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众携带旗帜在中选会大门外喊口号表达立场,警方在旁戒备维持秩序。(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5年4月21日讯】检调持续侦办罢免幽灵连署案。中选会说,选罢法规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向主管选委会提出的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规定,若选罢法规定与刑法有法律竞合适用问题,涉及刑事责任认定部分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透过脸书表示,绿营人士指蓝白修正选罢法第98条之2规定,处罚幽灵连署等行为害到自己人,但目前中选会审查通过第一阶段的罢免案几乎全适用旧法,不仅不适用连署人检附身分证影本的规定,且检调对涉嫌伪造连署的谕知罪名为刑法伪造文书罪和违反个资法,未提及选罢法第98条之2规定。
翁晓玲说,中选会从一开始就刻意曲解法律适用,坚持罢免案适用旧法、连署不须附身分证,不仅护航绿营可多通过几个罢蓝委团体,还设陷阱让无权也无法查对连署书真实性的罢团人士承担法律风险,随时可能被指控涉嫌伪造文书。
中选会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公职人员选罢法第131条规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发布选举公告的选举,或已向主管选举委员会提出的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规定。因此,今年2月19日以前已提出的61件罢免案,无论是提议、连署或投票等各阶段,依法都适用修正前的旧法规定,中选会与各地选委会对61件罢免案都依法办理,无差别待遇。
中选会说,若选罢法第131条规定,与刑法第1条“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刑法第2条“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适用行为时之法律。但行为后之法律有利于行为人者,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有法律竞合适用问题,涉及刑事责任认定部分,不是选务机关所掌范畴,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选务机关从未对此做过任何评论。
中选会表示,但有心人士却又不断造谣指“中选会曲解法律”、还做了有关刑事责任如何适用的差别认定,这类论述显然是法盲行为,与事实不符。
此外,中选会指出,有心人士不断造谣中选会查对各罢免案的“往生者连署”名单不公,这是造谣。以罢免案来说,依法可藉户役政资讯系统比对,并查出“往生者连署”名单者,是各县市政府户政事务所,而不是各地选委会或中选会。
中选会表示,有网友迳自认为“往生者连署”或“伪造连署”不是触法行为,或伪造文书仅是轻罪、妨害罢免也不是重罪,只要选务机关有除错即可,这属于法盲论述。
中选会指出,罢免案若有“往生者连署”或“伪造连署”,代表有人可能已涉及犯罪行为,应由司法机关侦办,并非各县市户政事务所或选委会单纯除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