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詆毀法輪功的報紙藐視法庭案將於4月15-19日開庭

發表:2002-04-15 09:1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消息:被控詆毀法輪功的報紙藐視法庭案將於4月15-19日開庭。

鑒於本案性質的嚴重性和對於當事人安全的考慮,法院迅速開庭

蒙特利爾, 2002年4月11日----法輪功學員狀告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藐視法庭案將於4月15-19日開庭。該報違反法庭禁止其刊登任何詆毀法輪功材料的禁令,擅自刊登發行12頁詆毀法輪功的特刊。開庭時間,地點如下:

時間:2002年4月15-19日上午9時
地點:蒙特利爾法院1509房間
1 聖母街東部

鑒於本案性質的嚴重性和對於法輪功學員安全的考慮,此次開庭日期是在3月14日一審時由法官卡偌爾.朱莉安在與最高法院大法官雷塞.萊米爾斯協商後決定的。本次開庭將給法輪功學員一次難得的機會從法律角度陳訴案情,從而使本案得到在中國不可能得到的公正判決。

背景資料:

2001年11月3日以及接下來的幾個週末,《華僑時報》連續發表了幾篇詆毀法輪功的文章。文章中的一部分內容完全是中國大使館所發資料的照搬。為了制止這起對法輪功的詆毀,蒙特利爾,渥太華和多倫多的126名法輪功學員聯合控訴該報。從2001年12月10日---2002年2月7日魁北克高等法院曾在連續3次聽證會上嚴正重申,禁止該報發表反法輪功的文章。

但是,該報忽視禁令,於2002年2月2日發表了12頁詆毀法輪功的特刊。

法輪功學員3月向法院提交了該報藐視法庭的指控。

此次開審日期是在3月14日一審聽證時由法官卡偌爾.朱莉安決定的。朱莉安法官還命令《華僑時報》立即刪除其網頁上反對法輪功的任何內容。

聯繫人:麥克.博格曼律師 514-249-1177(手機)
楊育民 514-487-9486,514-941-2203(手機)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