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十五年來家國,三千里地河山 ──從安田小說《天安門情人》談起

作者:任不寐 發表:2004-06-0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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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事:全球紀念「六四」十五週年籌委會舉辦六四徵文活動以來,得到各界人士的熱烈響應,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教授對籌委會表示,她很高興地看到有如此多親身參與八九民運的學生與市民公開站出來見證大屠殺。徵文活動仍在繼續,歡迎各界踴躍投稿,有關詳情,可上www.global64.com查詢,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六四」及其「份子」對北京來說是甚麼呢?托爾斯泰在《復活》中多次談到聶赫留多夫獵袋裡的一隻鳥──這是一隻受傷而不死的鳥,它不斷在獵袋裡扑騰,使獵袋的主人一陣陣惱羞成怒,因怒成恨。事實上這是一群候鳥,每年春夏之交,他們會從世界各地在夢中飛向天安門廣場,其鳴也哀。今年是第十五個春夏。加拿大溫哥華有位作者叫安田,或者說流亡在海外的受傷而不死的鳥中的一隻,從這年早春就開始的靈魂的故園之徙。我們是在空中相遇的,每個人懷揣著一堆像形文字,準備撒落在中南海光禿禿的頭上。

我不認識安田,但通過他的小說《天安門情人》我們「認識」了。閱讀是一次遠隔大洋的交談,因為對天安門十五年的共同牽念,由於這個共同的「情人」,由於作為這位卡呂普女神(荷馬《奧德塞》)的共犯,我能為他的故事所感動。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在給孩子的信中說:「人的一生是有限的,媽媽等不到這一天了」;作者在結尾處感慨:「還記得,曾經的歲月悠悠,往事成空;曾經的壯懷激烈,煙消雲散!」這些文字印證了一個令人絕望事實:我們已經老了,而我們關於十五年前的記憶卻一天天年輕。

我試圖尋求哲學上的能力穿透這種生命的荒謬,但悲涼卻把我束縛在文學世界痛苦不堪……今年是「六四」十五週年的祭年。

無數流亡者從世界各地抬起花白的頭髮打算看天安門最後一眼。那裡,埋葬了我們的青春和愛情,我們不過是天安門放逐的風箏,有一條線牽扯著我們的靈魂,十五年來夜夜勒痛心弦。

天安門是我們的十字架,是我們的主人,它決定著我們這十五年的所有命運和選擇,這十五年的悲歡離合,背井離鄉,全部可以在那裡找到根源。

天安門是我們的情人,一個不會愛卻因此被瘋狂愛戀的情人,即使十五年之久,即使有所淡忘和放棄,都深刻表達著一代人苦戀的酸楚和無奈。

天安門是我們的羞恥,是我們的「哭牆」,它把全世界變成「逃城」,把自己民族中的一部分變成「猶太人」,卻使這些流亡者面對世界為自己的國家無地自容。

天安門是我們的墓地,是民族的火葬場,是良心的行刑地;一個由刺刀戒嚴十五年的、不能放上鮮花的墓地,它埋葬著我們的情人、朋友、旗幟和帳篷,埋葬了「司馬華」、「趙林」和「安娜」,埋葬著我們關於中國人之尊嚴的最後夢想。

天安門甚麼也不是,它只是一塊厚厚的城牆,一些冷冷的石頭,它不相信正義,常識和眼淚,它只是焚燒獻祭的香爐,假貴族發泄虛榮心的馬桶,政治丑角建築在屍體上的化裝舞會……。

天安門是我們的宿命。我能想像得出,包括安田和我本人在內,我們這些天安門的流放者,在十五年旅程的盡頭都會長長嘆息一聲:十五年了!然後卻是長久的沉默。力量絕對地戰勝了上帝,我們對此完全無能為力。文字是我們唯一的出路,是我們真正的逃亡。

不過我打算區分一下「我」和「安田」之間逃亡的不同,或者說區分一下國內流亡和海外流亡的不同。最近我一直想詳細回顧一下自己十五年來在大陸的遭遇,我想海外流亡的文字已經很多了,但內在流亡方面也許同樣值得有人做見證。

海外流亡者是失去了祖國,而國內流亡者不僅失去了祖國,也成為法律上不受保護的人。海外流亡者的痛苦是異鄉的文化隔絕,而國內流亡者的痛苦則主要是警察的騷擾。

但是我卻每次動筆之際都停下來了。我缺乏文學記述的能力,也缺乏回首往事的勇氣。所以應該感謝安田邀我關於撰寫「書評」的盛意,它鼓勵我順著《天安門情人》鼓動起來的情緒返回「風雨倉黃的十五年」。

悲劇沒有在1989年6月4日結束,也沒有終止於國界在線。事實上那僅僅是開端。「六四之後」成為「六四慘案」的內在部分,並將後者延續下來了。

由於既得利益的自私、凶手的提心吊膽以及蘇東巨變引發的大恐懼,「穩定」成為中國政治十五年來唯一的意識形態。1989年以後,中國當局為了用「穩定」壓倒一切,警察部門被賦予了更大的特權,隨著經費和人員的增加是整體素質的下降。

事實上,1989年以後中國絕對地進入了警察國家的行列,警察取代紅衛兵和戒嚴部隊統治了生活。換句話說,國家從那以後一直處於戒嚴狀態,一場不斷收緊的政治運動以法律的名義持續深化。

這是繼「十年動亂」之後中國政治史上又一個黑暗時期,也許可以命名為「十五年亂動」:國家通過警察力量而不是群眾運動有組織地進行政治迫害。在這十五年中,「六四分子」首先成為迫害的主要對象。大量的活躍人士被關進監獄,有的被處死,有的被判處重刑,有的死於刑罰。更多的人失去了工作,稍有良心的人被邊緣化。「市場化」運動加速了這一邊緣化進程,其中一些人則捲入其中而參與了分肥運動。

這是一個權力領導著警察和資本共同統治的時代,因此良心成為國家的敵人和罪犯,同時也成為國家的經濟項目:著名人士成為國家人質,而其它人則成為警察部門存在和要求經費的商業理由。

結果卻糟透了:最高權力的政治目標是「穩定壓倒一切」,結果由於經濟學上的邏輯,「一切壓倒了穩定」,特別是金錢利益壓倒了政治目標。在一定意義上,警察部門需要異議者甚於需要穩定。這一情況似乎直到2003年秋天才略有好轉。

我是幸運的,我沒有被關進監獄。1990年我到了海南謀生。我第一次和警察打交道是在一次「清除盲流」的運動中。那是一個晚上,海口警察把我和一些沒有暫住證的人「收容」起來。交錢使我重獲自由,但另一位朋友,他來自武漢大學法律系,由於1989年參與了當地的學生自治會,和女朋友一起被以「賣淫嫖娼」判處15天拘留。

我因政治問題和警察直接打交道是在1997年鄧去世那幾天。從那以後,我重新成為「重點人口」。1997年2月底,有關部門扣住了我的車子,並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盤問。我的手機和證件也被扣押。三天後我取回了自己的東西,但從此生活失去了安定。事實上我受到這一禮遇完全是有愧的,因為我從1990年開始一直與政治無涉。

現在回想起來,這次盤查也許是全國的統一行動,鄧去世被視為一個敏感時間,因此需要對敏感人士進行普查和警告。然而這場「重點人口」的普查工作給地方警察部門一個發現新項目的機會,我有理由相信自己因此為有關部門做出了經濟貢獻。可以想像150萬元的經費申請下來了,增加人員、竊聽和交通方面需要這些錢,儘管花不完。

大約半個月以後,我的司機被收審了。當地有關部門代表「祖國和人民」交給他一個「光榮任務」:監視任不寐並隨時報告。我的司機是一個不滿20歲的年輕人,他很害怕。由於他跟我的感情比較好,所以他問我怎麼辦?我說你提出辭職吧,但工資我還可以給你。過兩天警察得知這個情況後對他大加訓斥,「不同意辭職」,「否則隨時讓你打包上山(勞教)」。於是他又來找我。我說我開除你吧,於是我就寫了一個開除他的文件。他那這份文件給警察看,警察將文件撕碎摔在他的臉上,並讓他「轉告任不寐,我們就不信制服不了他!」

「制服」我的工作真的展開了,大約又一星期之後,我居住地的派出所給我妻子發了一份「拘傳」我的通知。於是我如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警察的訊問。在那裡我看到了一些具有中國特色的「審訊」方式,警察發現我在注意這些細節後來就把現場轉移了。我在那裡待了7、8個小時。然後他們辦好搜家手續在夜裡到我家中進行搜查。他們翻遍了我所有的書籍和通信,包括機票和像片,並津津有味地閱讀著我和妻子戀愛時候的通信。結果當然一無所獲,因為本來也沒有任何「反動材料」。

我在搜查令上簽字的時候再次得罪了他們,因為我對這種莫名其妙的搜家行動表示了抗議。然後他們再次把我從家中帶走了。我記得我在樓下的時候看見妻子在陽台上哭泣,當時心情非常難過,也非常氣憤。他們經請示最後允許我回家,我大約是深夜才返回家中。

那時候我的兩個女兒還小,她們問我:爸爸,警察叔叔為甚麼找你啊?!我對這個問題感慨萬千,只是把她們樓在懷裡默默無語。面對孩子的問題我常常有許多無奈,那天幼兒園還舉行了「悼念鄧爺爺」的活動,孩子問我:「爸爸,鄧爺爺能上天堂嗎?」

從那以後我的生意沒有辦法做了。但生活最大的改變則是我同意了妻子堅決要移民的計畫。於是才有接下來我3年多妻離子散的痛苦。從1997年到1999年,這兩年多的時間裏我們一家人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我和妻子常常半夜起來透過窗簾查看著外邊黑暗的世界,總感到有一雙眼睛在看著我們。

記得有一天妻子說:樓對面正對著我們的那個房間裡有人在注意我們。我留心了幾天也發現情況異常:那個房間晚上總不開燈,但一直有人在吸菸。不過這樣的日子很快就習以為常了。我後來看到蘇聯人寫的《見證──肖斯塔克維奇回憶錄》、《克格勃最後一任主席回憶錄》兩本書,對這種監視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但人們不會知道,監視究竟要花多少錢,並且監視到甚麼樣的程度。赫魯曉夫說:他們把納稅人的錢浪費在聽別人放屁這些卑鄙的事情上了。「穩定」是不計較成本的,何況不是計入自己的經濟成本──相反,它是利益最大化或權力最大化的生產過程。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似乎並不在乎別人知道他們的監視工作,有時候甚至炫耀這種特權,炫耀他們對別人私生活的瞭如指掌。有一次「負責我」的警察給我妻子打電話,問我的新手機號碼是多少。更明顯的是此後每次和警察遭遇他們都警告我:你的一舉一動我們完全掌握!中國人缺乏罪惡感,因為人們以恥為榮。

現在也沒有完全想明白,究竟是甚麼原因國家毫無根據地把我又變成了流亡者?這是一種「安全悖論」:由於缺乏安全感,國家視所有人為罪犯;由於監管,人們被逼迫重新記憶起六四,甚至成為真正的異議者;而由於被迫害者同時成為監管部門的經濟項目,這一返回政治的過程由於迫害持續升級將不斷加強。儘管我「無辜受祿」,但我仍然覺得愧對家人。

由於警察的不斷騷擾甚至連我妻子也不太相信我了:你真的甚麼也沒干,那麼為甚麼警察要找你?我對這種疑問只能是百口莫辯。

我想起1989年下半年「清查」期間的一段往事,一個從裡面出來的同學質問我:我們都進去了,你為甚麼不進去?最近幾年由於創辦「不寐之夜」網站,不斷有人問我:你怎麼會沒有事情呢?言外之意是你怎麼還沒「進去」呢?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一位小有名氣的作家堅稱我在說謊:「他絕對沒有遭遇警察的騷擾,他只是吹牛;警察要是注意他,他太太怎麼能移民?」我想在這裡統一回答一下這類問題:你們去問警察,我不知道。

1999年是「六四」十週年。我預感到這一年會給有關部門「制服」我提供新的機會。大約四月中旬,有關部門到廣州《南風窗》雜誌社調查我的情況,起因是4月2日我在北京主持了一次民營經濟研討會,參加會議的主要是一些黨內老知識份子,如李銳、李慎之、吳像、吳明瑜、孫長江等。這次會議從哪一角度上說都是合法的,甚至也不是敏感的。調查的唯一結果是我失去了《南風窗》雜誌社駐京記者這一工作,當然也失去了為該雜誌寫稿的自由。

這一年還有兩件事值得一提:一是5-8使館事件期間,我住在北京大學的招待所裡,有一天有人破門而入,隨後他們就退出去了。我想這僅僅是一次警告(後來在首都機場警察證實了這一點)。第二件事情是8月份我在內蒙古參加「草原之夏筆會」,我在賓館的房間再次被警察闖入,值得慶幸的是我不在房間裡,我的幾個朋友在那裡「遇見」了他們。

我到現在也不清楚那次警察行動是針對我的,還是主要針對來參加會議的宋永毅先生的。我和宋先生沒有住在一起。他從內蒙回京後被逮捕入獄。

1999年最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六月五日的首都機場。6月4日晚上深夜兩點左右(請記住警察在深夜行動這一習慣及它所包含的文化意義),警察猛烈地敲開了我在中國南方某處的住宅,理由是「查戶口」。對真實的理由大家是心照不宣的。警察搜遍了我住宅所有的角落,結果仍然是一無所獲。因為本來仍然一無所有。

看得出,這次他們非常失望,因為本來是有備而來。他們甚至到陽臺去查看,到雜貨室去查看。然後我再次被帶到當地派出所再次接受「姓名、年齡、性別」等老一套訊問。我從派出所出來天已經微亮了。我再沒有感慨,只是以苦笑來自嘲。我匆忙趕往機場,因為6月5日我要到北京參加一個商務談判。結果在當地機場,還不死心的他們已經在那裡恭候多時了。我被帶到警務室,全身和行李再次被翻個遍,甚至連鞋子都脫下來查看過了。他們很失望。我終於上了飛機。我打算喘口氣了。我還是太樂觀了。

三個多小時後飛機降落在首都機場。飛機停穩後,空姐突然通知「各位旅客拿著身份證排隊下飛機」。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我說,是找我的,我先下。我第一個走下舷梯,看見地面上有一輛警車,如臨大敵地站著四五個警察。他們一見到我就圍上來,四個人分別抓住我的骼膊,不動聲色地對我說:任先生,我們找你談點事。我被推上警車。我看見飛機上的旅客透過窗口目睹了這一幕。這很像電影裡的情節,我一時還不能確認這就是生活,而我自己是主角。看見他們「富有鬥爭經驗」的表情我就想笑,我心裏屢次想說的是「至於嘛!」直到他們呵斥我「不許嘻皮笑臉」。

我被帶到機場候機樓的一個會議室裡,一場窮凶極惡的審判開始了。我的每一件東西都被捏碎一般拆開查看,但折騰半天仍然一無所獲。因為本來一無所有。他們同時不斷用「很專業」的方式追問我來京的目的,無論我如何說是來開會,他們堅持我在說謊。與此同時,他們一直在跟南方「舉報」我的警察部門通電話。

幾個小時過去了,他們的態度也開始轉變──這是經典的──從「坦白從寬」轉到「我們也是例行公事」,最後轉到「我們交個朋友」。我的姿勢也相應地得到瞭解放:從勒令蹲在地上到靠牆站著,最後可以在會議桌前「平起平坐」。顯然,他們意識到自己搞錯了,但顯然是南方有人謊報軍情。這一點我比他們知道得早。但他們意識到抓錯了並沒有馬上讓我恢復自由,而是打算在我身上找到某種「回報」以慰辛勞。

他們要求我寫悔過書,以便向上面邀功。這時候我天性中的幽默感又起了作用,我背寫了「懺悔宣言」(我「六四」十週年準備發表的文章)中的一些段落交給了他們──事實上十年來我對自己面對「六四」悲劇的無所作為和屢次「無功受審」確實一直深感慚愧,確實需要懺悔;而當時我剛剛接觸基督教信仰,我想上帝是叫他們來教訓我的。之後他們「盛情」挽留我在機場過一個晚上。

和我同睡或監視我的是兩個年輕的警察,一位富有「敵人意識」,讓我想起紅小兵式的警惕綜合症和自以為是。我一直覺得他的清秀和暴虐之間存在審美上的衝突,也許是國家教育使這兩者取得了和諧。另一位剛剛做爸爸,很善良的樣子,對我也很友好。我當時想到自己的女兒不免有所傷感:爸爸和爸爸之間在中國的距離是如此遙遠。兩個警察聊著買菜和裝修的事情,我被放在一邊,彷彿我和他們不屬於一個人類。

這種感慨我在清查的時候也有過:那天「清查辦」裡一位漂亮女士和那裡的男人們打情罵俏,聊著「今天晚上看電影」等話題,沒有人在乎「嫌疑犯」在旁的感受,沒有人在乎他即將面臨的死活、自由與否以及他的妻子、母親和孩子的悲苦。索爾任尼琴說,這些人沒有血液,他們體內流淌著的只是一種稀薄的液體,沒有一點一星的人類同情心。人被消滅,被審查的人被視為異形或傢俱,而審查者因為倖存或倖免者,特別是因為成為那些可憐蟲命運主宰者而墮落為具有優越感的石頭。

第二天我被送上飛機,他們從我的口袋裡拿出錢「幫」我買了機票,並警告我三點:第一,不要和南方的警察說首都機場發生的事情(他們是怕被同行嘲笑嗎);第二、近期不要到北京,「我們會一直監視你」。第三,不要抗議,抗議也無效。

我當時也非常想回家去看看很久不見的女兒,因此我基本上沒有「抗議」地上了飛機。具有諷刺意味的事情又發生了:我被交給空警「照顧」,由於我過於疲勞(大體上三天沒有睡過)心臟病發作,這位空警一邊照看我一邊責問我:你為甚麼要練法輪功呢?顯然,這是北京的警察跟他交代的我的「罪狀」──這是他們當時能編造出的唯一的「合法理由」。

但這不是我唯一一次被警察誣陷為法輪功分子(讀者會明白我在人權上對這些氣功人士的同情和尊敬)。2003年秋天我陪同一位老先生到四川考察,同時去瞭解李思怡案件。在成都和幾位朋友見面,整個過程一直有警察陪同。(此前在北京,我和余傑、路昆以及路透社記者的一次會談,也遭受了同樣的「陪同」)但令人難堪的是,有人接下來告訴我的朋友說我是法輪功分子,因此讓他們離我遠點。

作為基督徒,我得感謝上帝,這些污蔑僅僅是權宜之計,還沒有上升為正式迫害。也許上帝通過這些誣陷在提醒我:那些可憐的人們在遭遇更大的不幸。這個提醒沒有結束。

1999年之後我才真正開始了學術研究和寫作生活。事實上是有關部門幫助我回歸於自己的文字事業。從本質上講,我自己決非一個對政治有熱情的人,我的理想是做一個出色的作者。1989年來,由於謀生我暫時放棄了寫作和閱讀,但監視使我無法繼續商業工作了。

誰都知道,在中國有「政治問題」的人幾乎沒有辦法從事任何社會工作和經濟工作。即使警察不關照你,人們也會疏遠你。坦率地說,我現在得感激這一轉變。1999年5月北京反美運動給我強烈的震撼。我覺得這十年的教育政策犯下了嚴重的罪過。因此我「上岸」的第一個文化項目就是策劃和編輯一套新的語文課本。這個工作在2002年全部完成了。

接下來我開始創辦「不寐之夜」文化網站,此前,有一個叫「思想的境界」網站被關閉,我打算在網路自由上表現出更大的勇氣。「不寐之夜」使我重新成為「穩定」要整肅的對象。「不寐之夜」也株連了一些支持它的朋友。

2002年春天,網路警察第一次關閉了「不寐之夜」網站,幾天後,他們敲開了我在北京辦公室的房門。我和一位朋友被帶到當地派出所接受盤問。離開住所的時候我帶了棉衣和必要的生活用品,警察則意味深長地告訴我「不需要待很久」。這次「談話」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他們我是任不寐,「不寐之夜」是我創辦的,我負責。於是談話的效率大為提高,剩下的問題就是:「不寐之夜」是否違法。他們問:不違法嗎?我回答:不違法。他們問:你為甚麼批評朱鎔基總理?我回答:我為甚麼不能批評朱鎔基總理?他們問:你是否相信我們有權力不讓你出去探親?我回答:我相信。他們問:你知道我們會怎麼處理你?我回答:不知道。

大約六個小時後我們獲得了自由,但我的身份證被扣留,同時通知我們不許離開北京要接受調查。然而禍不單行。當天晚上,我去賓館看一位做生意的的朋友。他原來在天津有一個法律糾紛,已經解決了。但天津警察部門「忘記」了從網上撤銷他的材料,結果被北京警察「破門而入,當場擒獲」。我也在場,便一同被「專政」到派出所。

當警察證實了事情的真相後我再一次體會了「由蹲到站到坐」這一轉變,但他們卻不打算立即放我。給我印象極深的一件事是:當時有一位警察從地上撿起一份法輪功的傳單,堅持說是我帶來的。可能是由於他們最後跟北京政保大隊聯繫確認我的身份之後(我的身份證在他們那裡),才不再繼續這種誣陷了。顯然,他們是在給誤抓找一個理由。我當天晚上就在派出所的一個會議室裡度過的。我是這裡唯一比較自由、比較受「優待」的人。

那裡還有三十多個民工一樣的人,這些「孫志剛」們都被手拷拷在座位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誤抓」進來的。看守是一位年輕人,他因為能夠控制別人上廁所的自由而得意洋洋。在這裡我再一次感覺到中國社會底層的黑暗。地獄,這是我唯一能夠想像的。那幾天正是耶穌蒙難日。我從內心深處感謝神呼召我以這種方式參與他的受難。我在夜裡一遍一遍地禱告:為警察的心不再鋼硬,為中國早日認罪悔改……。

我第二天中午離開派出所,警察委婉地表示了歉意並警告我不要談論這次遭遇。接下來幾天是網路警察對「不寐之夜」上的所有檔案進行調查。調查的結果是:「『不寐之夜』上的文章不違法,但你能否不再寫了?」警察還表示:「你的文章很多我們也贊成,但你有意見可以給人大、政協寫信嘛」。事情似乎就這樣告一段落了。

但是過兩天房東卻趕我搬家(儘管合同沒有到期),物業管理處也多次催促。他們說,有人告訴他們,我是來自加拿大的特務,不能讓我住在這裡。這個新的謊言幾乎把我自己都嚇倒了。我能理解他們的恐懼,於是我只能盡快離開住所……。

我再一次無家可歸了。自從2000年底我的妻子和孩子出國以後,我一直有無家可歸之感。我一直四處奔波,形單影隻。我在想孩子的時候常常後悔把他們送出去,但每當我遭遇黑暗的時候又慶幸他們到底離開了中國──這個地方已經不適合人類居住,更不適合孩子居住。

事實上,1997年以來,六一兒童節我從來沒有和孩子一起度過,因為我擔心「六四」前夕警察在孩子面前騷擾我。我現在仍然無法跟孩子解釋我們之間的分離以及我遲遲不能出國的真實原因。三年來,中國有關部門一直拒(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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