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我的黨性保證,我沒打人!

作者:天人 發表:2006-04-1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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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媒體最近報導:3月28日下午,一名北京律師受11名天津當事人的委託,與他們前往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辦理立案手續。其間,這位律師指稱他在該院的立案大廳裡遭到了該院行政庭庭長的毆打,並有多人在場可以證明。

事件緣起一件非法拆遷的事實。當北京的律師上法院要求立案時,一開始,接待法官找藉口刁難,後來被律師的執著逼急了,竟放狂言:「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說不立案,就是不立案。」。而且還指著鼻子跟律師說話(律師說:他的手距離我的鼻子大約只有兩厘米左右),後來,氣急敗壞,狗急跳牆,隔著桌子用右手向律師揮出一記勾拳,律師一側身,沒打著。最後乾脆一把抓住律師的衣襟,同時用右手掐住律師的脖子。律師感覺頓時無法呼吸,腦袋一下子就蒙了。當有人把法官拉下來後,律師的脖子上已留下了清晰的紅印。

事情發生後,這位北京律師曾多方投訴,但兩週的時間過去了,卻沒有得到天津方面任何說法。有法院工作人員證實,北京律師被打時,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的一位院長就在現場……目前,北京市律協已經啟動了相關的維權程序,並於上週向天津有關方面發出徵詢函,瞭解此案的詳細情況。此事也受到了網友的密切關注,受害律師在網上發帖回覆時寫道:「他可以打我,但請不要在法院打我,更請不要在我履行職責時打我。他這麼做,讓我感覺打的不僅僅是我,打的是法律。而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說的太好了!法官與律師本是法制天平的兩端,彼此平等又相互制約。但在大陸的「法制」環境裡,律師實際上處於弱勢地位,而法官則是強的不得了。你要是跟法官狼狽為奸、沆瀣一氣,他對你客氣得很,但要是想替人民辦點實事,侵犯了他的利益,等待你的就是謾罵和拳頭了。在這個拆遷的事件中,法官之所以不願立案,就是因為有他的利益在裡面。在他的思維裡,法院是他的大本營,更是他的「家」,律師到他的「家」裡找麻煩,就等於擅闖「民宅」,他理所當然要進行自衛反擊了。天津法官的這一魯莽舉動,其實反倒證明他是一個率性的人,是勇於展現自我本來面目的人,儘管有點囂張與猖狂。

事發後,這位法官可能感到了社會輿論壓力的巨大,向媒體宣稱:我以我的黨性保證,我沒打人!哈!黨性!我看是「狼性」吧!你說你沒打人,那就是北京律師 「誣陷」你了,你應該馬上起訴他!就在自己「家」裡告他,多方便呀。何必搬出黨性賭咒發誓,像個受了委屈的孩子,任其詆毀自己的名聲。據我分析:北京律師不可能無中生有,在場的那麼多群眾也不會給他集體做偽證。(由於當時場面混亂,律師撥打110求救,當地派出所給出的案件受理告知書也可作為旁證。)因為風險太大,不值得去冒。法官說沒打人,應該是在撒謊。由於事情鬧得太大,他若承認打人,則恐怕自身難保。這與中共在蘇家屯集中營盜取法輪功修煉者器官的罪行曝光後,一概否認的做法如出一轍。俗話說:有什麼樣的師傅就有什麼樣的徒弟。在中共狼圈裡豢養出的狼崽身上繼承了「狼性」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他們闖到人間假扮成人,也不過是一隻披著人皮的狼。所以,做出一些禽獸舉動也就不足為奇了。

又是違法拆遷,又是律師被侵犯,我們不由得想起了現在被中共逼得有國難報、有家難歸的高智晟律師。代表國家法律行使權力的法官做起事來卻像個流氓無賴,既然如此,門外挂的「人民法院」的牌子不如寫成「土匪法院」更為合適!這就是大陸自我吹噓的「法制社會」和自我標榜的「太平盛世」嗎?我看全國人民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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