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畫家:還我民權!--致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的公開信

發表:2002-03-0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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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干先生:您好!

公民嚴正學、漢族、57歲、職業畫家;住北京回龍觀天慧園小區5幢1
單元101室。

針對中國治安狀況的惡化和官場的腐敗;黑、腐、惡勾結,黃、賭、
毒氾濫的現狀。依照現行法律,我曾多次對政府行政機關的不仁、不
義和不法提起行政訴訟。

有關部門認為我是「狗咬耗子」!作為畫家的我,應該在虛無飄渺的
「世外桃源」出世。

而我則認為「行為藝術」的目的是:敦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檢驗法律及
民主與法制的真偽。

1992年起,我為我民告官的「藝術行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去年國內外媒體報導了我的幾例「民告官」的訴訟,特別是《中國青
年報》、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中國法學會的《民主與法
制》、中國新聞社的《視點》、新華社《浙江經濟報》、中央政法委
《法制日報》……等數十家報刊公開曝光,我被傳媒稱為「中國第一
公益訴訟人」後,我一直受到黑、腐、惡勢力的恐嚇、威脅和追殺,
使我喪失了最起碼的「生存權」。我所在的北京天慧園小區的住宅,
可謂是家無寧日。

2001年8月1日,天慧園小區物業(無執照懸掛)與業主發生綠地面積
糾紛,物業竟請來了昌平城管大隊和回龍觀派出所警察,貿然開來執
法車,10多個城管人員和3個警察進駐小區後,強行入戶,騷擾民
宅,對業主私家小園進行了違法執法。我當即嚴詞譴責,並對違法要
求履行義務、以「公權」謀「私權」的城管大隊提起行政訴訟。此
後,我便遭到了接二連三的報復。

2001年8月9日,有人翻牆入戶,將我私家小院栽種的15棵花木植株,
全數剪拔。報警後未予查處。

2001年8月12日,又有人翻籬笆入小院,在我家宅門上懸掛大剪刀進
行恐嚇。報警後仍不了了之。

這本是封閉式管理小區,不說監守自為,也應該是保安的失職。但回
龍觀派出所遲遲不予查處,致使我惶惶不可終日。

從此,我一次次受到不法份子的侵害,遭受暴打。一次次報警求救,
終因警方的不作為以及變相的容忍和姑息(見警方提供的書證,證據
1),導致打人者有恃無恐地製造偽證,加害於我。

這本是一起非常清晰的治安案件,不知警方出於什麼動機,欲歪曲案
件性質,使我不得不向最高行政長官提起控告。

2001年11月22日,張景林指揮其手下員工及保安約8∼9人圍攻毆打
我,有在場業主拍攝的照片為證(見證據2)。照片中間被毆打者為
我,其餘都是物業員工和保安。其中第2張照片上,我被保安在後卡
住脖子,最後被打翻在地。光天化日之下,8、9個年富力強的員工和
保安圍毆1個老者,辦案警察竟然視而不見。對於當場被撕爛的外
套、毛衣以及內衣褲上大面積內傷出血等物證(作為證據在警察
處),警方漠視無睹。

我被黑惡勢力毆打致傷,有11月29日《北京青年報》《調查業主被
打》一文為證(證據3)。

2001年11月22日,《北京青年報》在接到業主投訴後,第2天即來天
慧園小區對業主和打人物業進行調查。我因在醫院治療未被調查,他
們將調查結果刊發。

在同樣接到業主報打110後,被派遣來現場處理的回龍觀派出所警
察,竟不理我要求其對圍觀的過路群眾作筆錄,致使最直接的目擊證
人缺失。

同一時期內北京多次發生物業毆打業主事件,並升級為雇凶打人,加
上有關人員卻在此時故意讓打人者放出空氣,說我坐過大獄,因此原
來敢為我作證的業主怕受到報復和牽連,均啞然無聲。與此同時,我
一次次受到電話的恐嚇和跟蹤。由於公安的不作為,我的生存權受到
嚴重的侵害。

案發後,經警方兩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在警署裡我目睹打人者對警官
「王哥」、「李哥」地呼喚,嚷嚷什麼「老總髮話……」以顯示他們
非同尋常的關係。我當即表示抗議:「這是在辦案,如果你們是同幫
弟兄,我不得不懷疑我告錯了地方。」果不其然,警方出示了一份不
是我被打翻在地、而是我成了致傷凶犯的偽證,企圖誣我入獄。

天下再黑也黑不過黑、腐、惡勢力勾結的「黑洞」,被害人反成了疑
犯。辦案警察拒絕提供這份偽證去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鑑定,不
對泡製偽證的物業會計和醫院進行調查。回龍觀派出所警察甚至還認
同打人物業將我的傷情說成是1993年北京警察毆打我致重傷的後遺
症,是陳舊性創傷。

如此顛倒黑白的誣陷,使我不得不舊事重提。

善良的人們一定還記得,1993年7月2日,作為市級人大代表和圓明園
畫家村「村長」的我,被北京公安局東宮門派出所警察嚴刑毆打致重
傷的案例(見證據4)。在我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北京公安局後,和今
天一樣,我同樣受到嚴密的跟蹤、監視,只不過那時是便衣警察,而
如今是黑、惡勢力。當時我拒絕妥協,不理會「讓我在車禍中喪生」
的恐嚇。不想,1993年11月29日夜,一輛未開車燈的貨車,將肩負全
家經濟重擔的我的26歲兒子嚴溯宇(現代廣告公司經理)撞死在茫茫
黑夜的陰雨之中。

而北京的法院在明知我正在料理兒子的後事、追究交通事故凶手時,
卻一紙傳票將我騙回北京,待我按時到達後,法院又作出了無限期延
期開庭的答覆。此事激起了全國文化知識界1,000多人(北京350人)
簽名呼籲。國際媒體報導後,我竟被我的被告公安局抓捕投入暗無天
日的黑牢。發送北大荒後,警察用6根電警棍同時電擊我近3個小時,
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其目的就是要我說出一句話:「我是被人利用
的」。我以死抗爭,在煉獄中度過了整整2年,直至陳希同倒臺,我
才重獲自由。但由於我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被沒收,我出獄後一次
次的行政起訴無法立案。

此後,黑、腐、惡勢力聯手從未停止過對我的迫害。警方的不作為,
使黑惡勢力大打出手。這就是本案的背景。

我個人對邪惡的抗爭,只能被國內媒體稱為:「向風車宣戰的唐.吉
珂德」。儘管我勢單力薄,而黑惡勢力早已串通腐敗的官員,在紅色
保護傘的陰影下,他們能為所欲為地實施加害,能跟蹤我、恐嚇我,
能對我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能在肉體上將我消滅,但決不能剝奪我
對社會公正的渴望和對民主、自由、真理的追求。

我認為:公安警察有保護一方百姓平安的神聖職責。在我一次次受到
侵害時,無論是敷衍還是口是心非,回龍觀派出所的不作為態度導致
了事態的惡化和進一步的加害,案發後其明顯的袒護做法,使我不得
不懷疑公安確實想藉故進行報復。

因此,我請求您對我被毆打致傷事件作關注,並依法查處打人凶手和
作偽證的誣陷者。同時,我亦提請國際社會關注我的生存權利,在
黑、腐、惡勢力聯手的今天,遭暴打、陷害、再次羈獄;被跟蹤、暗
算、甚至肉體被消滅,僅只是時間的早遲。對此,我已有心理的准
備,決不氣餒。我相信正義終究會戰勝邪惡!如果警方不徹底查處、
給一個說法,我將採用現行法律允許的任何方式抗爭到底。

假如我再次遭遇不幸,我相信:在我倒下去的地方,會有更多的人站
起來。

嚴正學、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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