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安副局長貪污等罪被判死緩

發表:2003-12-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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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經濟犯罪大案之的「506」案,經廣東高院終審維持原判,原廣東雲浮市交警支隊長謝洪犯下貪污、受賄、非法經營、走私等6宗罪昨被判死緩。涉及人員眾多計有雲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裝備科科長黃群輝等11人,黃群輝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據資訊時報報導,廣東省紀委昨天公布經濟犯罪大案之一的「506」案,經廣東高院終審維持原判:原廣東雲浮市公安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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