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疑為炒作
昨天,讀者來電,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16-1號,一家名為「桃園緣」的美容美發店,門口擺放的大花籃竟是多家中央級的國家機關送的。
上午11點多,記者來到該店門口。只見「桃園緣」店門周圍擺放了十幾個高約1.6米的大花籃。花籃上粘著的紅紙條寫明由「中央警衛局敬賀」、「外交部敬賀」、「中央宣傳部敬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敬賀」和「國務院新聞發展中心敬賀」等等。
老闆稱確有其人
當記者正一一記錄這些單位名稱時,該店老闆田雪出來阻撓。獲悉周邊居民的疑念之後,田雪說,這些花籃的確是相應的單位送來的。
田稱,本月16日她的店搞週年慶典,她父母、愛人和朋友的一些單位紛紛來慶祝,於是就送了這些花籃。為了證實其所言非虛,她特向記者提供了「中央警衛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這兩家的電話。
記者提出,為核實整個事件的真實性,希望提供所有送花籃單位的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繫電話等,並約定下午3點去取。
當記者按約定時間趕到美容店時,不僅花籃邊寫明贈送單位名稱的紅紙條不見了,田雪的態度也發生了180度的轉變。她拒絕給記者所有送花籃單位的聯絡資料,理由是:1.保留個人隱私權;2.大部分單位的電話屬於保密。
沒送過花籃
昨天下午4點多,記者撥通了田雪提供的「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朋友的電話。電話另一端的中年男子拒絕透露姓名,聲稱沒有給田雪送過花籃。
該男子聲稱,他是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院內辦公,但不是這個部門的。他和田雪只吃過一兩次飯,前陣子她打電話說店裡搞週年慶典,希望他有空過去,還非得要他告訴單位名稱。他於是說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以什麼名義送
由於未能聯繫到所有相關單位,記者不排除真如田雪所說那樣---花籃系他人所送的可能性。
記者問田雪,如果花籃是她在部門工作的朋友以個人名義送的,落款寫單位贈送是否合適。她回答:「來者都是客,他們送過來,我總不能不收吧?」
記者復問,如果花籃是她朋友以單位名義送的,是用公款買單嗎?她回答:「這是朋友自己的事情,我不便過問。」
(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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