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命中,各有天定的分数,这不是人的智慧和能力所可改变的。(图片来源:Adobe Stock)
顾恺之(约公元344年~公元405年),字长康,是中国东晋时代的画家。他工诗赋,善书法,被时人称为“才绝、画绝、痴绝”,与曹不兴、陆探微、张僧繇合称“六朝四大家”。
顾恺之烧债券
据《宋书·顾恺之传》记载,顾恺之的家庭非常和睦,被州乡之人,所敬重。顾恺之有五个儿子:顾约、顾缉、顾绰、顾缜、顾绲。三儿子顾绰的私人财富丰厚,乡里士人百姓,大多欠他的债。顾恺之多次禁止他借债、讨债,却不见收效。
等到后来,顾恺之做了吴郡太守,就就顾绰说:“我常常不允许你借贷给人,后来定下心来思考:人太贫穷了,生活也确实不好过。民间与你有关的债务,还有多少没偿还的?趁我做郡守时,替你督促。否则,将来怎么有这种机会,再来帮你讨债?你的债券,都在何处?都拿来,我帮你去讨债。”儿子顾绰听了,非常高兴,便拿出所有的债券,共有一大柜子,都交给父亲顾恺之。
顾恺之便背着儿子,把所有债券,都烧毁掉,并且在远近各处,传言说:“欠我三儿子顾绰的债务,都不需要偿还了。所有的债券,都烧毁了。”顾绰为这件事,懊悔了一整天,这才心气平静下来。
顾恺之常说:“人的命中,各有天定的分数,这不是人的智慧和能力所可改变的,人只应恭敬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信任上天的安排,安分守己,才是正道。然而昏昧的人,却不了解这些,他们妄求侥幸,竞争抢求,这只能毁坏正道,却不能改变天定的命运。”
于是,顾恺之就以他的意见,命弟子去写《定命论》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旁征博引的讲:“孔子说:‘一个措施主张的实行,是天命决定的;这个主张的废除,也是天命决定的。’左丘明又称:‘上天所支持的事物,就不可以毁坏;老天想要毁灭的事情,就无力支持。’子夏也说:‘人的生死,由天命所注定;富贵也是老天的旨意。’孟子就因为没有遇到鲁国国君而写文感叹。这些都是命运的不寻常的搭配和安排。命运决定了人们的成败,命运也决定了人们的离合,从来就是如此。”
原文参考:恺之家门雍睦,为州乡所重。五子约、缉、绰、缜、绲。绰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责,恺之每禁之不能止。及后为吴郡,诱绰曰:“我常不许汝出责,定思:贫薄亦不可居。民间与汝交关有几许不尽,及我在郡,为汝督之。将来岂可得。凡诸券书皆何在?”绰大喜,悉出诸文券一大厨与恺之,恺之悉焚烧,宣语远近:“负三郎债,皆不须还,凡券书悉烧之矣。”绰懊叹弥日。
恺之常谓秉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信天任运。然暗者不达,妄求侥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弟子愿着《定命论》,其辞曰:“仲尼云:‘道之将行,命也;道之将废,命也。’丘明又称:‘天之所支,不可坏;天之所坏,不可支。’卜商亦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孟轲则以不遇鲁侯为辞。斯则运命奇偶,生数离合,有自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