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退将罗文山违收中共政委献金被判刑2年。图为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1年7月30日讯】国军退役陆军中将、前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罗文山,违法收受中共政协委员许智明、香港人士何飙的政治献金共839万多元。一审台北地院依违反政治献金法、业务侵占等5罪,将罗文山判刑2年半,二审则改判2年,最高法院29日驳回检方上诉,全案定谳。
根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国军退役陆军中将罗文山于2007年至2014年担任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期间,综理会务及财务,违法收受2位香港人士许智明、何颷捐赠的政治献金4次,共新台币838万5千元,且未于期限内缴交监察院办理缴库;并于2010年将其中的100万元汇入自己名下,定存1年多后获得1万3,110元的利息,再于2013年将100万元汇回同心会帐户。
其中,曾3次汇款给罗文山的许智明是香港凯富能源集团董事局主席、中联石油化工国际公司董事局主席、嘉浩集团主席、联力集团主席、马达加斯加名誉领事,也是中共政协委员。
一审台北地院认为,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团体,经费来源是香港人的捐款,但许、何2人于竞选期间出资宣导政治理念,属于“以直接、间接方式介入政治事务的政治献金无讹”。
而罗文山本人具备丰富政治历练,理应知道不得收受此政治献金,却知法犯法,违法收受且未申报,因此判罗有罪。法院依4件违法收受政治献金罪、1件业务侵占罪,各判刑8月至1年2月,5罪合并判刑2年半、褫夺公权2年,没收839万余元犯罪所得。
二审高等法院今年1月再次认定罗文山触犯5罪,但量刑时考量他已高龄85岁、患有心脏病,无前科且长年服务军旅,因此改判2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72万元。
在没收犯罪所得的部分,一审未审酌罗文山已于司法机关侦办前主动返还侵占的100万元,实际犯罪所得仅有利息1万3,110元,因此改判仅没收此部分。
检方上诉后,最高法院29日宣布,二审判决无误,量刑理由也已充分说明,因此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