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東石油大學公安處非法圍困、綁架李業明的犯罪人員

發表:2005-04-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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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立即發往有關部門(本組織警告相關部門及人員,在接到本通告後繼續犯罪者,將受到嚴厲懲罰)

2005年3月25日晚,山東勝利油田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勘察公司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李業明與妻子,山東勝利油田新大總公司(原東辛服務公司)下屬油漆廠職工,法輪功學員邱紅梅到石油大學學生宿舍樓發法輪功資料和光碟,妻子邱紅梅當即遭到石油大學公安處不法份子的綁架。

次日凌晨2點左右,山東石油大學公安處的有關人員將李業明圍困於家中,企圖非法抓捕。李業明堅決抵制、不予開門,警察挖門撬鎖仍未能得逞,隨後一直蹲守在李業明家樓下,並拉斷李業明家的電閘。

3月27日,石油大學公安處在山東省公安廳授意及操控之下,撬毀門鎖,進行非法抄家,抄走電腦、印表機以及數碼相機等個人物品,價值近三萬元。同時李業明被公安惡警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資料顯示,自1999 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以來,山東石油大學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多達13人。綁架李業明是又一起發生在石油大學的對信仰迫害的事件。目前,李業明處境危險,追查國際對此發出通告,希望山東石油大學公安處的不法人員立即停止犯罪,立即釋放李業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基於誰迫害,誰負責的原則,重點追查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個人,下列人員作為此案的第一批被追查對象:

政委 杜德峰 (辦8533097 家8526608),局長 孫宏光 (辦8533083 家8782656),國內安保大隊,周司勤 (辦8533624 家8628278),設計院書記李瑞成 (辦8553782 家8818668),副書記郭金民 (辦8552661 家8523867 ),書記張立 (辦8531168 家8550608) ,副書記 姜仁國 ( 辦8557360 家8772233),黨辦主任 盧丙申 (辦8557389 家8532658), 羅鈞田(家 839-2938)電話區號:0546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上述人員列為重點對象進行立案追查,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希在華盛頓簽署法案,授權司法部追蹤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除出境。根據新的法案,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2)「群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 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被告 起訴地點及機構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聯合國酷刑委員會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曾慶紅及610辦 國際刑事法庭 2002年10月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加拿大 2004年3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干 希臘 2004年8月5日 酷刑、虐待罪
江澤民 紐西蘭 2004年10月 酷刑罪、殘害人群罪
江澤民 澳洲 2004年9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江澤民、羅干 波利維亞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羅干 智利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 荷蘭 2004年12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
羅干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李嵐清 加拿大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普勒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所有參與迫害的之中共官員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2004年2月 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劉京(公安部副部長) 加拿大 2004年3月11日 殘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王渝生(中國反邪教協會理事) 瑞士日內瓦 2004年4月16日 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
薄熙來(原遼寧省省長) 美國 2004年4月22日 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王太華(安徽省委書記) 美國 2004年5月24日 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
王旭東(前河北省委書記委書記) 美國 2004年6月21日 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
趙致真(原武漢市電視臺臺長) 美國 2004年7月14日 教唆酷刑、教唆仇恨
陳至立(國務委員、前教育部長) 坦尚尼亞 2004年7月19日 酷刑、虐殺罪
李長春(政治局常委) 法國 2004年7月2日 酷刑罪
王茂林(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加拿大 2004年11月 酷刑罪、非法拘留
黃菊(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 愛爾蘭 2004年11月 酷刑罪
賈慶林(前北京市委書記) 奧地利,西班牙 2004年9月 酷刑罪
蘇榮(甘肅省委書記) 讚比亞 2004年11月 酷刑罪、反人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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