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18歲女子孫巾雲和19歲的男子張全歡,去年八月中在縣城的來吧足療室離奇死亡,張全歡伏屍在足療室附近的悅來河旁,只有腳在水裡,孫巾雲的屍體則在河裡撈起。事後灌南縣公安局很快將案件定為跳河自殺。
死者出事後第二天家屬去殯儀館看了屍體,死者孫巾雲的父親告訴記者,女兒全身是傷,右腿斷了,滿嘴是血,身上還有遭蹂躪的痕跡:「胸部到胳肢窩都是手指印,手膀皮都沒有了,所以判斷是遭強暴。」
而張全歡後腦殼破碎,全身是傷,他的母親孫中英說:「後腦打了個洞, 頭頂破皮,小膀子斷了,手臂和膝蓋都沒有皮了。」
而據孫巾雲家人說,在飯店打工的女兒根本沒有自殺傾向,與張全歡事發前數小時的手機簡訊通信還在約第二天出去玩的事情。之所以去足療室,是應一個在足療室那裡打工的女朋友之約去玩,但事後家屬找到這個女朋友詢問,她非常害怕,說如果給老闆知道,會被打死。
張母也認為兒子絕不會自殺,她說當晚聽見兒子半夜接到電話出去:「 我聽到電話裡那個小女孩叫他快去。問為什麼呢,他沒跟我說。但我聽到我兒子問手頭有沒有錢,那女孩說沒有什麼錢, 他出門前還在家拿了四百塊,那錢(發現屍體時)還在我兒子的褲子口袋,後來給公安掏走了。肯定不是自殺,他高高興興的,不愁吃不愁穿,怎麼會尋死呢?」
事件發生後,在灌南縣縣城引起很多議論,有人稱行凶者是公安部門及政府高官的兒子,也有人說當晚聽到了呼叫聲,記者致電女死者生前打工的飯店,服務員說: 「議論是不少,也有人聽到聲說有人叫。(公安有沒有來過調查?)當時來過,就問她幾點下班,有沒有來上班。他們已經查清楚了說是自殺。(相信這個說法麼?)這怎麼好說呢?他說是就是咯。」
家屬不接受公安局沒調查清楚就稱兩人是跳河自殺的結論。在往縣政府討說法的時候,被公安毆打。死者孫巾雲的父親說:「來了幾十號人要拖我們去公安局,我說你們公安局不問這個案子了還找我們幹什麼。我的女婿兒子都挨打了。」
記者星期五致電灌南縣公安局刑警隊詢問,回答是:「孫巾雲的案子不會告訴你的。(是凶殺案麼?)不是凶殺案!告訴你。(結案了麼?)你要問這個事情,請你不要打電話來,我們不會告訴你的。」
孫、張兩人的屍體至今仍在殯儀館,家屬堅信死因有疑點,不同意火化,張全歡的嫂子說:「他們催我們簽字。家裡不同意。他說是河裡淹死的,問為什麼有傷,他說摔的,河裡哪裡能摔成這樣,再說摔的傷和打的也不一樣呀!」
兩家人先後到連雲港市,江蘇省政府上訪,更曾四五次前往北京上訪,不但被截訪,至今沒有結果。
家屬也求助於媒體,數家報社的記者前去採訪,都沒有報導。記者致電一位曾到灌南實地採訪的江南時報記者,他說至今沒有具體證據證明他殺,反而警方相關的材料和解釋,的確能證明是自殺,然而他表示要經過報社批准才可以進一步披露細節。在投書無門的情況下,家屬只有上網求助。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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