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行推銷《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海內外引發了軒然大波,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在造成香港社會分化和對立的同時,也引起了包括臺灣在內的海外人士對香港變化和前途的擔憂。然而,我覺得,從香港但局在北京的壓力之下提出關於23條的立法,到香港各界群起反對、親北京勢力的保駕護航、國際社會紛紛表達關切,乃至最後所謂23條立法的通過,卻又變成一紙空文,對香港自由和法治造成了致命的傷害……整個過程極富象徵意義!
97後香港表面上的"馬照跑,舞照跳",使得不少人真以為"一國兩制"了,同時也把香港人民對八九年民主運動傾城而出的那種支持無奈地鎖進了歷史博物館,誰也想不到江澤民、董建華鼓搗23條立法,竟然能搞出一場如次大規模的抗議示威,弄得香港內外民怨沸騰,直追鄧小平、李鵬當年屠城殺人。12月15日香港數萬人人反對23條立法的大遊行,是97年主權回歸以後最大的的政治性集會,讓外界對香港人民和香港社會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香港在97年主權回歸之後,真正實現了一國兩制,包括議會直選在內的香港民主進程能夠沿著當時的發展勢頭持續發展到今天,香港是真正的落實了港人治港,現在的特區政府和特區行政長官無須唯北京馬首是瞻,還會發生今天關於23條立法引發的社會抗爭嗎?
如果真要立23條,換了像周恩來、廖承志、許家屯那樣的統戰高手來操盤,想必也不至於弄成這個局面。
如果,沒有97年的所謂主權回歸,今天香港還是英國國王任命的總督在管理,遇到數萬人上街遊行表達的民意,他也會像北京和董建華當局那樣一意孤行?抑或作出政策修正至少不會與民意輿情公然地針鋒相對;當然了,如果還是港英當局、還是彭定康主導香港政局,從根本上就不存在所謂23條立法的問題了。
不過,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考,也許又有完全不同的另一幅景象:如果香港九龍在租讓給英國政府之初的時候,就早早訂立了23條法律,被中共稱為偉大革命先行者的孫中山也就不可能以香港作為策動武裝起義、顛覆滿清政府的重要基地,辛亥革命的歷史也許就要改寫;如果三四十年代存在有23條立法,香港就絕對不會有八路軍辦事處或其他或明或暗的中共機構,而且也不會成為中共要員和許多重要統戰對象的避風港,1949年的中共建國史也許會有另一種寫法;49年後,如果港英當局訂立了23條,也許不會有北京當局突破美國封鎖的戰略通道;七八十年代如果有23條立法,應該不會有文革蔓延到香港的所謂"反英"暴動,自然也不會有香港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基地,甚至也不會有後來的八九年對北京愛國學生民主運動舉世震驚的支持……
何以,港英當局的百年統治, 沒有23條立法,非但沒有"國家安全"
遭受威脅之虞,竟然還創造了亞洲四小龍的經濟奇蹟,是這個以法制健全著稱的老牌帝國主義無意間的疏忽,還是23條之類的立法根本就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水火不容?在過去一百年裡,香港從一個小漁村,發展成一個被稱為東方明珠的國際大都會,歷史發展的事實已經作出了再明確不過的回答。
也許,昔日港英當局如果早早的制定了23條,牢牢"維護國家安全",也就有不會有97年把香港主權回歸北京當局這一幕了。北京當局和董建華為首的特區政府,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堅持要通過23條立法,可能就是要汲取英國統治者退出香港政治舞臺的歷史教訓。但這樣做的結果是:過早的暴露了香港大陸化的本質,原本鄧小平用"一國兩制"來套臺灣的計謀恐怕是要落空了。
(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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