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代表青年企業家周小明販毒紀實

發表:2005-07-1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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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年的逃亡後,41歲的武漢同濟藥業董事長周小明顯然對被捕早有準備。辦案干警鄭國義說,周小明被捕後並不慌張,第一句話是「應該我去找你們,而不是你們來找我」。在武漢押往哈爾濱的火車上,周小明主動與干警說話,「聲音洪亮」,種種表現,充滿解脫的意味。

  周小明的年齡與譚曉林、劉招華等毒梟相彷,但經歷完全不同。比較起來,文質彬彬的周出身更好。他曾是「創業奇才」、武漢十大傑出青年和全國人大代表,但後來他利用製藥企業董事長的身份販賣咖啡因38 噸,使自己成為「藥變毒」的典型代表。這種類型毒販的特點,公安部禁毒局鄧明說,「他們有合法身份,不易被發覺;他們倒賣毒品,又打破了其他販毒者從境外偷運、私種、製作加工毒品的慣例」。

  記者◎程義峰

  以企業的名義

  1995年左右,剛過30歲的周小明成為7個公司的最高決策者,但他的公司就像一個吃多了的胖漢一樣,消化不良,步履蹣跚。

  「實際上,1997年後周小明的生意就在走下坡路。」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分局緝毒大隊負責人甘仁學說,「他的事業成於『規模』也敗於『規模』。」全面出擊「攤大餅」的經營方式,在企業經濟向縱深發展時,資金危機馬上就顯露無遺。到1998 年,周的公司已經負債纍纍。知情者說,那時候來公司討債的人不少,每次都由門衛通知,周「躲到其他同事的辦公室、廚房甚至廁所裡」。

  為了尋找資金,周小明決心進軍利潤豐厚的製藥行業,與同濟醫科大學合作成立了武漢同濟藥業公司,公司成立那天,同濟醫學院唐幫春回憶,「很熱鬧,有市裡的重要領導出席」,同濟方面也將該公司視為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基地。但雙方的合作並不愉快,「最初同濟和周小明分別以知識產權和資金入股,但周小明的資金鏈出問題後,雙方若即若離。」唐幫春說。

  到1998年初,周小明不得不尋找其他生產基地,這一次由黃陂區政府牽線,同濟藥業與舉步維艱的國有製藥企業武漢市第六製藥廠(以下簡稱六藥廠)實現合作,黃陂區看中的是「同濟」的牌子,對周小明十分熱情。湖北省報一位記者表示,當時黃陂區政府不僅先後7次幫助解決兼併過程中的問題,而且由政府出資 26萬元辦理資產劃轉等有關手續,然而積極促成之下,雙方合作釀出的卻是一杯苦酒。

  六藥廠在很多人眼裡,顯然是一個受害者。甘仁學說,「黃陂區政府,還有六藥廠,都被騙了」。據他介紹,雙方合作之前,六藥廠尚可養活退休工人,還能開工生產幾種藥品,其中生產的「感冒通」系列產品聞名全國。但被兼併後,周小明並未兌現當初的投資承諾,生產陷入癱瘓,「93%的工人沒事做」,在崗工人的工資也難以保證。六藥廠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到2002年,「累計有20個月的工資沒有發放」,儘管武漢市區離六藥廠只有一小時車程,但「周小明幾乎從不去廠裡」,這導致六藥廠的數百名職工多次到市、區兩級上訪。

  最終六藥廠一紙訴狀將同濟藥業告到了法院,在公司主要領導外逃或被捕的情況下,同濟藥業似乎沒有其他選擇。對該案進行協調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周冬莉回憶說:「當時雙方的合作已經完全擱淺,同濟藥業沒有主事的人,對雙方的調解只用了一個月時間,黃陂六藥廠與同濟藥業便不再有法律上的任何關係。」

  然而,據記者調查瞭解,從2000年起,六藥廠已經成了周小明手裡的一個「幌子」。周開始利用藥企董事長身份來編織自己的毒品網路,經營毒品生意。這一年春天,周小明聽公司保安說,河南漯河的王振平想買咖啡因,價格很高。陷入資金煩惱的周小明授意公司銷售經理李祿荷「可以試試」,李便從廠裡提出了50 公斤咖啡因,賣給王得5000元(合10萬元一噸),過了幾天又賣給王100公斤。周發現這生意「來錢快」,於是專門做起了倒賣咖啡因的生意,至案發時,售賣量超過38噸。

  涉毒空間與低端消費

  周小明購買咖啡因的來源,鄭國義說,比較固定的是四川樂山中西藥業公司,這是一家定點的國有製藥企業。四川省公安廳禁毒總隊隊長黃建華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據我們瞭解,這個企業生產、加工大量的咖啡因,但都是國家批准的,是合法的,問題全出在銷售環節上。就是有的買家用虛假證明非法購買,鑽了空子。」李祿荷落網後供述,因為河南方面的需求量很大,2001年3月,他與副手曾慶江持同濟藥業無效的咖啡因購用證明複印件,找到樂山中西製藥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任光華,聯繫購買咖啡因,任光華請示當時的代總經理和主管銷售的副總並獲同意後,開始大量賣給同濟藥業咖啡因。

  被「鑽空子」的不止樂山中西藥業公司,記者瞭解到,咖啡因是國家管製藥品,但有關部門管制中的漏洞為毒販們提供了巨大的犯罪空間。同濟藥業一名供銷人員交代,到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批的時候,只需提交上次產品已用完的單據以及重新購進的申請書,這些內容都由周小明、李祿荷口授,填多少,怎麼填,十分隨意。武漢大學醫學院教授陳金和說,按規定,咖啡因只能持購買證明原件正本購買,「但是,有的銷售單位僅憑購買證明的複印件或傳真來的購買證明就大批的銷售。甚至有的銷售單位只要購買單位一張咖啡因購買證明,買多少都行。」

  顯然,醫用精神藥品原料市場的混亂無序,是滋生這起毒案的溫床。令甘仁學一直想不通的是,「近於停產的六藥廠每年生產所需咖啡因僅幾百公斤,但該廠卻辦出了每季度購買15噸咖啡因的購買證明,如此大量的進貨量沒有引起主管部門的絲毫懷疑。」結果,同濟藥業分17次從樂山等地進貨38.5噸。李祿荷等人將這批貨存放在漢口一個租來的貨倉內,然後與河南的史炳忠、王振平等人聯繫,讓這些二級經銷商將咖啡因運回河南加工、銷售。

  「咖啡因被列入受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範圍,目前我國咖啡因的合法生產大於合法需求,流入非法渠道的情況較為嚴重。」國家公安部禁毒局的鄧明介紹說,「公安緝毒部門巳破獲多起境內外販毒分子互相勾結,把咖啡因走私出境到金三角地區的案件。」

  鄧明說,咖啡因是對人類起作用最快的毒品,身體的每一個細胞,包括大腦,都會在幾分鐘之內吸收它。「在市場上,咖啡因是一種低端毒品,吸食多為民工及城市低收入者。」而哈鐵警方在偵破周小明案時,發現在內蒙古的巴盟、山西的高平、河南的漯河等一些毒品的重災區,吸食的毒品都以咖啡因為主,購買者只需花 1元到5元錢就能在食雜店、菜市場買到。咖啡因還有另外的用途。四川省公安廳禁毒總隊隊長黃建華說:「我們在掃毒時,發現很多人將咖啡因摻雜在冰毒和海洛因裡吸食。」

  遲到三年的結局

  武漢同濟藥業最先被公安機關拘捕的,是公司銷售部經理李祿荷。事情過去三年多,甘仁學仍可清晰記起當時的場景。他說:「李祿荷中等個頭,顯得稍胖, 40多歲就已經禿頂,他是周小明的忠誠的執行者。」落網後,李祿荷立即供出了周小明。機敏的周得到消息後馬上就消失在警方視野之外。

  周案被稱為現實版《黑冰》。一直跟蹤這起案件的甘仁學評論說:「整個事件的發展比電視劇更曲折、更有戲劇性。」三年中,專案組早已解散,數十名涉案人員被判重刑,如果不是今年初的一個來自武漢的舉報電話,周小明的逃亡還將繼續。

  2002年,在一段時間的查找未果後,哈鐵警方的干警離開了武漢,隨後的三年中,周小明的下落幾乎成了一個謎。武漢警方的辦案人員說,2002年,警方曾安排一些消息靈通的「線人」幫忙找周小明,剛開始還有點線索,但幾個月後周小明的消息就完全沒有了。警方估計周已逃往外省。

  事實上,周小明一直隱藏在武漢,先後住在幾個賓館和兩所大學,而且先後整了四次容。鄭國義說,戴眼鏡是周小明的最大特徵,案發半年後,周在陸軍總醫院做近視眼矯正術。後來還做了一個切眉手術,將粗眉變細。相應地,鼻子、口型也有了改變。因怕警方發現,周小明還辦了三個假身份證。

  周在逃亡期間做的最多的事,除了鍛練身體,就是翻看有關法律書籍,瞭解案件審理過程。用周的話說,「調整心態、勇敢面對,最終解決問題」。後來,周小明瞭解到湖北惠輝藥業藥廠搞工程,公開招聘總設計和採購,待建廠房在監獄內。這個工程似乎可以同時給周帶來生活費和安全感,畢竟房地產、製藥,這些對於周來說都是輕車熟路。但周小明應徵成功後不久,就被一位神秘的匿名人士舉報。

  據警方介紹,落網前後的周小明其實十分矛盾。一方面,周顯得悲觀,知道不可能永遠這麼逃下去,「總有一天要到案的」,就堅持通過慢跑來鍛練身體,因為周「有嚴重的胃病,怕不能撐過漫長的審判」。而另一方面,周又很自負。被捕後,他還不忘展示自己「傑出青年」的本色,甚至請管教人員替他約記者,為他寫自傳,聲稱「保證暢銷,不會比海岩的差」,按他的想像,「說不定有製片人買劇本,改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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