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春市公安局的遭遇
2002年 3月15日,雷明因電視插播被警察及警察召集的人抓捕到長春市清明街派出所。他們先對雷明進行搜身,又把雷明身上僅剩的200元錢搶走。而後由二個警察把雷明架了出去,沒等到門口,就看見有很多人手裡拿著麥克風攝像機,要對雷明進行採訪,卻被警察們一一推開,不准採訪。
警察們把雷明架到車上拉到長春市公安局,又將他拖到一個擺放著鐵老虎椅、電棍、塑料袋、大鐵桶、電爐子房間裡,像是一個酒店的包房,比較陳舊,沒有暖氣,好像早已不經營了。雷明被抬到鐵老虎椅上,雙手被反背著,兩腋窩卡在椅背上,用一條牛皮帶從手銬中間穿過,經椅子腿的橫穿上繞上來,其中一個警察氣急敗壞的用腳猛踹手銬,才將牛皮帶扣到極限,雷明痛的幾乎昏了過去,汗水濕透了全身,身體已絲毫不能動。其中有個姓高的科長誹謗法輪功,雷明大聲制止。姓高的科長像氣炸了一樣,瘋狂的奔雷明衝過去打了他一頓嘴巴子,打累了才停手。這時又過來兩人把雷明上衣扒開,褲子脫下,露出生殖器和大腿,同時電擊雷明的脖子,嘴,大腿、胸部、生殖器、肛門,使雷明痛苦萬分,慘叫不止。直到電棍沒電就又將電棍充上電。
時又換了兩個警察用塑料袋套住雷明的頭,緊緊不透一點空氣,致使他憋得要嚥氣了。接著又拿來一個扁頭螺絲刀在電爐子上烤,然後再往雷明的脖子上燙,燙的肉皮脫落。
而且警察們還用一個大鐵桶套在雷明頭上,用一根大鐵棍使勁的敲,達到了震耳欲聾的地步。 他們同時還用一個木棍的一端插在肛門上然後另一端卡在椅背底部的橫樑上,再用電棍電擊肛門,使雷明更加苦不堪言。
大概過了四、五個小時,由於雙手被強力拉抻,雷明右骼膊已經脫節了,右小臂呈紫黑色,像殘廢了一樣悠蕩著,雙手腫的像饅頭一樣,手指粗了二、三倍。
這樣,雷明一直在鐵椅子上呆了四天四夜。然後又被送到鐵北看守所。
雷明等15人被長春市法院開庭審判
雷明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六個多月後,長春市中級法院要對3月5日直接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審判。2002年9月18號,警察們架著15名法輪功學員進了審判庭。
走在前面的法輪功學員剛到審判庭就高喊「法輪大法好」,後面也同時喊「法輪大法好」。審判庭裡坐了300多人,法警把法輪功學員推了出去,法輪功學員被施以高壓電棍電擊。又一次到審判庭時,一些法輪功學員還是喊了「法輪大法好」。第三次到審判庭時警察捂著法輪功學員的嘴不讓喊。法輪功學員剛要辯護時或剛說了幾句話,話筒就被強行拿走了。2002年9月20日,法院應該再次開庭,但害怕聽到「法輪大法好」,所以他們直接把判決書送到看守所。15名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對判決不服,在10月20日上訴到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審判長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屬終審判決時法輪功學員知道已經不給上訴的機會了。
雷明在吉林監獄遭受各種酷刑迫害
2002年10月25日,雷明被送到吉林監獄,在那裡受盡了精神的折磨和肉體的摧殘。雷明的體重從100多斤降到60、70斤。由於長時間坐板,臀部坐破了,坐出泡、坐出血、坐出繭子。
2004年11月,雷明呼吸困難,生命垂危,被送到醫院。因病情嚴重獄方才給他辦了保外就醫。雷明從監獄回家是被人背回去的。因長期的殘酷迫害,30歲的雷明年紀輕輕的雙腿就被致殘,目前已肌肉萎縮,不能行走,生活也不能自理。
此照片中雷明脖子上的疤痕是長春市公安局惡警用燒紅的螺絲刀燙傷後又用電棍電留下的,此照片是時隔兩年雷明出獄後拍攝的。(文中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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