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惡夢---親歷傳銷

作者:hahaguy 發表:2004-05-07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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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寫這封信的時候隱去了真名,雖然我隱藏了真實的姓名,但我保證我所做的見證是千真萬確的。因為我覺得今天的民權形勢在某些方面黑暗得如同雙城計裡的故事。所以我不希望公布自己的真實姓名。同時我也希望公開我的信時,請不要作改動。因為我所記述的經歷本身就是真實的,每一個字都是經過我精心斟酌了的,為的是最大限度的將我所經歷的最真實故事告訴大家。

一個網友騙我去做傳銷,在網上,在電話裡,她共花了將近6個月的時間。其恆心可嘉,令人敬佩。其實一開始我就懷疑她是做傳銷的.我好幾次在電話裡聽到了爭吵聲,每當我問她和她的朋友工作範圍及工作地點時,她都支支吾吾.另外,我還是有吃不准的地方,因為我的這個網友是來自發達沿海某大都市,(不像是上當受騙的樣子)而且她有回家的時間(媒體上常常說搞傳銷的都不能回家)還有上網的時間(我想既然關在某個地方,不會有上網的機會吧)所以這幾個因素又使覺得我這不像是傳銷的特點。於是我上網去查找關於傳銷的資料.我只在新聞網站上看到大家如何對傳銷口誅筆伐,但我始終找不到實質性的內容.比如:如何預防被騙到傳銷所在地,傳銷哪些理論佔不住腳,是騙人的把戲.所以最後,儘管我懷疑她是做傳銷,但我還是去了。因為我不光是去工作,而且我還是應著網友的懇求,帶著朋友之誼和並不完整的信任(我仍半信半疑)出發了.並且準備了一書包的英語資料,足夠一年所用,我原本是要在工作之餘教她一年以上英語的。因為我答應她我要幫助她學好英語的。

我在一個凌晨,5點左右到了那裡.我網友和他表哥接到了我.那是一個汽車到處亂撞紅燈,灰塵漫天飛舞的中等城市。我住的地方被稱為「家」,一個「領導」管理著一個家庭,我那個家算上我共有6個人,領導看上去是一個文弱書生。不像是凶神惡煞。他們非常熱情,彬彬有理。大家以老闆相稱,不管你長得如何猥褻,年紀有多大,只要你是新騙來的男女朋友,都被稱為:帥哥或美女.「上下班」的時候大家都彼此緊握雙手問候辛苦了以示禮貌。在我看來很像是白色恐怖時期的共產黨的接頭暗號.大家吃飯時候總是玩成語接龍的遊戲和講故事。倒也其樂融融。但吃飯和住宿的條件確實不敢恭維,吃是吃的大鍋飯,幾個大盆子裝著或煮或炒的蔬菜,幾乎沒有油葷。難吃得像豬食一樣。剛剛吃下去一點,馬上就有人超熱情地為你添上飯。他們還振振有辭"吃飽不是目的,吃撐了才是硬道理" 吃飯之前他們要呼口號:領導吃飯,各位老闆吃飯,帥哥美女吃飯.這很像飯前的禱告,在我看來,他們的口號很好笑,也很無聊.而睡的地方就像民工的一樣。地鋪,綠色軍被,表面有明顯的污漬。還發出難聞的氣味。

聽課的地方。是在一條僻靜的小巷子裡,那裡臨近一條臭水溝。教室裡很骯髒,開始上課前,幾乎所有男人們都抽煙。教室裡大概有50-70人全坐小板凳。上課前的所謂聯歡會。就是"我叫xxx,我現在免費地把自己推薦給大家"之類的自我介紹.來這裡「學習」的人幾乎都是沿海某省的外地人,沒有當地人。很多是被親戚朋友騙過來的。老朋友把新朋友拉到台上,這時候的他們就開始群魔亂舞了,先前在「家裡」彬彬有理的斯文樣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瘋狂,醜態百出。(當然大家也可以將其形容為個性化的推銷自己)。接下來是產品說明會,這就是正題了。每講到一段時間時候,下面就齊聲大吼:好!老的會員,已經交錢的個別人會坐不住了,上面的主持人(站在講師旁邊的那位,有點像司儀,職責是給講師遞水擦黑板維持紀律)會大吼:最高境界!下面就會大聲回答說:靜悄悄! 或者大聲說:精神打起來!下面的人也會大聲回應:好運常在。有時主持人急了,也會說:下面的老朋友注意了,不想聽就出去,不要給臉不要臉啊。沒有聽課的人會出去。只有一次我聽到下面的頂撞:"你算什麼東西,講師都沒說什麼。你還。。。。。。"還好主持人,和那個頂撞的人沒有火拼。課也繼續下去了。一般課程持續到中午,儘管只有兩個多小時,但等我站起來時,腰酸背疼。屁股也難受極了。但我總是很高興,難熬的上午又混過去了.我不知道當年延安抗大的坐小板凳的學生屁股很疼.我挺佩服那些講課者的,文化普遍不高,卻能不用講稿那麼流利的把兩小時的課講出來.他們的背功可算驚人了.有一點我很納悶,一般的營銷公司的課程都要好幾天,然而這裡兩小時就講完了.課程也缺乏幽默性.

中午課上完了,那些尚未被洗腦的,比如我這類頑彌不化的,要繼續被洗腦.這時的形勢有點像法庭裡的法官,和陪審團和旁聽者。但沒有律師。因為沒人像我這樣頑固,沒人替我辯護.我估計個別的不聽話其他人被帶到另外的網路頭目那了,我們是被分割包圍了.所以每次我都是自己為自己就為什麼不參加傳銷做辯護,我總愛跑題,往別的議題上扯。話題涉及法律,政治,改革開放政策,還有個人素質,數學幾何級數理論,很好玩,很像臺灣立法委員在國會的爭吵。有時,他們會顯出愛國的樣子,說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還說這不犯法。或者說是既不合法也不非法。有一次我們就合法性展開辯論。一個傳銷者給我舉例說:一個人用棍子襲擊路人,他犯不犯法。我說看情況,如果這個襲擊者後臺很硬的話,他不會犯法的,因為在中國權利大於法律。他有點生氣了,說我死鑽牛角尖。說犯法,因為襲擊者違犯了法律。他又問一個問題:像我們這樣彬彬有理,見到每個路人都問好,犯不犯法。我說犯法啊,警察隨便找個罪名就可以把他抓起來,說他擾亂社會治安。他更生氣了,說不犯法,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在大街上不能和人握手,同樣傳銷也是這樣,法律沒有說傳銷犯法,我樂了,我說工商局或者國務院下的命令難道不算是法律嗎?公安說你犯法就犯法. 他們說幾何倍增學很科學,我說那是個理論而已,2的1000次方據說比宇宙中的原子還多,你們能這樣計算生意的增長率嗎?傳銷頭頭改口了,說網路營銷僅僅是基於這種理論之上.在實際操作中並不完全是這樣,仍舊需要大量的艱苦的努力,傳銷不是不勞而獲,只是縮短你一生的奮鬥歷程.他們說:假貨不會出現在工廠,只會出現在中間商,總代理,一級批發商,二級批發商.三級批發商,這幾個環節.我說工廠才是假冒偽劣的罪魁禍首,假貨難道是中間商生出來的嗎??他們說那不是假貨,工廠生產出來的是殘次品而已.他們非把假貨生產商等同於中間商.他們說60%的利潤被中間商,廣告商們瓜分了,而他們這些所謂的經銷商賺取的只是中間環節費.我疑問,這個數據怎麼得來的,那照你們說法,你們的產品應該低於平時商場裡陳列的同類產品的價格才對啊.相反,你們的價格卻更貴.他們說:產品,你看見了我們賣產品了嗎?我們傳銷的是理念,我說沒產品.你們傳銷什麼?人嗎?他們又改口了,信誓旦旦保證只要我入會就有產品.平時我們就這樣一淌混水似的辯論著。我覺得我真的有點讓他們頭疼.

下午3點吃完午飯則是逛街和活動時間。但對於我們尚未加入的新朋友絕對是有人陪同的,原則上尚未加入會員的人是不能上網的,但往往在我強烈的要求下,他們還是稍微顯示出人性化,讓我上網。上網時當然有人陪同了。而老會員上網逛街的自由度要相對大些。另外下午逛街的時候往往我還要被叫到別的網路去串網,即到別的網路去繼續洗腦。但洗腦的時間不會持續太長的時間。

我們在外面散步散夠了,玩夠了,就回去。從這時起到八九點鐘吃飯之前,我們就只有幾件事情可以做,打撲克,下像棋,看書。晚上我們一般是不出門的,除非是哪個小角色升為頭目,大家一起去慶祝會。或者是定期組織的聯誼舞會。前面提到過了:我為我的網友準備了一年課程,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所以我儘管上當受騙了,所以我還是一如既往在晚上吃飯後為她補習英語。但她似乎沒有太大恆心學習英語,「領導」也不是有積極姿態支持她學習,所以補習只持續了兩三天就流產了。我也嘗試著給他們講解聖經,告訴他們上帝才是最重要的,錢不是最重要的。「家長」反駁我說:傳銷是上帝賜予我們的機會,我卻沒有好好抓住。

剛開始聽這樣的課程我雖然並不激動,也不覺得新鮮,只是覺得很好玩,但日復一日,聽這樣的課程。我有些厭倦了,我給家裡打了電話,說要回家,為了讓家裡人放心:我還特意告訴他們真實的情況,我並沒有被脅迫。我是安全的。而傳銷者則極力挽留我。在我臨走前最後兩天。4月3日,一名女子終於忍耐不住,衝到黑板前大聲指責傳銷理論的漏洞。但很快就被拉出去了,當然,這是相對文明的傳銷組織,事後得知那名女子沒有被毆打。

正如我所料,這樣搞傳銷遲早要出事的。果然,就是我最後一天準備買票回家時,我仍然被叫去聽課。4月4日,11點左右,門被一腳踹開,一群凶神惡煞的警察在一個穿便服的人帶領之下衝了進來,他走到黑板前,用手將講師的頭摁下去,強令講師蹲下.主持人,和坐第一排的人也都被強迫蹲在黑板前。他們是被懷疑是傳銷的組織者,或者是傳銷頭目。我暗自慶幸自己不是坐第一排。其實第一排還有剛剛被騙來的新朋友,他們之所以然被安排在第一排,為的是讓他們更專心聽課,所以老朋友往往讓他們坐在第一排。然後警察讓我們所有的人把兜裡的東西拿出來放在地上,那個穿便服的人估計也是以前作傳銷被騙的,他開始教育我們了,他首先對講師說:一看你就是個頭,然後又對我們說:你們是從**來的吧?(實際上我們不是從那裡來的)你們被關在屋裡,對吧?沒有電視,電視新聞裡天天播新聞。打擊傳銷,你們不知道,對吧?我以前也是做這個的,我好多朋友都退出不做了。上面(他指的是傳銷頭目們)的事情,你們根本不知道。旁邊的警察也附和道:居然還有這麼多人上當。一個警察走過來,強令我把筆記本給他,他開始用我的筆記本從最後一排開始做記錄,每個人的身份證和手機,以及錢都被交出來。有人忍不住想上廁所,結果被喝令:忍一下!!!現在不行!!!在做記錄時候,有個別人遭到警察野蠻毆打,原因好像是用手機報信吧。輪到登記我時,我說我是過來教老闆英語的,警察說:教英語教到這裡來了?然後我提出要求:說筆記本是我的,呆會記載完畢,請將筆記本還我,上面有我好多朋友的聯繫方式呢。警察說呆會到了派出所再說.好不容易登記完畢了,一部分人被帶上警車。我們剩餘的被強令把凳子搬出教室,這時,那個憤怒的告密者把黑板一下子從牆上扯了下來,他其實蠻可憐的,他是一個受騙者,但此時此刻的他,已經憤怒地失控了。警察也看不下去了,對他咆哮起來:你幹嘛!!!!但警察也只是吼吼而已,並沒有對他採取諸如反剪雙手,毆打,推搡之類的強制行動。我就覺得奇怪,我們做傳銷是違法犯罪的話,那麼為什麼警察不逮捕那個把黑板扯下來的人呢???他犯的可是破壞證物罪啊。這時警察對我說:把凳子挪一下。他的地方口音很難聽懂,而且他的語意並不清晰,我立即把凳子往裡送。被警察一掌推開。說:人家都往外送,就你往裡送!旁邊的警察大笑不已。最後,我們剩下來的人排好隊,拿著凳子穿過大街去往派出所。押送我們的警察喜怒無常。一會兒大聲呵斥我們,比如當幾個女孩子一邊走,一邊笑時,警察就惡狠狠的說:你們笑嘛,呆會兒,就有你們哭的時候了。說著,警察還揚起巴掌,嚇唬說:老子逮到,打!女孩子反駁說:我們又不犯法,警察更生氣了:還說不犯法,你們搞非法傳銷。然後又是那句:呆會老子一個一個的打!一路上警察也有高興的時候,在路上,當路人圍觀的時候。警察就趾高氣揚了。遇到熟人,警察還嬉皮笑臉地跟他們打招呼,本來中國警察都是很帥的,但在那時看上去一個個尿泡臉笑得像爛蘿蔔一樣。我忽然有了奇怪的感覺,我覺得警察們真的像是那些非法偷獵者,看著提著凳子的獵物們他們的高興勁真的是難以形容。是啊,警察的工作成績就這樣體現出來了。好不容易捱到了派出所,我們被關到一個值班室隔壁的一個房間,房間裡密密麻麻的堆滿了人,我想當年納粹集中營的毒氣室也不過如此擁擠吧。房間裡依然是煙霧瀰漫,那名我前面提到女子---4月4日在課堂上大吵大鬧的那個,老是給警察難堪,弄得警察很惱火.她是那種牙尖嘴利的那種,一會要喝水,一會又說裡面有人抽煙,弄得很難受,要到門口透風.房間裡很是熱鬧,很多人有說有笑.當裡麵人說笑聲音變大時候,外面就傳來警察的巨大的呵斥聲.當房間裡手機響起,警察會衝過來查看,威脅說繳了就不還了.有些人悄悄地隱藏了手機. 當然房間裡的個別傳銷者時不時發出口號聲,但這樣更加激怒警察.我笑著對旁邊的人說:"遲早有今天,你們上課時候舉的那個例子--觀念與命運很好玩,一種命運是放牛娃來到你們網路賺了大錢,另一種命運是沒參加你們網路後來成了小偷,現在我們的命運是: 我們全被抓到這裡來了,有趣." 吃飯的時間到了,警察們端起面開始大口大口地吃.有些人要求警察給我們供應伙食,警察拒絕了.理由是:你們有錢,不需要幫助,需要幫助的時候自然會幫助你們.有人又說了,我們沒錢了,警察又火了,沒錢借去,大夥說,錢都被你們搜走了啊.警察丟下一句話:沒錢,那是你們的事,我們不管! 有一個傳銷者的話很逗的:給點飯吃啊,就是槍斃犯人,也要讓犯人吃飽的啊.後來終於有人做了妥協,外面於是有人端了麵條進來賣.當然也有人不滿那些吃麵的人,認為他們是可恥的叛徒.後來警察又叫我們分開,把起先沒登記完繼續登記了.因為我錯誤理解了警察的命令又挨了一下,不過還不算很重.一個警察嘲笑我的牙齒,因為我正在校牙.他們這座城市恐怕還沒有多少人正牙吧.我帶的可是價值不菲的記憶合金絲呢,那些我現在回想起來,暗自好笑,那個警察真是老土. 這時候,警察開始為我們取指紋了,每個指頭都取.最後是完整的手掌.如果說我們起先還覺得好玩的話,這下大家都笑不起來了.取指紋的老警察信誓旦旦地說取指紋是為了上網對比,看看我們以前有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決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有人反駁說:你可以打電話給當地派出所查一下看看我有沒有違法記錄,老警察很不高興地說:當地派出所沒有違法記錄並不代表你在別的地方沒有違法犯罪,你敢說你沒有在別的地方違過法,犯過罪?一個小青年勇敢地大聲回答:沒有.其實老警察的話聽起來是有道理的,也是在法律上佔得住腳的.但誰也不敢相信警察啊,這手印一按,誰也不知道警察下一步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我也擔心至少像我這樣沒有違法記錄的人也將有前科了.而且,弄不好孫志剛事件又會重演.以前這樣的故事我也聽說了不少,所謂佔道擺攤,擦皮鞋的被城管,聯防,警察之類的逮住了,手印一按就成了賣淫嫖娼了.於是大家都走回裡屋,老警察的臉一下子難看起來:都不按了是不是?外面的年輕警察心領神會的走進來,抓住一個靠在門邊的小夥子,(那個小夥子就是起先大聲宣稱他以前沒有違法記錄的那個人)就開始拳打腳踢.我們一下子湧到門邊.那個前面的我兩次提到的牙尖嘴利的女子也開始大叫起來:警察打人了,結果警察又拖住她的頭髮,又開始毆打她,那個女人不是省油的燈,開始大哭大叫.這時,警察的暴行引起了大家的公憤.很多人齊聲高呼警察打人,衝過去與打人的警察發生抓扯.更有甚者跑到了派出所院壩裡大叫.派出所外面頓時開始有路人圍觀.這時候,大家群情激昂.我這時也和傳銷者們站在同一邊了,面對警察的暴行,我們都團結在一起抗爭.我也對警察大吼:我們投訴可不可以,警察也對我大吼:"可以,隨便你們怎麼樣告都行,但你別激動,你要等等!傳銷這事,還沒說清呢."但警察再也不敢打人了.七嘴八舌地,大家控訴開了:"你們牆上這些爛條條框框該扯下來了." ,"不止是扣工資,至少把他這身皮扒下來(脫掉制服)" "叫你們領導來,叫市裡的領導來,你還打人.叫政法委的來!" "記下打人警察的警號!" .......打人警察衣衫不整地坐在大院裡,手上也有抓傷的痕跡.幾次想溜,都被我們大吼叫了回來.趁亂,一個女孩子向警察請求到外面買水,居然獲得批准,買了好幾瓶水回來.趁亂,有人偷偷把按指印的滾筒偷偷拿進裡屋,他本來是準備將其扔出窗外的,有人叫住了他,於是他把滾筒藏起來了.過了一會兒.一個穿便服的,有點富態的夾公文包,帶眼鏡中年男子走進來,自稱不是領導,其實誰都看得出來他是領導.我也來了一句:你們還在學三個代表,看來你們這裡小警察還需要學習.你們這警務條例上還說嚴禁刑訊逼供呢.領導笑而不答.領導就是不一樣,他的笑容很可愛,樣子長得很像電影裡那種大城市裡常見的漢奸.後來,他把挨打的人叫到樓上去分別詢問,我估計他至少還是要作一下姿態嘛. 這時,裡屋的領導把我拉回屋裡說,這種情況你要裝出一副可憐相.說找不到騙你的那個人了,你放心,你很快就沒事了,很快就可以放出去了.不要來硬的. 過了一會兒,又有一個估計是領導的人在外屋看電視,我試探著和他聊了幾句.領導就是領導,說話就是不一樣,很和氣.(當然,我不是說中國所有警察領導都和氣)他說我們雙方都失控了.我最後問了一個實質性問題,如果我沒錢回家,他可以幫我找民政局進行社會救助不?他苦笑了一下,說他們這裡社會救助都還沒啟動.聊了一會,另一間辦公室的警察叫我名字,我按了指印(只有大拇指)在一張警察提供的舊紙上,並簽了字,領回了手機.又過了一會兒我領回了身份證.但我的本子被警察理直氣壯地沒收了.警察就這樣強佔私人財產的.我想起毛澤東和他的追隨者們的口號:人民軍隊不拿老百姓的一針一線,笑了笑.在我走出派出所的時候,我回頭看見那個一個人還在和警察理論,還在鬧著要那個打人警察下崗.

第二天,即4月5日我臨走時還出現一點小插曲. 我收拾行李準備回家,但談到"愛國"這個問題時,一個女孩再也忍不住大聲斥責我,說我崇洋,說我賣國. 可憐的女孩啊,昨天還親眼目睹了警察的暴行,卻仍然有一顆拳拳報國心.果然是被洗腦了.如果說傳銷者是可憐的,他們被洗腦了,他們家庭情感,愛國心,愛情觀一切都被傳銷頭目所利用,購架了一個虛無的暴富神話,他們始終如一的相信在兩年的百萬富翁之夢,他們也堅信他們善意的謊言不是在騙人.傳銷者是可憐的, 我並不怨恨他們.很多人也是被利用了,處於底線的他們是否很快的賺到他們所期望的呢?我很是疑問.一下子想起一句成語叫:為虎作猖.

相反的,我們的社會,媒體,警察,和傳銷者相比他們扮演的角色更是不光彩的,可恥的.骯髒的.煤體爆傳銷負面新聞的時候,總是誇大其詞,從來沒有從社會責任方面具體讓我們認識傳銷,理性地讓我們抵制非法傳銷.我在那個傳銷網路中只是反覆被洗腦,然而我始終沒有上當,沒有沒要挾,更沒有被捆綁,沒有被毆打.沒有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只是部分限制人身自由.媒體並沒有給予傳銷一個公正的評價,並沒有將那種更黑的老鼠會和這種有點行騙性質的傳銷加以嚴格的區分,更沒有告訴公眾怎樣避免上當受騙.在電視裡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說某某某為首的傳銷團夥被破獲,傳銷頭目XXX被判勞教三年.其餘傳銷人員經勸說後被遣散回家.我所經歷的恰恰相反,除了我和少數幾個頑彌不化,根本不相信傳銷的自願要回家的以外,大部分人還是堅持留下來.當然警察也沒有給我們發路費.這次好像頭目也沒有被抓到.至於法律問題,那就更可笑了.警察用的是有罪推定: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參與了非法傳銷.所以違法了.搞笑,就我而言,我可是被騙來的,和那個女子一樣我們始終沒有被洗腦,沒有參與行騙.相反地,按照共產黨的該話說還是敢於和壞人壞事做階級鬥爭.警察(包括那個和氣的領導)說我也是非法參與者.這和一個人出現在案發現場就是罪犯這種推論一樣可笑.說到法律問題,警察打人是不是違反了警察法?還有聯合國人權公約對吧? 傳銷是違反了國務院的什麼通知,另外工商局的什麼行政法規什麼的.但在法律定性方面卻是一片空白.既然在法律方面空白.又怎麼定人的罪呢.另外用他們在打擊傳銷方面,他們除了用身上的虎皮嚇嚇人,過過癮外,在具體執法時卻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要不然頭目怎麼被抓到,我們也幾個小時就被放出來了, 也沒有被遣散回家.我們的國家是不是也是天天兜售共產主義道德給我們,給我們洗腦,我覺得統治者比這些傳銷者更猥褻.苛政猛於虎也,這句話說得很對.這次警察帶給我事實在在的印象是邪惡的,毫無法紀.這裡,傳銷者不能強迫你作什麼,只能說欺騙你作什麼,但警察可以恣意妄為得對"自己人"以外的任何人採取強制動.

我想我是否還應該替傳銷者禱告,為警察們禱告,上帝教導我們寬恕他人必得寬恕.阿門.

事後,我找到了該公司的網站,看上去還算是合法的,很正規的公司,但在營銷模式上,除了幾句很隱晦的話以外.看不出來提到傳銷的事.
另外,在某律師論壇上,我也看到了關於此公司營銷模式的評論,大家都評論得很理性,更多的從法律角度評論問題.從詢問者提的問題看來,此公司營銷模式非法合法問題,大家還是困惑的.

附: 某律師論壇關於此公司營銷模式的討論:

你好呀我想問網路營銷犯不犯法呀我聽說馬上就立法了是嗎是的,

有消息說草案已經提交審議。

你好!我做的人際網路 網路營銷 我們的公司名叫XXX有限公司 它的產品叫xxx現在推出xxx美容套裝 我想問有沒有這個公司的存在 能不能把這個公司的網址給我說下 我曾經查過但沒有查出來 希望您能給我回覆 謝謝!!

我是干網路營銷的 我知道它不犯法也不合法 我聽說今年七月份要立法是不是真的啊 我對這個非常關注希望您能於答覆 謝謝

我又來了,上次沒說清楚.現在在全國各地都有一些銷售團隊,就是雜誌上所說的老鼠會,拉人頭.但他們的做法肯定不是以強制手段的,我想這些在立法後是不是不會被取締的,因為它符合"三個有利於,中國的勞動人口就業問題也可以得到一些解決.只是在立法前國家報一些負面限制它的發展,我們還是和天獅公司合作的, 國家頒布法律只是讓它更健康的發展,以解決加入WTO給中國帶來的衝擊,你認為我說的對嗎?

有道理,聽說由於直銷名聲變得不太好,直銷行來也準備由行業頌布一些規則自己約束。

關於XXX好多人都說是國家允許的,而且有朱榮基主席的文件,這是真的嗎,既然好多人對此都有疑慮怎麼就沒有執法機關調查呢,如果真的是傳銷那要害多少人啊。

朱總理是否同意,我真不知道。不過是否違法與某某領導批准是完全兩回事。廈門的賴某就有很多高層領導的批字,他是走私就還是走私,只是看是否受到處罰

我想問一下國家關於直銷立法是什麼太度,就是不是專賣店形式的網路營銷卡死??????????

這不是法律問題,是執法問題

好多人對xxx的公司都有疑義,我想問一下他到底屬不屬於傳銷,有的人說此公司是針對美國的安利公司,而且安利公司也屬於傳銷並且是合法的,那麼xxx也合法嗎

傳銷不合法,這是明確的。至於具體某某公司是否屬於傳銷,屬於行政管理部門認定許可權。

大律師你好!很高興看見你的回覆,下面我就把有所情況告訴你,我所從事的網路營銷它是以產品為基礎,以事業為導向的經營理念,以情結網,以網促銷,以銷取利的營銷通,也就是說,他需要騙親人和朋友來擴大自已的網路,也就是買它公司《xxx》的產品(化妝品),當你的網路人數達到時,就能做到一個級別,然後公司以獎金的形式發給你工資,它是一種新的賣貨方式,在傳統的方式中,總代理、大中小批發商和另售商所賺的60%的利潤就以這種方式發給我們,行業人說,因為和我們合作的是一家外資企業,每年這家公司都會從我們中國帶走大量的資金,為了盡量不讓這些資金外流,所以國家教育總局楊千教授就編排了一堂大學二年級營銷系課程,它不僅可以讓少量的資金外流以外,還可以讓中國老百姓在短時間裏暴富,我想問一下,有這麼一回事嗎?並希望大律師給我詳細的答覆,可以嗎?就是這裡的人挺好的 可以詳細回答嗎?

借一位美國經濟學家的話來說,傳銷是以獵取參與人數來作為獲取利潤和分配利潤的銷售方式。你生活中可能即是銷售者又是消費者,如果你被迫成為消費者將是一次失敗的銷售。如果銷售方式上的利潤設計就來至於你被迫消費,則這個制度就是一個邪惡銷售方式。

雷鳴律師你好:我有位好朋友去年到河北,開始聽說是打工,今年她給我來了電話,讓我也過來,等我到了這才知道是做~網路營銷~的,我現在就想知道這到底犯不犯法?那個化妝品我也見過,是~蝶貝蕾精細化妝品有限公司~!那他是合法的傳銷公司嗎?今年會不會立法?

傳銷屬違法。但你提到的「網路營銷」是否屬於傳銷就要看其具體的銷售方式。現在確有很多不良公司打著「直銷」「加盟連鎖」的方式進行變相的傳銷。

(清心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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