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系依據1996年10月十四屆六中全會《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建立,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文明辦)是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該辦公室設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由中央宣傳部代管,強調開展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和無神論教育,自1999年7月追隨江澤民集團開展對法輪功造謠宣傳及污蔑。據本組織調查,自1999年7月起各省文明辦相繼舉辦污蔑法輪功展覽,又於2000年7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辦、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公安部、中國科協共同發起全國性大型巡迴污蔑法輪功展覽,中央文明辦更是追隨江澤民集團層層下達通知及具體事項,並將該展覽內容製成畫冊、挂圖等,採用多種形式向全國普及,造成全國有組織性的輿論迫害,不僅剝奪法輪功學員依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並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滅絕」的迫害。為此,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及辦公室相關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及辦公室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1.利用舉辦展覽形式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污蔑及攻擊法輪功學員的輿論氣氛,煽動人民仇恨法輪功。
2.利用污蔑法輪功的展覽內容及挂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思想轉化工作。
3.利用展覽形式非法控制媒體輿論導向,造成全國性民眾誤解法輪功,製造全國範圍的「群體滅絕」的迫害。
4.利用表彰所謂的「先進」,用金錢、名譽與地位等做誘餌,刺激各級不法官員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揚惡。
本組織根據「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單位及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象:
首批被追查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相關責任人及單位
單位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相關責任人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及辦公室 1.利用舉辦「崇尚科學文明,反對迷信愚昧」大型圖片展覽污蔑法輪功。
2.利用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偽案進行深入污蔑法輪功。
3.大力宣傳同「法輪功」鬥爭的「先進」人物、「先進」經驗,宣傳基層洗腦轉化工作情況。
4.召開全國同「法輪功」鬥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大會,組織報告團到全國各地巡迴報告。
5.綜合運用新聞輿論、文藝節目、展覽報告等多種形式,加大輿論力度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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