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鐵賣唱被罰」 引發「街頭文化」之爭(圖)

發表:2006-07-30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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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名叫「林皇名將」的網友在某論壇上發表帖子,講述了他在地鐵站唱歌被罰款的事情。上百網民立即發帖回應,從而引發了關於上海街頭文化的大討論。

流浪歌手甘林地鐵賣唱被罰 網友力挺

「林皇名將」自稱甘林,昨天(26日)下午,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在蓮花路地鐵站看到了這個24歲的流浪歌手。雖然有了前一次被罰的經歷,單薄瘦小的甘林依然沒有放棄,他坐在地鐵通道口彈吉他演唱,不過剛唱了一首歌,就被軌道公安勸阻。

相關部門表示,根據《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地鐵賣唱是不允許的,街頭文化需控制在合法的範圍內。甘林回憶了自己被罰的經歷。那是7月中旬一個悶熱的夜晚,在地鐵漕寶路站南出口,流浪歌手甘林坐在地鐵口,沉醉在自己的音樂中。行色匆匆的路人中偶爾有人停下腳步,丟下一兩元硬幣。

「剛剛唱了十分鐘,一名公安和一名保安出現了,不讓唱,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罰款5元錢。我才剛剛賺了3元錢。」甘林在天涯社區這樣描述自己的遭遇,「不過我不會就這麼放棄的……」

甘林的帖子立即獲得了上千點擊率,上百名網友跟帖發表看法。很多網友都認為,甘林實現了他們心中對音樂的夢想。有些網友表示下次如果遇見他在地鐵唱歌一定去捧場,並期待能在上海看到更多的街頭文化形式。

名叫dieluker的網友認為,「敢出來唱就挺有勇氣。人們都走得太快,感動也只是一瞬間,其實,哪裡都是唱歌的舞臺。」而一些愛唱歌的網友,都表示願意加入流浪歌手的行列。名叫「為什麼要等」的網友表示「願意免費和林皇名將一起去唱歌,不為賺錢,只為表達,只為喜歡歌唱。」

「這是一種表達夢想的方式」,甘林覺得和很多網友有相同的感受。甘林的老家在雲南,17歲那年,他帶著21元錢隻身去了北京。從群眾演員做起,開始了3年在劇組做場工的經歷。劇組沒有工作的時候,甘林經常到北太平莊的地下通道唱歌。

從北京到廣州,從雲南到上海,他干了十幾份工作。「這些工作僅僅是為了生存,不是生活。」終於,甘林辭掉了工作後,再次拿起吉他,坐在上海的地鐵裡開始唱歌。雖然每次唱歌都會遭到制止,但甘林說自己不會放棄,他還準備聯繫網友,組建一個樂隊演唱。

甘林的遭遇引起了網民對上海街頭文化的討論。街舞、塗鴉、吉他手、流浪畫家……這些似乎已經成為國外街頭文化的象徵。那麼上海的街頭文化該在哪立足?

而上海地鐵運營公司相關人士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及《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凡是在地鐵內賣唱、乞討以及其他未經允許的經營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公安部門相關人士也認為,嚴禁地鐵裡賣唱的原因更多的是出於安全的考慮,賣唱易造成圍觀,尤其在地鐵運營高峰期,容易造成擁堵現象,同時也影響市容。該人士表示,「這是一個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關係。街頭文化需要尊重,但是關鍵是你的舞臺在哪裡,是否影響到別人的利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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