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2年1月25日讯】今天给你讲一个美国的故事,一个发生在六十年代,发生在纽约的故事。话说1964年3月,一个阴冷的星期四的晚上,在纽约发生了一桩惊天大案。
那天晚上,28岁的女子柯蒂・吉诺威斯(Kitty Genovese)跟往常一样,开车下班回家,她家住纽约皇后区,离曼哈顿坐地铁的话就20分钟的路程。她居住的社区叫科尔花园村(Kew Gardens),是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的小区,有一些花园洋房,也有五、六栋公寓楼,一条商业街。柯蒂・吉诺威斯的家在奥斯丁街,楼下是临街的商店,她的公寓在楼上,入口在马路的背后。
柯蒂把车停在了停车场,锁好车门后开始往家走。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男子从后面扑上来,向她身后桶了几刀,地点就在奥斯丁街的人行道上,就在商店门口,马路对面是一栋十层的公寓楼。这名凶手名叫温斯顿・莫斯雷(Winston Moseley),桶刀子之后,他跑到六十米开外的地方,发动了自己的汽车,倒着开出了视线。受到攻击之后,柯蒂・吉诺威斯踉踉跄跄的走到奥斯丁街的后面,因为她家的入口处在马路后面嘛。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凶手温斯顿・莫斯雷又回来了,对柯蒂・吉诺威斯实施强奸,然后又桶了她几刀之后,开车离开现场。
这位凶手,温斯顿・莫斯雷也是皇后区的居民,29岁,太太是一位护士,有两个孩子,那天晚上作案回家的路上,他看到一辆汽车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前,司机睡着了,莫斯雷还下车把司机叫醒,他没有抢劫也没有攻击,第二天他照常上班。
这桩案子发生不久之后,成为了惊天大案,在美国社会掀起巨浪狂滔,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凶手温斯顿・莫斯雷是一个精神分裂的杀人犯么?他没有任何前科,过着正常的家庭生活,但却如此冷血的强奸和杀人呢?不是。是因为凶手是黑人,受害者是白人女子吗,这可是六十年代噢,种族歧视噢,不是。是因为受害的女子是一名同性恋,以前曾经因为赌博而被逮捕过吗?也不是。那为什么这桩看起来跟其他犯罪案件没什么大区别的案子,在美国掀起狂潮呢?那是因为事后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更确切的说,是这篇报道的第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
在案发前后的半个多小时之内,皇后区38名受人尊敬而又守法的目击者,在科尔花园村看到凶手跟随并向一名女子桶刀子,连续三次作案,竟然没有一个人打电话向警察报案,只有一个人事后打电话给警察,但那个时候这名女子已经死了。
就这段文字,在美国社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冷血啊,道德沦丧啊,人心不古啊,咱们中国人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场景和心情吧,老人跌到不扶,世风日下。一位接受采访的警察说,作案时间35分钟,如果第一次发生攻击的时候就有人报警,这名女子不会死。
纽约时报也采访过一些柯蒂・吉诺威斯的街坊邻居,问他们为什么不报案,得到的答案有这么一些:我以为是小俩口吵架,没当回事。我到窗户边看了一眼,路灯太暗、看不清。我太累了,睡觉了。纽约时报的文章不长,就一千四百字,但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38名麻木不仁的目击者简直就是美国人道德沦丧的标杆,政客、宗教人士、评论员、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和发表意见,有的甚至建议把所有这38人的信息公布于众。这个案件对美国社会的冲击太大了,乃至于在接下来的20年时间里,美国有关人情冷漠的学术研究,据说数量都超过了对纳粹迫害犹太人时,德国人的冷漠的学术研究。
1994年,案件发生的三十周年纪念的时候,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到纽约,还专门提到这件事,他说,这件事对当时美国社会是当头一棒,我们每一个人身处这个社会,不但危险,也很孤独。35年之后,作家Malcolm Gladwell的畅销书Tipping Point,其中一个章节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如果在需要拔刀相助的时候有多人在场,反而没有人站出来制止犯罪,他引经据典的,就是柯蒂・吉诺威斯被强奸和谋杀的案例。今天,美国大学社会心理学教科书当中,销量前十名的教科书当中,都讲到这个案件。
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媒体的作用是多么的巨大,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就引发了全社会对人性和良知的拷问,是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是,这还不是我今天要讲的媒体的作用,是一个更值得沈思的层面。
大家都把纽约时报的报道当真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真的就有38个目击者,眼睁睁的看着一名年轻女子被罪犯捅了刀子,倒地爬起来之后,踉踉跄跄的往家走,罪犯回来再实施强奸和谋杀,前后35分钟,竟然没有一个人报警?竟然没有一个人在不会受到任何侵犯和伤害的前题下,拿起家家都有的电话,打个报警电话,竟然没有一个人,可能吗?
首先,让我们看看纽约时报的文章是怎么发表出来的。
这篇文章是案发后两个星期见报的,在这两个星期的过程中,罪犯温斯顿・莫斯雷已经被捕,也认了罪,这在当时不算什么惊世骇俗的大案,对纽约时报来说,这只是一个发生在皇后区的一个普通的刑事案。还有一点,温斯顿・莫斯雷也承认他还谋杀了另外一个人,而当时纽约警察局已经逮捕了杀人嫌疑犯,是另外一个人。这个时候,纽约时报大都会版面的主编,名字叫罗森滔(A.M.Rosenthal),他跟纽约警察局长麦克・莫菲(Michael Joseph Murphy)吃午饭,他就问警察局长莫菲,同一个谋杀案怎么有两个嫌疑犯,莫菲局长答非所问,他转移了话题,他说:皇后区的谋杀案与众不同,有38名目击者,但没有一个报案的。(耸然)哦?主编罗森滔来精神了,38个人?真的吗。真的,莫菲痛心的说,我干警察那么多年,从来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情。
主编罗森滔觉得莫菲局长的话有水份,这是他日后在回忆录里自己说的。莫菲局长答非所问也是有道理的,你想,一桩杀人案弄出来两个罪犯,如果纽约时报的报道强调警察局的失职,冤枉了好人,警察局的脸往哪搁?再加上柯蒂・吉诺威斯被杀又是那么的残忍,历时又那么长,社会舆论肯定会质问,你警察局干什么去了?所以,莫菲局长答非所问,把话题转移到有38个目击证人,但是没有人报案,这个层面上去了。
主编罗森滔虽然有直觉,认为莫菲局长说话水份太大,但他还是派遣了一名记者去调查采访,四天之后,就发表了那篇在美国社会掀起滔天巨浪的文章。那么记者是谁呢,他叫马丁・甘斯伯格,以前是是纽约时报负责校对稿件的职员,刚刚升级当了记者。一个是初出茅庐的记者,一个是寻找爆料题材的编辑,这背后的动机不言而喻。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篇文章的内容属实吗?
最有发言权的约瑟夫・德梅,是一位退休的海事律师,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1974年他搬到科尔花园村,那已经是案发十年之后的事了,事过境迁他也没当回事。他开始关注这件案子还是2000年之后的事情,他参加了一个当地历史协会,创建了一个科尔花园村历史网站,因为六十年代的杀人案是这个小区最著名的历史事件,所以他的网站上就多了一个科尔花园村杀人案的网页,在创建这个网页的过程中,他搜集了当时的新闻报道和警察局的备案报告,他发现其中存在疑点,随着他不断的搜集法律资料、采访当事人,不断的为这桩案子复盘的时候,他发现疑点越多,所谓的38个目击者没有一个报案,可以说是子虚乌有。
他用律师的眼光看纽约时报的报道,光是在第一段,也就是最著名的那第一段,有六个地方不符合事实。那么事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约瑟夫・德梅根据他搜集的情况把案件进行复原之后,是这样的。
第一次暴力攻击发生在凌晨3点20分,绝大多数居民正在睡觉,柯蒂・吉诺威斯女士受到攻击后高声尖叫,部份居民被吵醒,到窗户前向外看。因为街道照明不是很好,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事后的警察训问笔录也是这么说的,凶手温斯顿・莫斯雷说,当时街道灯光昏暗,他相信居民从自家的窗户,看不清马路上发生了什么。对当时被惊醒而到窗口观看的人来说,他们看到的一名女子趴在地上,旁边站着一名男子,仅此而已。
当时有一位居民,是个男的,推开窗户喊了一声,别欺负那女孩啦。这一嗓子把温斯顿・莫斯雷给吓跑了,他跑过一个街区,发动了汽车,他是倒车离开的,他事后说,当时柯蒂・吉诺威斯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倒车离开,为的就是让人看不到他的车牌。
柯蒂・吉诺威斯从地上爬起来之后,绕到建筑物的后面,那是她房子的入口所在,但她还没有走到自己房子的入口处,就倒在了旁边一座公寓楼的前厅里面。十分钟之后,凶手温斯顿・莫斯雷又回来了,也许他是顺着血迹找回来的,在旁边公寓的前厅里,他再次对柯蒂・吉诺威斯进行伤害,然后逃离现场。
大家看一看,前后两次攻击,但是纽约时报的报道说成是三次攻击,于事实不符。六十年代的时候,美国报纸有关犯罪的报道,事实根据几乎清一色来自警察局。刚开始的时候,警察局就说发生了三次攻击,媒体就这么报道了,后来警察局自己更正了错误,承认是两次攻击。这两次攻击,一次发生在灯光昏暗的人行道上,一次发生在公寓楼的前厅里,有多少人看的到?更别说两次攻击都能看到的人了。那么这38个目击者在哪里呢?38个目击者也是警察局提供的数字,根据检察官后来的回忆,当时能确认的,曾经看到案发一幕的,五、六个人而已,这是符合法律定义的目击者,五、六个人。其中包括有一位,看到了在公寓楼前厅里发生的攻击,但这位老兄酒喝的太多,有点醉,后来睡觉了。
但是话也要说回来了,尽管只有五、六个人看到,那也是半打子的人了,为什么没有一个报警呢?让我们再继续追问下去。
约瑟夫・德梅构建的关于科尔花园村的网页建成发表之后,引来了一位读者的注意,他名叫麦克・霍夫曼,在凶杀案发生的时候,他就住在对面公寓楼的第二层,他当时15岁。他回忆说,那天晚上他被街上传来的尖叫声吵醒,他起身打开卧室的窗户,但听不清尖叫吵闹声的内容,他以为这是一对男女在吵架,他朝窗户外喊了一嗓子:闭嘴。霍夫曼还说,当时他听到也有别人冲着马路嚷嚷住嘴,接下来他看到一个男人跑步离开。为了看清这个人是谁,他打开卧室的另一扇窗户,但那个人影已经没入了黑暗中。然后他回到原来的窗户,看到一名女子吃力的走路,这个时候他的父亲走进他的卧室,抱怨他大吼大叫的干什么呢,把他给吵醒了。霍夫曼就跟他老爸解释他看到的现象,然后父子俩从窗户一起看出去,一名女子一瘸一拐的走到对面建筑物后面去了,然后就一切恢复寂静。父子俩担心女士受伤,霍夫曼的父亲打电话叫警察,那个时候还没有911报警电话,必须先打通接线员,然后再接通警察局的接线员,这个过程就好几分钟,接通之后,他父亲就跟接线员解释他们看到听到的现象,这名女士步履蹒跚的往家走,很吃力茫然的样子,打完电话后父子俩回去睡觉。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霍夫曼父子俩才了解到发生了什么事,警探还找他们记录口供,霍夫曼回忆说,当时他父亲还跟警察说,如果他打完电话后警察赶到的话,那名女子不会死。那么为什么警察没有赶到呢?因为警察没有把它当回事嘛,因为霍夫曼父亲所描述的现象,一个人打了人逃离了现场,挨打的女士自己回家了,虽然是脚步蹒跚,但这也算不上什么值得警察立刻赶到现场的案子。
警察局自己都承认,在公寓楼前厅的攻击发生后,有人打了电话,警察不久之后就赶到现场。约瑟夫・德梅在搜集和还原事情前后发展的过程中,也听到有居民说他们当时就打电话报警。当然了,霍夫曼的回忆也好,约瑟夫・德梅还原事情真相也好,他们也许有自己的动机,外人不知道的动机,但这个可能性很小,特别是霍夫曼,他自己后来就是警察,干了二十年之后光荣退休,他没有抹黑警察的动机。那么你听了我刚才讲述的故事,你相信哪个版本呢?是约瑟夫・德梅搜集材料之后还原的,还是纽约时报报道的那样,38个人围观一个凶手杀死一名女子,前后35分钟,没有一个人报警呢?
更有说明意义的是,你知道凶手温斯顿・莫斯雷是怎么被逮捕的么?在凶杀案发生几天之后,温斯顿・莫斯雷在皇后区的另一个住宅小区,从一户人家抬着一台电视机往自己车上搬,当时是下午三点钟,一位街坊邻居走过来问他你干嘛呢?莫斯雷说他在帮这户人家搬家,当时里面没有人。这位邻居回到自己的家,打电话给另一位邻居,问他是不是这户人家在搬家,那个邻居说,绝对没有这回事。结果两位邻居合作,一位邻居打电话报警,另一个邻居出来把温斯顿・莫斯雷汽车的一个发动机密封盖子给拧下来了。当莫斯雷搬完东西要走的时候,发现汽车发动不了,他拔腿就跑,很快被警察逮捕,在问讯过程中,他承认自己几天前杀害了柯蒂・吉诺威斯。就这么一位在美国掀起道德轩然大波的凶手,一个让人哀叹没有了古道热肠的凶杀案的凶手,恰恰是被普通人见义勇为而逮捕归案的。
这个故事不是我自己发掘原创的,是我读书中看到的,书名叫:Super Freaknomics,超级奇葩经济学。有两位作者,一位是经济学家Steven Levitt,一位是纽约时报杂志的编辑Stephen Dubner。这是一本极其畅销的书,这个故事就记录在这本书中。
唉,看完这个故事,很有感慨啊,媒体在社会道德恐慌中起到多大的作用,媒体对某些事件的关注程度常常超越了事件本身对社会可能构成的实际威胁程度,媒体在一个预定假设的框架内,把个别偏离行为进行放大夸张的报道,很容易在社会形成道德恐慌情绪,这种恐慌情绪又极其容易的被国家机器利用,把抽象、扭曲、不实的心理状态固化到政策、行为规则,并深深植入和沉淀到大众心理模式。惩恶扬善、见义勇为当然是好的品质,是应该彰显的人格特点,但媒体不能用张冠李戴、哗众取宠的手段达成吧。这是我的一个感想。
第二个感想,要求媒体成为社会道德的载体和传声筒,不可能,媒体也是商业社会下的赢利团体,追求利益才是媒体最关心的,我这里不是批评媒体不应该赢利,相反的,媒体赢利天经地义,因为媒体要赢利,肯定是要迎合读者观众的胃口,这才有阅读量、上座率、点击率嘛,媒体之所以也叫大众媒体,没有量是不行的,作为媒体,它一定是要有选择性的报道一些消费者喜闻乐见、津津乐道,甚至于危言耸听的事件,语不惊人死不休嘛。所以从宏观上来讲,媒体不会报道社会的真实,它一定是报道其中的一点。正因为媒体有选择,所以媒体一定有导向,有价值取向的引导性,这也是不能避免,也不可能避免,做到完全的真实报道不可能,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观念和价值取向,在报道的过程中就会融入进去。打个比方说,社会发生的形形色色的事件,就象满天的星斗,你看过去就是繁星点点,看不出个所以然。而媒体呢,它就能把其中的某些星星连接起来,给你勾勒出一幅一幅的图画,噢这是牛郎织女,那是北斗七星,那个象天平,这个象罗盘,如果媒体是天使,他会给你勾勒出一幅天使的模样,如果媒体是魔鬼,它会给你勾勒出一幅魔鬼的样子,同样的满天星斗,却可以勾勒出不同图案。这,就是媒体起的作用。
既然媒体有选择性,有引导性,无法、也不可能真实报道,那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得用公权力遏制言论自由,不得用国家机器遏制新闻自由,是,媒体都有导向性,但媒体的导向性是不一样的,如果能保障言论自由、媒体自由,那么就有各种各样、非常丰富的选择,消费者自己去判断、比较、认同,并作出选择,如果媒体这么大的资源和感知平台被公权力掌握,那么这个社会离开恶魔世界也就不远了,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理想的大同社会,不是孔子所向往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世界,相反的,今天是佛教中提到的末法之世,唯有保障充份的言论自由才能保障有真理传递的平台,才有可能接触到真相的可能,所以说,自由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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