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報社工作了大約十年,最初的時候還總能接觸到一些"英雄流血又流淚"的報導,這類報導的主人翁在"沖"還是"不沖"的時刻選擇了前者,"沖"的結果是流血,流血之後就是"流淚"。因為英雄可能因此殘廢或者失去了勞動能力,但是這個時候社會卻要他自己站起來,獨自承擔"沖"的後果。我遇見過一些家屬,他們長年為自己"流血的親人"四處奔走,爭取一個 "見義勇為"的稱號,但是因為"見義勇為"的人太多,所以這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我曾經接待過一個母親,她對我說並不是稀罕這個稱號,而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振作起來,感覺到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是有價值的,被社會承認了。慢慢地,這樣"流血又流淚"的事例少了,這並不是因為"英雄"被得到了很好的安撫,而是因為大家都變得聰明起來。在"沖"還是"不沖 "的時刻,選擇冷靜而理性地"面對"的人越來越多。我甚至聽說,有些學校因為老師教育孩子要敢於犧牲,見義勇為,被家長提了意見,家長的態度是:"我只有一個孩子,要見義勇為讓你的孩子見義勇為!"
我覺得所有的這些我都能理解--膽怯、懦弱、害怕犧牲,全都可以原諒;再說現在生活那麼好,誰願意輕易地為別人放棄自己的美好前程?
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這樣一種振振有辭的"看客哲學"。好像"不沖"是正確的光榮的,"沖了"反而是錯誤的腦子進水的。我就曾經聽見這麼一個略帶貶義的詞叫"正義衝動",跟我說這個詞的人受過很好的教育,他告訴我:"凡是正常的人都懂得趨利避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和自己的生命財產是同等重要的,所以要求一個普通人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財產無條件地貢獻自己的生命財產是沒有道理的,既然我們都是納稅人,國家就有義務保障我們的生命安全,而不是讓我們自己互相保護。"
從某種角度上說,我覺得這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產階級分子也沒有說錯什麼。但是我不能忍受的是這樣一種"麻木有理"的"看客哲學"。去年的時候,我曾經在北京的報紙上看到一大版的報導,說的是一個"11歲男孩救同學"的故事,大致情節是說--一個11歲的小男孩在放學的路上,遇到一名持刀行凶的歹徒,這名歹徒當時正要劫持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這名11歲的男孩大聲對歹徒說:"他是我同學,你要抓人就抓我好了"果然這名歹徒就放了那個六七歲的孩子,轉手把這名11歲的男孩做了人質。據說這名男孩沉著冷靜,刀架在脖子上6個小時,臉不變色心不跳,直到最後歹徒被警方狙擊手一槍擊斃,英雄少年才安全脫險。
媒體是怎麼報導這件事情的呢?他們首先採訪了一批專家,這些專家認為"11歲少年用自身換人質行為不宜效仿";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專家認為"小孩子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對'後果是否嚴重'並沒有認知性";還有的專家評論這個11歲的孩子的做法"不是最好的做法",按照這些專家的想法,這個孩子應該首先分散歹徒的注意力,盡量拖延時間等待警察的到來,或呼喊大人們來幫忙。更可笑的是,這家媒體還採訪了一所北京的中學,一位同學回答:"要是我就不會捨身救別的同學。可能還會嚇著。我覺得這件事挺不可思議"……
我當時看過這組報導之後,第一個感覺就是那名11歲的男孩是在犯傻,為什麼他在犯傻呢?因為他沒有過腦子,他要是稍微過過腦子就應該明白自己的生命也是一樣可貴的;第二個感覺是他不夠機智,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應該聽任歹徒把那個六七歲的孩子抓去,而自己撒腿就跑,一路飛奔去報警,對自己的好朋友來個---你挺住,我去報警。
我記得曾經和新聞同行議論過這組報導,他們告訴我假如把這名11歲的孩子樹成榜樣,那麼就會有無數的孩子跟著去學。一些前輩告訴我,在很多年前,有一名勇敢的少年叫賴寧,他為了扑救山火,貢獻了自己的生命。據說在宣傳他的事跡之後,僅《中國少年報》就曾在一個月內收到14個省的34篇來稿,報導17個少年兒童救人身亡的事跡,而其中大多屬能力不足或搶救方法不當。於是當時很多專家為此提出不同意見,認為不應該宣傳未成年人的英雄事跡。從某個角度講,我贊同當時提出疑義的那些專家,生命是可貴的,財產是可以再生的,不能教育孩子為了撈掉到河裡的一根屬於集體的木頭就慷慨赴死。但是我想矯枉不應過正,以至於當今天有一名少年挺身相救同學於危難之間的時候,我們都在批評他採用的方法不夠機智。
什麼叫機智呢?咱們中國人缺少機智嗎?最機智的方法就是你衝鋒我掩護,你頂住我去找人,把生的希望巧妙地留給自己,把死的危險堅決地讓給別人。什麼叫勇敢?什麼叫正直?什麼叫勇於犧牲?什麼叫舍己救人?這些寶貴的品質都不應該讓孩子知道。一個好的孩子應該是什麼樣的?我們的報導告訴我們,一個好的孩子應該是這樣的---準時上下課、認真完成課堂作業、聽父母的話、做老師的好學生、有禮貌學習成績好,長大了從事一個穩定而體面的職業。小的時候讓大人保護我們,長大以後讓警察保護我們。如果不幸有歹徒出現在我們面前,能躲就躲能閃就閃,至於有人落水,誰讓他自己不小心!
我們應該是在有空調有保安的寫字樓上班,住在24小時監控的小區裡,我們兜裡幾乎沒有現金,我們的錢包掏出來全是各種銀行卡,即使被偷被搶也不要緊。這叫什麼?這叫自我保護意識!一個高素質的現代人首先應該具備的不是勇敢見義勇為這些遠古的品質,我們首先要具備的是自我保護意識!
我不反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我反對的是當一個11歲的孩子在危難關頭挺身而出時,卻有一幫子人在談論什麼自我保護意識和如何更機智地處理這個問題。我在北京的甚至聽到一個女教師這樣評論這件事情:"現在的孩子都愛看電視,模仿英雄,現在電視中有很多警察換人質的畫面,對孩子肯定有影響。因此電視電影等媒體應做好引導和宣傳作用。"我不懂這名女教師的話是什麼意思?
我記得當時寫了篇評論,我在評論中提到一部美國電影叫《小鬼當家》,那個小鬼是一個很小很小的美國孩子,他是怎麼對付歹徒的?我不知道我們中國的父母教師專家在看完電影以後,是否會教育我們的下一代---你千萬別跟那個美國小鬼學習,那是有生命危險的。你應該有自我保護意識,遇到這種事情,交給警察叔叔處理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這樣成長的孩子他們將來的精神氣質是什麼樣的!不過,我知道我們的同胞在海外是什麼形象。據說他們安分守己,很少爭取自己的政治地位。即使他們遇到搶劫,他們也很少報案。我的一個朋友在英國工作,她跟我說英國警察只要問報案的華人一個問題,華人就會猶豫不決---開庭的時候,你會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嗎?不能!我們華人不能,不是因為膽小,不是因為我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是因為我們機智!
什麼叫"自我保護意識"?最好的自我保護是不是就是做一個"看客"?什麼叫"機智"?機智是不是在一事當前,飛快地運算出自己的得失?什麼叫"英雄主義"?英雄主義是不是再也不會在我們的心裏激起任何漣漪?除了財富英雄!
最後的最後,我想再次說明我的意思--任何一個人如果選擇做一個看客的話,可以!我不反對,我也沒有資格反對。但是做看客要有看客的底線--你不要像個英雄似的驕傲地宣稱自己是個明白人,自己做了最正確的選擇。我們都能理解你的軟弱膽怯,但是我們不能容忍你給自己臉上貼金。
另外,我還想說的是,為什麼我們總是能在電視上看到淚流滿面的明星、企業家在接受各種榮譽稱號獎盃獎金,但是卻很少看到一個樸素的見義勇為者在接受人們的尊敬?是因為我們不再需要激情勇敢以及可歌可泣了嗎?還是因為別的什麼呢?算了吧,這個問題不是我們早九晚五要上班的人需要考慮的,我們在需要被震撼以及被感染的時候,就去找個美國大片看一看,那上面不也有不少舍己救人敢於犧牲的美國英雄?讓施瓦辛格和壞人壞事做鬥爭去吧,咱們過好自己的日子就算沒給社會添麻煩。(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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