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24日報導,有關材料顯示,1996年5月至 2003年4月,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先後251次收受68名幹部、職工賄送的錢款,先後15次非法收受3名包工頭賄送的錢款。平均不到10 天就受賄1次。但截至目前,在向林龍飛行賄的71人中,只有13人被判刑,其中領導幹部12人、包工頭1人。
買官者趨之若鶩
68 名黨政幹部和職工向林龍飛行賄的目的可概括為5種:買官、保官、臨時工轉正、大學生找工作、因懼怕書記報復而示好,但買官和保官佔絕大多數。他們無一例外地看中縣委書記手中的人事大權。所以買官者趨之若鶩,踏破林龍飛行賄的門檻,不同層次、級別的人想「進步」都走書記的路子。在周寧,先後有3名正科級幹部為登上副縣長寶座而向林龍飛大筆「投入」,其中兩人如願以償。
通過重金鋪路,連判過刑的人都可以靠著林龍飛東山再起。1998年,曾因犯貪污罪被判緩刑的祝文海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林龍飛。他很快送上1萬元,不久就被安排到周寧地產公司工作,還被提拔為經理。為瞭解決副科級待遇,祝文海又先後送上3萬元。2001年9月,林龍飛主持會議解決了祝文海的副科級待遇問題。據統計,祝文海完成從貪污犯到副科級幹部的「鹹魚翻身」,一共向林龍飛行賄6萬元。
11名科級幹部公款行賄
一些領導幹部甚至把黑手伸向公款,大肆貪污和挪用,採用假髮票報銷甚至白條沖賬等手法,聚斂錢財行賄。據統計,在向林龍飛行賄的68名幹部、職工中,涉及公款買單的多達11人,均為各部門、各鄉鎮領導幹部,公款行賄金額多達31.06萬元。
還有一些單位領導幹部為使公款行賄「名正言順」,竟想出給林龍飛發「獎金」的辦法。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兼任周寧縣黨校校長。 1997年至2002年間,縣黨校常務副校長何某以單位獎金的名義先後6次賄送林龍飛,以接待費名義在黨校沖賬。據何某交待,他用公款向林龍飛行賄,是為了留任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並且在調整黨校領導班子中得到林龍飛支持。
行賄者也是受賄者
林龍飛被查處後,在原縣領導班子中,先後有一名縣長、一名組織部長、兩名副縣長被查處,一名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涉嫌花錢買官,鄰縣一名副縣長也因涉案被查處。據調查,在林龍飛腐敗案中,周寧縣重要部門的一把手幾乎全都沒有倖免。一些行賄者本身也是受賄者。
許多幹部向林龍飛「進貢」,靠工資顯然不夠,於是就將手伸向下級,在周寧縣形成了一個以林龍飛為金字塔尖的「行賄受賄金字塔」。縣水電局局長肖興春被查處後,據該縣一名領導透露:「肖興春的家我去過,空空的,沒什麼像樣的東西,但他涉嫌受賄、貪污,還不是為了給林龍飛送錢?」據調查,肖興春受賄、貪污合計16萬多元,僅向林龍飛行賄就達10多萬元。
此外,林龍飛腐敗案中,還有3名包工頭為了獲取土地、承攬工程,一共向林龍飛行賄3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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