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根據憲法賦予的神聖權利,報名參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我與「國際反華勢力」毫無「勾搭」,與國外民運組織毫無來往(到目前為止)。我來自社會最低層,出生於一個農民的家庭。我扛過鋤頭、洗過盤子、扛過包、流過浪,歷盡人世風霜。當然,依靠自己不懈的掙扎、奮鬥,我早已闖出了貧窮落後的農村。我練武十餘年,寫書十餘冊(我自豪的是其中沒有一個字是粉飾現實、媚時頌聖的),妻賢子乖,交友遍天下,可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矣。但是,「世滿窮愁羞致富,士無功業愧稱奇」,眼看著國家積貧積弱,社會嚴重不公;特權階級,營私舞弊;貪污腐敗,反不勝反;弱勢群體,呼天無門;神州大地,瘡痍比比;內政外交,問題重重;眼看著假惡醜變本加厲、真善美受盡欺壓,我的心裏就無法平靜。沉默是可恥的,匹夫也有興亡責。「我有責任站出來,大聲疾呼一聲:醒醒吧,廣大公民們!醒醒吧,共和國的各級領導們!多災多難的祖國呵,再也不能這樣苟且偷安下去了!」
作者說:我不是什麼家。對那些玄奧的主義,高深的理論,堂皇的思想,我缺乏研究。但我具備豐富的常識和濃烈的愛心。如果我是國家主席,我將致力於建立一個廉潔、高效、務實的政府,並立即狠抓下述幾件大事(在我輩老百姓眼裡,這些確是火燒眉毛、關係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片刻拖延不得):
一、解除報禁。雖然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社、言論等等自由,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這些自由,至今仍停留在紙上。報紙、電臺、電視臺,大多是黨辦、官辦的,記者,大多是政府豢養的。少數民間媒體,也受到嚴密控制。至於組黨,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文革中,張志新、遇羅克等人,僅僅因為說了真話就被處以極刑;現在,仍有多少優秀的人才,因為表達了內心的思想而入獄、而被迫流亡海外。這是自毀長城,是精神的自我閹割和殘害啊。通過壓倒言論自由取得的穩定,是虛假的弱不經風的穩定;通過塗脂抹粉創造的繁榮,是建立在弱勢群體血淚之上的少數人的繁榮。我將取消民間辦報的限制,允許並歡迎不同聲音的存在,還廣大公民言論自由。對政府,媒體有監督的自由,人民有批評的權力。
同時,我將誠懇邀請逃亡海外的有識之士和政治、文化精英歸國,共商國是。
二、從農村開始,切實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再也不能把九年制義務教育,推給社會、推給希望工程了。這部分經費,必須由國家承擔起來。國家再窮,也不能窮了孩子、窮了教育!就是借外債,也不許有一個孩子(特別是農村)因為貧窮、因為交不起學費而失去讀書的權利!
三、厲行節約,勤儉建國。停止一切首長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以及為了歌舞昇平而搞的大大小小的工程,例如國家大劇院,各級黨慶國慶,例如奧運。申辦奧運,國家當然支持,但在經費上,哪個城市申辦,哪個城市自力更生解決。同時,不但要算政治帳,也要算經濟帳。這次國家拿出2000億來給北京辦奧運,對其他城市、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太不公平了。國庫是屬於全國人民,不是屬於某個城市的,更不是某幾個實權人物的私人銀行。
四、實行各級人民代表的普選,把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絕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傑出之士選上來。那種與領導合個影、與主席握個手,就感到榮耀無比者,能為人民,為老百姓說話嗎?而且,立法監督參政議政、責莫大焉。可是,我們的人大領導崗位,一直是一種照顧性的崗位,人大領導都是黨政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同志來擔任,是退居其次的角色。這是不正常的。
五、取消特權,切實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不僅僅是生存權,還包括人身權、隱私權、知情權、言論權、思想權以及所有權等等。關於「人權問題」,應該超越黨派和意識形態之爭,從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的高度來考慮。不可否認,我們國家還存在著太多侵犯、踐踏人權的現象。「人權」、「人道主義」已成為美國和西方國家向我們政府施壓的藉口,並以此謀求他們的政治、經濟、外交利益。而我國政府也不斷出讓經濟外交方面的國家利益來緩解西方世界對我「不良人權」的責難。我不明白,中國人民要求民主的願望,反而讓西方國家從中漁利。這也太荒唐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與其一個勁地指責美國和西方的霸道行徑,還不如退而結網,讓自己的人民真正享有基本的人權。比如知情權。君子坦蕩蕩、事無不可對人言。一個人如此,一個國家也應如此。國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應該讓老百姓知道(關係國家安全的國家機密、軍事機密例外),大到三峽工程、五四真相、中俄、中印邊界協議條約,小到國家大劇院等等。
六、促使共產黨對文革、「五四」、對八十年歷史進行深刻反省、反思,承擔起自身責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粉飾。封建帝王必要時還能下罪已□呢(不用告訴我那都是做樣子的),難道一個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大黨,連封建君主的氣度也沒有嗎?特別是八九學生運動,我不懂什麼玄之又玄的大道理,我只知道,學生要求反腐敗,要求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對話,沒錯。即使行為過火,態度過激,也是出於憂國憂民的一片赤子之心。思想的問題,思想解決,政治的問題,政治解決;思想政見之爭,動用人民軍隊,無論如何,都是難以自圓其說,難以向歷史和人民交待的。
七、建立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並落實「陽光法」,從我開始,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同志,都必須把個人財產,包括家庭、子女的財產,向全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的監督,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讓上上下下所有貪官污吏無所遁形。為什麼近幾年來反腐敗的口號越喊越響,而腐敗分子卻越來越猖狂,腐敗現象越來越氾濫和蔓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還存在著不受制衡的權力。腐敗的源頭,在上面。只除枝葉不除根,是在自欺欺人。
八、從改革戶籍制度開始,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公民權利。農村出來的人們都知道,現行戶籍制度是何等的野蠻和無恥,它強制性地捆住農民的手腳和自由,把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完全分離開來,讓農民淪為共和國的二等公民。在今日的中國,處於社會最低層受盡剝削和壓迫的是農民。他們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表,沒有通過談判來維護自己利益的可能。在我當政的國家裡,鄉村幹部不得到農民家裡去橫徵暴斂,城裡公安不得把進城的農民隨意拘禁、打罵、罰款;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包括八億農民在內。中國農民有權利享有政府提供的一切待遇。
九、推動軍隊國家化。軍隊是人民的軍隊、國家的軍隊,是保家護國、保衛人民安居樂業的鋼鐵長城,不應該成為某個黨派的工具。政黨之爭、理論之爭,軍隊不許介入。
十、大力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為了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穩定,我反對一切暴力,我主張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將促動共產黨改革僵化的政治、經濟體制,以憲法為基礎、實行民主和法制,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行政司法要獨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將在受到制衡和監督的體制內行使權力。
十一、誠摯邀請臺灣地區領導人前來大陸參觀訪問,並就和平統一大業舉行懇談,歡迎臺灣民進黨、國民黨、新黨等各黨派的領導與我共同競選國家領導人。
十二、在國際交往中堅持自尊自重自強的原則,不亢不卑;一切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為重。絕不忍辱偷安,也不一味韜光養晦(那是自欺欺人)。例如美國炸我使館、撞我軍機事件,按國際法、國內法,該如何處理,交由人大表決,這不是講人道主義的時候,外爭主權和尊嚴,不應是一句空話,十二億中國人民的向心力,是抵抗任何侵略和壓迫的最堅強的後盾。如果發生印尼殺我僑胞、菲律賓擄我漁民之類事件,必須理直氣壯,有理有節地進行鬥爭,而不能置之不理。不論國內的人民還是國外的僑民,我們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護他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
此上十二件事,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沒有先後主次之分。這些措施還很不成熟,很不全面,我將在工作中深入思考,廣泛聽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充實、完善。由於國內、國際、現實、歷史等等多種原因,我們國家,早已痼疾纏身,我將與大家一起盡責盡力,力挽狂瀾,奮勇拚搏、百折不回,為現代化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建設一流強國、大國而奮鬥。
「黑臉書生」說,還有兩件小事情,與我個人的愛好或愛憎有關,在此順便報告一下:
一倡議建造一座「中國詩園」,它將成為中華文明的歷史工程,成為民族文化的千秋大業和獨具風采的藝術殿堂、博大精深的藝術寶庫,它也將為投資者、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二是解散中國作家協會。以前,作協在我心目中是一片□土逐漸我發現它其實並不比官場干□。它早已成了精神上的「籠子」,其供養著的作家文人、社會名流,不過是些思想之奴、藝術之丐、精神上的陽萎患者而已。有一天,當我聽到它發布公告,辱罵諾貝爾文學獎授予高行健先生的時候,我對它的鄙棄和厭憎達到了極點。
作者說,眾所周知,幾千年來,一直到目前,我們國家領導人的職務,都是由一個或幾個實權人物策劃予密室,私相授受的。不過我想,這樣的狀況不會存在太久了。我現年四十歲,過二十年如何?如果沒有被收監、被關進精神病院,被從人間蒸發,如果屆時我還好好活著,我仍將出來,競選國家主席一職。希望廣大有血性、有理性和良知的公民,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事業,為了人民的幸福、國家的強盛,投我以神聖的一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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