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各级领导身体力行的一切向钱看的风气引领下,大陆流行着“非必要不领证”的做法。(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在大陆当前人与人的互信被中共的意识形态洗脑破坏殆尽,而在中共从上到下各级官员身体力行的一切向钱看的风气引领下,许多民众都奉行为了谋取钱财可以不惜任何手段的做人原则,因而在结婚问题上,大陆现在流行着“非必要不领证”的做法。这个证主要是指结婚证。其实这种做法的流行完全是被中共引导而导致的扭曲观念以及相关的婚姻财产制度逼出来的。在违背人性的制度下,人们只有不领证结婚才能保证财产不流入对方的口袋。
我们现在换个角度来审视婚姻财产制度,先假设你是男方的父母,再来看下面一个案例:“杭州某男子婚前买了三套房子并加了老婆的名字,离婚时老婆想分走60%”
假设这个男人是你儿子,作为父母你愿意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他。你一辈子生活在杭州,攒了三套房留给他,他没啥事业心,结婚后和老婆住一套,另外两套出租收租金,收入可观。你儿子没有事业心但人很好,家务全做,孩子都是他带的,开支也是他在支付,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对老婆也很好,为了表达对老婆的真心,婚后把三套房子的房产证都加上了老婆的名字。
所以站在你的角度上看,你一定觉得自己的儿子很好,是个好丈夫,所以当你的儿媳提出离婚并要求分走其中两套房子(60%的财产)时,你会无法理解,为什么你的儿媳要这样做?
不过从目前大陆很多女方所持有的观念角度上考虑的话,假设三套房子是1500万,一套自住,两套出租,租金每月2万,你和你丈夫结婚了,三套房都加了你的名字,你是真正获得750万了吗?你有支配权吗?没有,你只是名义上有750万,房屋的真正控制权实际上还是在你丈夫和公婆手里,房租是交给他们的。所以你如果为了真正拿到750万的控制权,真正拥有这笔钱,只有通过离婚这条路。
现实中夫妻感情还不错,突然间女方提出离婚,要分走两套房。最后的结果是法官只判给女方一套房,因此她成功地拿走了三分之一的财产。在中国大陆的现实中,很多人都会将女方视为赢者。这和你从传统道德观念想问题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面对婚姻这么美好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想着离婚分钱?但在现实中,有很多女孩就是想着离婚分钱。在目前中共的统治下,经过中共洗脑后没了传统观念的人们都会认为,你若抱着传统观念行事,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因为墓地也是要花钱买的。
在目前大陆的现实中,你若把自己的婚前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就是主动把自己的财产送给了对方。此外,由于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有,因此,男方的工资收入、房租收入中在婚后都有配偶的一半。举个具体例子来说明,比如男方算上工资和房租收入,一个月有3万元收入,男方每月存1万,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男方存到50万时,女方发现,不经过对方的同意是无法支配这笔钱的,但是只要离婚成功,就可以拿到25万现金。
如果男方不愿意损失自己的储蓄,想把钱打给自己的父母,让自己的父母保管,这就是典型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法律惩罚,让男方的配偶在离婚时多分到钱。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男方和父母签订一个赡养合同,每月给父母一万元作为赡养费,那才能合法地将钱存到父母的银行户头里,于是这笔钱就成了父母的合法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还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准备一张银行副卡,让他可以随意支配这笔钱。那么,真遇到离婚时,才能保证你孩子的配偶无法分走你孩子的钱财。另外你还要立下遗嘱,声明钱和房子都只给孩子一个人。
对于这样的生活方式,也许你会说,都这样了,还结啥婚?你这么不相信配偶,老惦记着对方是冲着离婚分你钱来的,那又何苦要结婚呢?所以现在大陆流行的“非必要,不领证”的做法,就可以使男方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不领证可以住在一起,可以生孩子,不领证可以省下以上一系列的麻烦。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领结婚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