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私辦報紙年銷150萬份判刑6年

發表:2003-01-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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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報刊網/《檢察日報》

僅憑一部電腦,就辦起一間報館,出版兩份報紙,一年多時間內銷售一百五十萬份,賺了十多萬元。重慶男子張偉如此成功的「創業」,在傳媒仍受嚴格管制的大陸,卻被法庭裁定非法經營罪成,判監六年兼罰款十萬元。

《時事資訊》、《熱點紀要》兩份報紙曾在重慶、成都等城市熱賣一時,報上的政治、軍事新聞遠比官辦報紙吸引讀者。不過,讀者或許未曾想到,出版這兩份報紙的「報館」,職員只得兩人。其中,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的男子張偉,是「報館」的負責人,他負責從網際網路上下載文章和圖片,並編輯成報紙,再交由印刷廠老闆左上文在四川省射洪縣印刷。

張偉還與另一職員、身兼會計的歐燕負責報紙在重慶、成都等地的銷售。去年七月十九日,他們在重慶菜園壩接收由射洪縣印刷廠運來的《時事資訊》時,被接到線報的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官員和公安當場拘捕,九千七百多份報紙被沒收。左上文隨後也被拘捕。

用網上圖文編輯成報紙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將此案當作打擊非法出版物的重大戰績廣為宣傳,指摘張偉等人從網上下載圖文,非法出版《時事資訊》、《熱點紀要》兩份報紙,以政治小道消息、聳人聽聞的軍事報導等文章,混淆視聽,誤導讀者,民憤極大。新聞出版局經艱苦努力,終於追查到線索,然後順籐摸瓜,在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下,一舉破獲此案,並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

非法經營一年賺逾十萬

重慶市渝中區法院審訊後在上月二十五日作出判決,指張偉、左上文、歐燕目無國法,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任何部門批准下,非法經營報紙出版、印刷、發行,在二○○一年四月至二○○二年七月期間,一共製作非法報紙一百五十萬份,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張偉有期徒刑六年、罰款十萬元人民幣,判處左上文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判處歐燕有期徒刑二年。

(1/4/2003 4:7)

重慶報刊網/《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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