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院下令凍結中領事潘新春資產

發表:2004-07-29 00:0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大紀元記者楊舒多倫多報導)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日前向中國銀行發出扣押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的債款的通知,因為潘新春拒絕支付因誹謗法輪功學員喬 • 契普卡(Joel Chipkar)的損害賠償。

潘新春因在去年5月1日發表在當地英文報紙《多倫多星報》的一封信中,點名指多倫多商人、法輪功義務發言人契普卡屬於「罪惡的邪教」而被控誹謗罪。今年2月 3日,安省高等法院判處 契普卡勝訴,而潘新春必須支付10,000 加元訴訟費用以及1,000 加元象徵性的損害賠償。

由於潘新春拒絕支付上述款項,安省高等法院於7月14日向中國銀行發出扣押潘新春債款的通知。契普卡所屬的法銘德律師行當天將通知送交中國銀行多倫多分行。

**潘新春的多倫多帳戶

契普卡的律師行向大紀元記者證實加拿大中國銀行總會計師及合規官David陳在7月15日回覆,稱該銀行沒有可抵押潘新春債務的資金。

7月20日,當契普卡的律師行向David陳跟進此事時,他說中國銀行目前不再管理潘新春的帳戶。但由於目前的隱私法,他不能透露任何有關潘新春帳戶的細節。

大紀元記者電話採訪到了加拿大中國銀行總會計師及合規官David陳。他未否認他瞭解這件事情,只是說他不能透露任何有關客戶的情況。

David陳說中國銀行在加拿大會遵守加拿大銀行法。但他同時說,「加拿大銀行法還有加拿大別的法律有一些漏洞。」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曾經在大陸中國銀行工作十幾年的前中國銀行業務經理向大紀元表示,通常情況下中國銀行在接到法庭通知後,如果帳裡有錢,銀行馬上便可以執行。因為此事牽扯到中國領事,銀行是說不算的,他們不敢這樣做,一定會層層上報。

** 中國政府表示不服從加法庭裁決

在此之前,中國政府也表示拒絕服從法庭的裁決。在今年二月判決結果出來後,中國政府透過多倫多當地的一家律師行向法庭及外交部表示:「不論是中國政府還是潘本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受加拿大法庭命令的限制」。

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摩爾(Rodney Moore)向大紀元表示,根據維也納國際公約中關於領事人員的五十五條,所有領事人員,「必須遵守所在國(receiving state)的法律和規定」,不能「干涉所在國的內政」。

摩爾指出,潘新春在加拿大不享有外交豁免權,他是一名領事人員,領事人員的豁免權是有限的。

摩爾還說,加拿大外交部在過去兩年中曾多次向中國大使館指出中國官員不能幹涉加拿大的內政。

原告契普卡表示:「這個案件所反映的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中國的駐外代表持續地在加拿大對政府、媒體、及社區進行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中國政府及其駐外代表不能以豁免權為由來違反加拿大法律或攻擊加拿大公民。」他強調:「這裡不是中國」。

契普卡表示,他將要求法庭傳訊潘併進行資產審查,屆時潘必須要在宣誓狀態下對法庭說明他的資產現狀以及不遵守法庭命令的理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