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广告代言违法,遭重罚3159万元。(图片来源:VALERIE MACON/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演员景甜替声称可阻油脂及糖份的食品广告代言,官方查证只属普通食品,景甜被控违反广告法因而损失惨重,连没带罚合计得缴人民币约722万元(约新台币3159万元)。
景甜以《班淑传奇》、《大唐荣耀》、《火王》、《司藤》等热门剧集,迅速走红萤光幕,今年又凭着《流光之城》在大陆推高自己人气,戏剧收视相当不错,各项代言激增。然而2021年底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发现,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品代言,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交由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查核。
据《中央社》引述大陆媒体报导指出,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着手调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理,发现景甜代言的“果蔬类”产品只是普通食品,公司方面无法提出有效证据证实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
报导指出,景甜明知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不得予以治疗、保健等功效的宣传,并且未经有效途径查明代言商品的功效,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声称可“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已违反广告法规范。
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61条规定,没收景甜违法所得并罚款464.22万元, 即罚没金合计722.12万元。
报导指出,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强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明星广告代言,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从事广告代言,确保广告代言内容真实合法。
景甜随后也发出道歉信,表示自己言工作有疏漏,并以第一时间缴纳罚款,“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会继续秉承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原则,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任何产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