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器官移植成功案例越來越多之後,近廿年來佛教界開始了長期的辯論,究竟該不該贊成器官移植。持贊成意見者,也引述了佛經中的故事,作為自己理論的根據,最常被引用的就是佛陀割肉餵鷹、捨身飼虎的故事,認為捐贈器官是慈悲的行為表現,是行菩薩道。
但是這樣的「慈悲」理論似是而非,因為修煉是有層次之分的,一般民眾豈能與釋迦牟尼佛的修煉狀態相提並論?如果活著的時候都做不到「破除身見」、「割肉餵鷹」,那麼在斷氣之後,神識尚未完全離體之時,又怎麼來得及修到「捨身飼虎」的菩薩境界?不能量力而為,如果於移植器官過程引發嗔恨之心,不但影響自己的輪迴去向或得度超生的機緣,更對接受器官移植者有害。
真正的慈悲,是在修煉成為高級生命後才能呈現的狀態,那是不分貧富貴賤、無差等的悲憫,對於受病痛之苦的人慈悲,對亡者也一樣慈悲。佛教經典中從沒有說治好別人的病是慈悲。因為人生的一切病痛都有其因果業力關係,諸佛菩薩不會任意改動這樣的因果關係。既然佛教徒相信臨終的過程對亡者來生的升墮有著極重大的影響,那麼在此關鍵時刻,當然要給亡者最好的提升條件。如果為了另一個生命,而在亡者將死還未死絕之際,置其魂魄去向於不顧,立刻割取器官,這哪裡算得上是慈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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