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勝訴

發表:2002-04-1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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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副總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週報】一案,法院今天(4月10日)宣判呂秀蓮勝訴。呂秀蓮感謝法官判決,還她清白;【新新聞】則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將提出上訴。

這起臺灣司法史上首度有副總統控告媒體的案子,緣於一年多前【新新聞】報導指稱,呂秀蓮製造、並散佈總統陳水扁與一名英文秘書的緋聞。呂秀蓮因而控告【新新聞】報導不實,要求回覆名譽。

這起副總統控告新聞媒體,在臺灣喧騰一時的案子,臺北地方法院星期三(10日)做出一審宣判。

法官認定【新新聞】所報導的,有關呂秀蓮惡意散佈總統陳水扁緋聞消息,純為【新新聞】總編輯李明駿(筆名楊照)所虛構,因此判決呂秀蓮勝訴,並要求【新新聞】應在臺灣各平面、電子及廣播媒體,連續三天,以頭版及晚間重要時段,刊登澄清啟事。

【新新聞】是在2000年11月出版的第715期雜誌中,以封面故事大篇幅報導,指稱"鼓動緋聞、暗鬥阿扁的竟是呂秀蓮",引發呂秀蓮不滿,循法律途徑解決。

呂秀蓮控告對象,除【新新聞】總編輯楊照之外,還包括髮行人、社長、及撰寫報導的記者等6人。不過,這次法院的判決只判楊照敗訴,其他6人都無罪。

【新新聞】星期三(4月10日)傍晚召開記者會,對判決結果做出回應時,【新新聞】社長王建壯認為他們並未敗訴。王建壯同時強調,呂秀蓮散播總統緋聞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他說,【新新聞】對判決結果不服、不解,仍會為總編輯楊照提出上訴。

王建壯並說:"一年多的訴訟審理過程中,【新新聞】一再遭到不公平對待,法官未善盡查證責任,此一判決將助長政治人物借司法恐嚇媒體,傷害新聞自由的惡習。"

呂秀蓮本人,也在星期三晚間七點多召開記者會發表看法,指【新新聞】誣蔑法官。

她並對事件發生以來,法官的審理和總統陳水扁對她的信任表示感謝,並請任何人不要再心懷不軌,挑撥她與總統的關係。

據BBC報導,呂秀蓮也表示,此案至今只是"局部"水落石出,說她散佈總統緋聞,關鍵責任恐怕不在楊照一人身上。她質疑,此事背後是有心人士操弄的政治陰謀。

呂秀蓮控告【新新聞】一案,曾在臺灣引起軒然大波,先是扯出所謂的"宮廷內鬥"、"總統府內",走上法庭解決後,又涉及到新聞自由是否遭到打壓、副總統名譽如何維護等議題。

而當事人雙方,自始至終都堅稱自己所言為真,臺灣社會大眾對此事要期待出真正的真相大白,恐怕還需要一段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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