,应发动儿童妇女群众耻笑他,促进他的觉悟和勇气,使他归队。”(1932年9月18日《少共苏区中央局关于扩大红军工作的决定》)
而对于不愿参军的青年人,则动员其妻子劝说,甚至以离婚相要挟,比如汀东长宁区彭坊乡的江银子,宣传丈夫当红军,“她的丈夫不去,她就到乡苏要求同她丈夫离婚,后来她的丈夫就自动报名当红军了”。瑞金也有这样的例子,“桃黄区有一个妇女要他老公去当红军,他不,就向他离婚。”(黄道炫《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P172)
1933年后兵员枯竭 群众开始大规模逃跑甚至自残
可以看到,从1932年春开始至1934年底,中央苏区掀起过三次大规模的“扩红”浪潮,共“扩红”27万人。而当时苏区总人口仅250万人左右,经过累年军队输送后,几乎把能当兵作战的青壮年都聚集到了红军中。
正如闽西革命领导人之一张鼎丞说:“拿上杭才溪乡来说吧,共有2000余人口,在一次又一次的扩军运动后,只剩下壮丁7人,还要进行突击扩军,这当然是不可能完成的。”(张鼎丞《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第63页)
由于过度动员和苏区环境的恶化,当时一些女子甚至宁愿嫁给四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也不愿嫁给壮丁男子,理由是如嫁壮年,要当红军,夫妻不能团聚。(张宏卿、肖文燕《农民性格与中共的乡村动员模式——以中央苏区为中心的考察》)
战争伤亡不断,人们的参战激情也随之下降,从1933年开始,苏区群众开始躲避当兵或当逃兵。
据1933年江西苏区政府的通令反映:“江西全省动员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的赤卫军模范营、模范少队在几天内开小差已达全数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过四分之一,所逃跑的不仅是队员,尤其是主要的领导干部也同样逃跑,如胜利、博生之送去一团十二个连,而逃跑了十一个团营连长,带去少队拐公家伙食逃跑。永丰的营长政委也跑了,兴国的连长跑了几个,特别是那些司务长拐带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印,1992,第107页)
1934年“(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一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于都发生大批队员逃跑》,《青年实话》第111期,1934年9月20日)
而据李一氓回忆:“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陆续地跑出苏区,到国民党区投靠亲友。有时搞到一点什么东西,也偷着回来一两次接济家里。因为他在家里实在是难以活下去。……这种逃跑现象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偏僻的山区里面,跑起来人不知鬼不觉。”(《李一氓回忆录》第156页)而且逃跑的规模越来越大,“十余天来,各区群众向白区逃跑现象日益发展,从一乡一区蔓延到很多区乡,从数十一批增加到几百以至成千人一路出去,从夜晚‘偷走’变而为明刀明枪的打出去,杀放哨的,甚至捆了政府秘书走。”(《关于资城事变问题省委对资溪县委的指示信》,石叟档案008222/3745/0247)
而不愿出逃的人则装病甚至自残自杀以逃避兵役,“有一个农民,怕当红军,故意将自己的生殖器弄坏,或者干脆投塘跳河自伤自杀了。”(参见1934年9月21日《红色中华》第236期,第6版,转引自王连花《动员与反动员:中央苏区“扩红”运动》)
对于苏区群众从积极参军到逃跑甚至自残的这种转变,曾经在兴国负责扩红的刘守仁回忆说:“扩红初期人们自愿报名参军,然后是要动员报名参军,最后被强制报名参军;而有的人则躲起来或干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杀,有的人被扩进了红军,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枪毙,也仍有人开小差。”(刘守仁《兴国“扩红”》,《党史纵横》2006年第6期)
尽管国军“围剿”使苏区不断被压缩,而中央则仍旧要求大力扩充主力红军。因此,采用斗争手段扩红开始大规模上演,各地突击扩红运动中强迫命令屡屡发生。
比如胜利县“硬要全体干部去当红军,结果‘你不去我也不去’,以至走到‘连干部都上山躲避逃跑甚至个别的自尽的严重现象’。”(富春《把扩大红军的突击到群众中去》,1933年12月12日)有些地方扩大红军的办法是“召集群众大会,把前后门关起,一个简单的号召以后,就要到会的一致报名加入,公开宣告,有一个不报名即不散会(反正大门关上了,群众要跑也跑不了)”有的地方“不去当红军的就封他的房子(瑞金云集区有个乡苏封了不当红军的十人家)”。(潘汉年:《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1933年8月29日)
在瑞金,要么是封不当红军的人的屋子,要么是以乡为单位张榜公布应征名单,名单一公布,谁也跑不掉,互相监督,上了榜而不报名的,乡政府就在其门上挂“耻辱牌”。(潘汉年:《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与今后四个月的动员计划》)。这就造成了“群众大批逃跑,甚至武装反水去充当团匪,或逃到白区去。瑞金河东区和长胜区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总动员武装部副部长金维映同志谈扩红动员不能迅速开展的基本原因》,《红色中华》第234期,1934年9月16日)
扩红指标的高压导致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向红军输送了大量滥竽充数的士兵,许多地方不关心士兵质量,把许多老弱残废拉来凑数。如长胜黄石区在230个新士兵中,有64个是老弱病残;会昌县送到补充团的300人当中,有84人被淘汰;福建省在已集中的1000多名新战士中,只有670人合格;特别是兆征县,40个人当中只留下了7人。(《红色中华》第233期第1版,193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