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示意图/非本文图片/图片来源:MARK RALSTO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9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苏菲综合报导)因为疫情,加拿大有不少案件被搁置了。近日,一宗发生在两年前的车祸案件有了判决,两名华人肇事司机因为撞死一名14岁留学生,被分别罚款$1,600加元、禁止驾驶不超过2年,这样的轻判结果让很多人感到震惊,也让死者的家属感到崩溃又无奈。
两名华人撞死14岁留学生 仅被罚1600加币
据CTV9月24日报道,这桩惨剧发生在2018年1月17日早晨7点多,涉事的华人司机分别是46岁的黄保罗(Paul Oliver Wong音译)和58岁的邱启文(Kai Man Cheu音译)。
报道称,当天,加拿大BC省本那比(Burnaby)下着雨,年仅14岁的巴西女留学生吉罗托(Fernanda Girotto),穿着黑色帽衫并戴着帽子走在上学途中,当她穿过一条高速公路口附近的人行道时,突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道奇皮卡撞倒在地,而肇事司机就是华人黄保罗。
紧接着,第二位肇事者邱启文,开着一辆丰田凯美瑞经过,滑行了40米突然停下。
据黄保罗事后在审判中陈述,当天因为下着雨,早晨7点天还没大亮,街道旁的照明不佳,当时他已经观察了道路两边是否有行人,但当时吉罗托穿着黑色帽衫并戴着帽子,因为街道非常昏暗,所以他直到最后一秒钟,才看到吉罗托,但已经为时已晚。
他发现撞人后,在第一时间下车查看,却没发现有人,正在疑惑之际,他发现原先跟在他后面的丰田车(司机是第二名肇事司机邱启文)在他前面大约4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原来,吉罗托被黄保罗的车撞倒后,紧接着被邱启文驾驶的丰田车碾压,拖行了大约40米后,丰田车司机才停了下来。吉罗托即倒在丰田车的车底。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吉罗托已经死亡。据悉,案发当天,距离她完成学业返回巴西仅剩短短几天的时间。
报道称,在审判阶段,公诉律师指控黄保罗不小心驾驶、没有在行人道前停车两项罪名;指控邱启文不小心驾驶、越过双实线、不安全左侧超前3项罪名。
2020年2月7日,法官裁定两名驾驶员多项罪名成立,将择日宣布判罚结果。当时两人有可能被判处终身禁止驾驶并处以罚款,但辩护律师提出反对。
因为疫情,该案件拖延到2020年9月24日,法官宣布最终判罚结果:黄保罗被罚款$1,600加元、禁止驾驶1年;而邱启文被罚款$1,600加元、禁止驾驶2年。
报道称,调查情况显示,事发时,两名驾驶员均没有酒驾毒驾、超速和故意撞人意图,事发后,也主动配合调查。
法官David St.Pierre表示,“悲剧已经发生,无论怎么惩罚,都无法弥补受害者及家人的伤痛和损失。但是惨痛的结局也很容易让人们忽视事实,这是一场意外,两位肇事者也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发生,他们都懊悔不已。鉴于他们平时的驾驶记录良好,而且谋生的工作也离不开驾车,所以最后才这么判处。”
王保罗的律师在给法官的陈述中说,他的委托人没有一天不会回想起吉罗托被撞死的那一天,他每日都活在深深的自责中,并将在余生都带着这份的愧疚。而邱启文则表示,“我每天都在祈祷……愿上帝赐给吉罗托的家人力量和恩典,让他们早日从这场悲剧中恢复过来。”
不过,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对于远在巴西的吉罗托家人来说,那种痛无法言语,这样轻判结果让死者的家属感到崩溃又无奈。
在宣判前录制的视频声明中,吉罗托的父亲Luiz曾表示:“这种痛苦将伴随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不要让她白白死去,我们要争取法律允许的最高刑罚,以警示其他驾驶员保持谨慎。”
吉罗托的母亲Rosana写道,“用任何的语言都无法表达失去孩子所带来的伤痛……”;吉罗托的姐姐Ana在一封信中写道,“失去吉罗托,我的生活将永远缺少一块。”
每个人都不愿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虽说当时天色昏暗,但车子都有车头灯,若是司机在开车时能够谨慎些,很多类似的事件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够铭记这次教训,也希望女孩的家人能早日从悲痛中解脱出来。
撞死人处罚太轻的争议
其实在加拿大,一直有人批评对于司机撞死人的法律处罚太轻,在安省,撞死行人只罚千元便了事。
据加拿大媒体报道,《为亲友创造安全街道》(Friends and Families for Safe Streets)维权团体成员斯达克(David Stark)的妻子,在2014年站在多伦多的一个人行道上,不幸被车撞死,肇事司机只被罚款1000元。斯达克说,司机撞死人案件,法庭处罚太轻,应该让司机负起责任来。
安省居民辛姆(Heather Sim)女士父亲,于2017年在路边骑车时,不幸被车撞死,但肇事司机只按“不当转向行驶”处罚。对此判决,她感到十分愤怒和震惊。
2017年,加拿大安省政府终于决定修订《安省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加重处罚。
安省省府提出新规建议包括:分心驾驶导致他人伤亡指控处罚,这一指控一旦被定罪,肇事者面临2000到5万底罚款,再加2年监禁和驾照吊销5年;在路口和校区不按规定给行人让车,罚款有翻倍至300至1000元。
相对新规而言,旧规法律规定,分心驾驶撞死他人处罚最高罚款仅2000,最多监禁6个月,驾照吊销最长2年。律师和安全维权人士表示,实际上肇事司机最多只罚款1000元,也没判监禁。
联邦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的指控和处罚虽更严厉,但一般只针对肇事后逃逸、过分超速驾驶或滥药酒驾等恶劣行为,只有这些,才会面临刑事指控。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司机如果撞死他人后,没有逃逸,也没有发现滥药、酒驾等,一般只按分心驾驶处罚。
Walk Toronto维权团体成员Maureen Coyle女士表示,省府这么做是朝向正确方向迈了一步,但最重要的不是处罚和监禁,而是将一些危险驾驶分子从道路上完全剔除。“不要再将开车视作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有什么东西比人的安全生存和行动权利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