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與法制,是一種社會辯證關係

發表:2001-12-26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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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個事例

前幾天,筆者出門辦事,在一個街口又看見這裡出車禍了,一個年約30歲的婦女七竅流血,她躺在地上蠕動著,看來,她是活不成了。婦女的身邊散落著許多奶粉、點心等食品,顯然,這位婦女是出來為自己孩子和丈夫採購早點方便食品的時候出車禍的。由於車禍,這個街口堵塞了一個小時左右,幾乎造成了全線交通大癱瘓。

筆者在這個街口至少已經看到過五次車禍了,次次都造成大堵車,每次出車禍以後,這個街口就要增加一些穿黃衣服的義務交通員,然後,過一段時間,這些黃衣服又不見了,然後,又要出車禍。

這個街口到底出了多少次車禍,根據住在這裡的一個老住戶講,他知道的就有20多次,次次都造成了死傷殘。之所以這個街口老是出車禍,是因為這裡是個三叉路口,車輛和行人總是在這裡交匯,交通警察無奈的說,他們對此毫無辦法,不知道將來還會有誰死在這裡。

筆者生活的這座城市有三條環城線,除了立交橋地區有過街天橋外,其他街口都沒有行人天橋,於是,就逼的人們老是要橫穿馬路,而由於車輛太多,人行道經常都過不了人,有的時候要等十多分鐘才過得了馬路,這樣,人們總是要找時機盡快穿越馬路,這當然就要出車禍了。車禍多了,城市交通管理部門就把大街全用鐵欄杆攔起來,將城市的街搞的像個大監獄,但是,這不但沒有減少車禍,反而造成了更多的車禍了,因為,人們更是擠在幾個街口橫穿馬路了。現在的城市裡,除了交通警察,平時有許多黃衣服交通員,他們一天的工資是30元,有的時候,幾乎是隔兩百米就有兩叁個黃衣服在值班。這些黃衣服有個口頭禪,他們經常喊道:請大家講道德,按照城市規則過馬路…… 但是,車禍並沒有因此而減少,還是在繼續發生,現在的交通部門已經不在街口挂事故公告了,因為,太嚇人了!

筆者給這裡的城市交通管理算過一筆帳,就打一個街口一年出5次大小車禍,造成的人員財產經濟損失,至少就要達5萬元,如果再把堵車的損失費用和黃衣服們的勞務費用攤下來,一個街口一年還要攤上5萬元。這就是說,僅僅需要一年車禍費用,就已經可以在這裡修一座像模像樣的過往天橋了,然而,20多年來,這個街口一直沒有修天橋,儘管周圍的單位和居民多次像有關部門要求修天橋。

筆者去過昆明,發現這個城市的交通情況就很好,按照一些人的話說,這是昆明人的道德素養高,其實,昆明人的道德素養,不是被動執行城市交通紀律培養出來的,而是因為這個城市的街道幾乎每隔500米就有一座過往天橋,去方便行人和騎單車的人過往馬路。這就是說,公民道德,首先是一種方便人們的社會合理機制!而絕對不是我時興個什麼規矩,只許別人去老實執行的紀律現象!現在城市中的政府官員們,不知道懂不懂這個簡單的道理呢!

第二個事例

前幾天,筆者的朋友給我講了個他們單位的事情,他們單位的領導長期霸佔單位的各種權力和生產工作資源,無故停發他們的工資長達數年,還把他們趕出了單位去自己掙錢,然後,單位領導又四處造謠說他們這些人不遵守單位紀律而擅離職守,甚至要除名他們,藉此想給自己省下一部分交保險的資金。對於單位領導這種近似於無賴的做法,他們一些職工聯名向主管部門上告,但是,由於官官相護,他們這些無故者反而被上級警告說這是在破壞社會安定,弄的個別生活極端困難的人想自殺。

朋友單位上這些受了天大委屈的人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找到了新聞單位,試圖曝光這種侵權職工合法勞動權利的事件,幾個具有正義感的記者在詳細走訪以後,就寫了長篇稿子,結果,被總編給扣發了,總編還是那個話,要維護社會安定。於是,這件嚴重侵權職工的事件至今也被各方壓制著,不知道哪天會來個大爆發。根據新聞單位的記者講,像他們採訪到和平時收到的這方面的情況,現在已經很多了,最後,都以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給積壓了下來,記者很害怕的說,他們真是擔心這在積壓到一定時候就會出大事情……

其實,筆者在現實中就知道,朋友單位上的事情,已經不是什麼新聞,已經是很普遍的社會現象,單位領導專權壓迫職工的現象,恐怕現在已經快到臨界點了。這,讓筆者思考到了一個道德和法制的辯證關係問題。

現在,之所以許多單位領導可以肆無忌憚的壓迫職工,是因為他們手中有權,只要有權,就可以隨心所欲的制定出許多有利於當權者利益的單位規章制度,這樣,就像栓關牛馬一樣,想把職工怎麼樣就怎麼樣,而且,按照現在改革的放權要求,這些單位領導的肆無忌憚行為不但無人可以制止,還在進一步專權化。

法律,是一種強制性質的規範,雖然從古至今,人們一直在強調「法先王」,寄希望於大家都能夠在公平的法律面前獲得人人平等的權利,但是,中國古人也看的非常清楚,老子就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也」,這裡說的「人」,就是指的人類社會中的權力者,這就是說,由於制定法律和執行法律的主體是人,而人中又有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關係,所以,領導們常常會自覺和不自覺的將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隨心所欲的制定利於自己的法律去束縛下級,最終會造成專權社會現象。老子就是因為看透了這種人類社會關係的本質,所以,他才一再強調要使用道德武器去調整社會關係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老子並沒有提出應該怎麼樣去使用道德武器去制衡社會。

筆者認為,因為法律的制定和執行者,都主要是社會中的當權者,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制約當權者濫用權力和法律的武器,主要就應該是道德,而使用道德的具體表達,就應該是輿論,這就是說,新聞和社會文學藝術等行業及其他人文社會科學行業,應該將自己的屁股坐在老百姓一邊,隨時使用道德武器去監督和制約領導者們,因為,當群眾不再信任某個領導和反對某個領導的時候,這個領導手中的權力立即就會冰消雪融,是一分錢都不值的!

法制和道德,當然都是社會中的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的,但是,由於以上所說原因,實際生活中,法制歷來就是偏向於當權者的,而道德則應該因此而自覺的偏向老百姓,這樣,社會才能夠平衡!所以,應該把輿論權力還給老百姓,讓輿論去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讓輿論去監督隨時可能「王先法」的那些當權者們,這,就是社會中的法制與道德的辯證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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