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朝末日萬象:畸形的網婚網戀包二奶大行其道

發表:2001-08-2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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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大學校園每年流行的事物都不同,前年趕著出國留學,去年流行考研究所,今年大家碰面就問:「你網戀了嗎?」許多大學生喜歡在網吧(網路咖啡屋)、學校電腦機房或家裡上網聊天,聊到順心適意,迸發一場網路戀情。

聯合報26日報導,大陸女學生「小蘭」在網路上認識擔任經理的網友,聊得投機,彼此有好感,滋生戀情。小蘭說,網路交流,彼此不相見,不需掩飾,情感表現得比現實生活更直接和純粹。許多大學生都與小蘭抱持同樣看法。

沒有網戀經驗,會被譏笑「老土」

喜歡在網路天南地北和各地網友聊天的「小玉」,就讀北京某大學,她在南京就讀的男朋友,就是在網路聊天認識的。小趙也是北京某大學的學生,他說要不是網路聊天,可能不會認識現在的女友。見面後,才知道彼此就讀同一學校。還有位大學生說,他許多同班同學都有網戀的經歷,如果還沒有這種經驗,可能會被譏笑「老土」。

福州一名中學生表示,平均每兩天,他就會找到一位網上新戀人。由初次接觸到互相信任,再到相戀,時間大約三至五天。但這種網路戀情通常來得快,去得也快。

除了浪漫,大陸的網路戀情也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奇。有位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帥哥,認識一位網友「婷婷」,談得投機,一日不聊如隔三秋,才認識幾天就約見面。可是約會時間到了,「婷婷」卻未出現,自信心正要崩潰時,背後傳來柔柔的呼喚聲,高興地轉身一看,只見一名嬌聲嗲氣的嫵媚男子對著他微笑,帥哥大吃一驚,留下一句「我不喜歡男孩子」,落荒而逃。

廣東也有大學男生與網路情人約會,見面時發現手拿紅玫瑰的「小公主」,居然是高大的同校同系同年級大男生。這樣的網戀,讓他好一陣子心有餘悸,不敢上網聊天。

南京市某大學二年級男生時常上網,不久前在網路上邂逅一名女網友,雙方相談甚歡,互有好感,發展出一段網路戀情,見面時赫然發現,對方竟是自己相戀兩年的同學。面對彼此「出軌」,一方羞愧不已,另一方也無地自容,一場愛情也就破滅了。網戀可能發展成良緣,很多是悲劇收場。

因網路戀情產生的悲劇還真不少。一名女子遭已婚男子欺騙感情,心有不甘,刺殺對方,落得三年牢獄之災。北京一名女經理遭相戀的花心男網友一再欺騙,於是找人教訓他,不料竟將他打死。上海一位純情青年與網戀的女網友約會,女網友乘其不注意,盜走他的皮包和錢財。山東一女子不辭千里,赴東北牡丹江市會網戀的男友,見面才發現對方是「狼人」。遼寧鞍山市有位富家小姐與網路戀人約會,竟遭綁架勒贖一百萬元人民幣。

網戀久了就可能升級為網路同居或網路婚姻。武漢大學四年級的小張有兩位網路老婆,彼此以「老婆」、「老公」相稱。小張與四川的「老婆」幾乎天天「見面」,在網路共同擁有一個「房間」,進出「房間」門鈴還會響。他們在網路上談工作、感情、經歷和生活大小事,討論三餐菜單也打情罵俏,甚至一同熄燈「上床睡覺」。

另類包二奶,網婚無「法」可禁

繼「包二奶(養情婦)」、家庭暴力後,網戀、網婚已成大陸另一種家庭問題。福州一名女教師向媒體投訴稱,她的丈夫在網路上與一名女子打得火熱,在網路上「結婚」還有許多網友向他們祝福,彼此海誓山盟並以夫妻相稱。丈夫瀋迷網婚,對她的干涉動輒以離婚要脅。這名教師疑惑,難道法律對影響婚姻的網戀、網婚沒有拘束力?

一名大陸律師指出,網婚並非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只能由社會輿論和道德解決,法律無法禁止。另一名律師則指出,網戀或網婚如果破壞別人夫妻感情,影響到家庭婚姻,就是婚姻法中「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約束。網戀導致夫妻感情失和,法院在調解無效後,可准予離婚。但是,對於網路介入的第三者的侵權認定和責任分攤,目前無法界定。

根據非正式統計,四成大陸網民有網戀經驗,隨著上網人數和頻率增加,恐將更加普遍,甚至成為上網者的「流行病」。許多案例顯示,網戀、網婚已對大陸社會的倫理道德和法律帶來衝擊,相關問題沒能解決,爭議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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