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責任

作者:翟羽佳 發表:2002-09-30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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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根當總統時,某大學一圖書館落成。里根想通過捐款等手段資助一下該大學,條件是圖書館必須用自己的名字命名。要是在一個獨裁國家,這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可是,這所大學的校長拒絕了。

本來作為最高官員,對自己的臣民提點要求並不過分,可是在民主自由的資產階級國家,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干涉內政,是嚴重的超越職權的行為。英國一首相在職期間,很希望自己的一個老鄉能加入國家足球隊。條子遞了過去,人家教練不僅並不買帳,而且還對首相的干涉內政提出不滿,他回信說:「請問首相閣下,假如我讓您把我的老鄉也安排到您的內閣任職,不知閣下如何?!」

這是兩個典型的履行職責的例子,其實,這樣的例子在民主國家司空見慣。是什麼力量讓一個普通的校長和教練能頂住如此大的行政干預?是自由的民主制度;是什麼賦予了他們恪盡職守的責任品格?是自由制度下的良知。良知與自由,是責任和品格生長的土壤。正是那些關於是非、善惡、美醜和好壞的理念和良知,使得他們必須以履行職責為第一要務。當然,適當地搞點小動作也未嘗不是不能,但是職責的召喚決定著他們以濫用職權為可恥。

但是職責的基礎來源於自由的制度,它與個人和社會的自由密不可分。於連.西蒙認為:「正如為了塑造自己的人格品性人們需要自由一樣,為了履行公共職責,人們必須生活在自由之中才行。」自由的身體,自由的思想和行動,是一切品格、道德以及良知的基礎。這些恰恰是我們所不具備的。長期的封建制度,廣大人民沒有人的權力,更談不上真正的良知、道德品格以及自由履行職責的可能。自由的長期缺乏使得國人養成了雙麵人格,一面是領導在與不在不一樣,一面是見了群眾格外狠。那裡有資格和能力來捍衛職責的尊嚴。

我以前寫過一篇諷刺小品,說,某地,在成克傑當政的時候,一些單位和商店的牌子爭相用成克傑的題字,一些網吧也把模仿「成字」作為網吧名字的字體。等成克傑犯事之後,一些單位和商店也紛紛用現在領導的題字了,網吧也是如此。一外地遊客故地重遊時,發現一個秘密,此地的網吧該為現在的領導(題)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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