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香港政府总部(中)与一条马路之隔的中环共军军营(右)。(图片来源:Wpcpey/Wikipedia/ CC BY-SA 4.0)
【看中国2020年6月30日讯】人大常委会今早在北京“全票”通过了“港区国安法”,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媒引述消息称中央将在香港成立“驻港国安公署”,将由副部级的公安部副部长出任负责人,较中联办主任低半级,公署将暂设在共军驻港部队军营内。而香港警队新设的国家安全部门,盛传将新增一名警务处副处长来掌管,女高级助理处长、任职监管处处长的刘赐蕙或出任。
国安公署地位仅次中联办 传11月已定人选
据亲北京网媒香港01引述消息称,“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由中央在港设置,负责拟定及执行国家安全政策的机构“驻港国安公署”,将暂设于共军驻港部队军营。公署由中央指派一名公安部副部长兼任负责人,属副部级,比属正部级的中联办主任低半级。
消息人士称,北京调派官阶相对不高的公安部副部长来港领导国安公署,是为尽量降低港人的戒惧心理。而该负责人人选早在2019年11月北京决定推动“港区国安法”时,就已初步敲定。
传最高囚终身 中央三种情况下有管辖权
“港版国安法”共有6章66条,目前该“666”条文仍未公布。国安法包含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名。《香港电台》引述消息指,量刑按情节严重性分几级,包括判监3年、5年和10年,最严重可判终身监禁,条文所用的字眼为“无期徒刑”,但不包括中国《刑法》关于危害国安罪行的罚则“剥夺政治权利”。
消息又称,法例没有提及追溯力,但如实施之后,过去两年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者继续涉嫌犯事,则有关人士过往涉嫌犯事的证据,可能成为在法庭上的举证参考。
至于国安法称中央对香港案件保留“管辖权”,消息称法例列明在三种特定情形下,中央可行使管辖权,包括:特区执行不了、没有办法做到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具体做法是特首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要求,经过双方商讨后,向中央提出将有关案件送交内地审理,最终决定权在中央。
港警新设国家安全副处长 刘赐蕙或出任
另外,港版国安法下,香港警队将设置新部门执行国安任务。无线新闻、香港01及东网等港媒引述消息指,港警将新增一个副处职位,作为警队内主管国家安全的部门首长。目前呼声最高的人选,是女高级助理处长、任职监管处处长的刘赐蕙。
目前,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属下有两名副处长,分别是主管行动的萧泽颐和主管管理的郭荫庶。东网称警队有两个方案:一、由两名现任副处长中的其中一人兼任国安专责部门;二、从现时的高级助理处长中,晋升一人出掌有关部门。香港01及无线新闻都指警方倾向用第二方案。报导指,该方案与港英时代警务处“政治部”于1995年解散前,警务处有三名副处长的编制相似。
新设的副处长职位,最有可能从现时四名高级助理处长中拣选。由于现时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志恒及人事训练处处长李建辉将于一至两个月内退休;曾任特警队主管、副处长郭荫庶的兄长、行动处处长郭荫庸年纪又较大,机会亦相对低。
54岁的刘赐蕙则较郭荫庸更早加入警队,由警员晋升至现时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分区、警区和总区指挥官;亦有刑事调查工作经验,惟在保安部的工作经验并不丰富。但如根据港英政治部的编制,副处长下会再设一名高级助理处长、一名助理处长及三名总警司领导,报导指现时主管保安部的助理处长蔡展鹏,相信亦会加入新成立的国安部门。
另外,亦有传现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入境处前处长陈国基,将出任由特首领导的国家安全委员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