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和世界銀行聯合發起了一項新倡議,即《追回被竊資產倡議:挑戰、機會和行動計畫》,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追回被腐敗的領導人和官員所竊取的國家資產,並將這些資產用於發展項目投資。倡議一經發出,率先表態的就是以「銀行保密」制度而聞名於世的瑞士。
據BBC新聞的報導,瑞士外交部於倡議的第二天發表聲明,表示願意與聯合國和世界銀行合作,共同幫助發展中國家追回被腐敗官員所竊取的國家資產。聲明說,瑞士政府和銀行業不會為被竊取的國有資產提供避難所,瑞士將通過透明而有效的操作,確保那些資產不進入瑞士的銀行金融體系,並通過恰當的方式將這些資產返還其所屬的國家。BBC報導說,瑞士是第一個在《追回被竊資產倡議》上簽字的國家。
一直以來,因嚴格的「銀行保密制度」可能藏匿非法所得而廣受詬病的瑞士如此積極地表態,自然引起了相當大的關注。畢竟,腐敗官員所竊取的國家資產大部分都流向了瑞士,完善的銀行保密制度為這些髒錢提供了最好的庇護所。除了腐敗官員所竊取的國家資產,其他非法收入比如黑錢等等也都因為「保密」而流向瑞士。瑞士這次的表態意義重大,對於那些貪官來說,瑞士銀行將不再是固若金湯的保險箱了。其實,瑞士不僅僅是簽個字而已,它已經開始著手這一工作了。日前,它分別返還了前菲律賓獨裁者馬科斯所侵吞的5億美元資產和奈及利亞前總統阿巴查的6億多美元。
瑞士率先簽字表態自然會有積極的影響,最起碼對聯合國的反腐敗工作是一個積極的支持。聯合國於2003年制定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積極關注各國的反腐敗鬥爭,並敦促反腐間的國際合作,其中就提到關於「非法資產」的問題。不過,目前成效不是很明顯,G8集團仍然有4個國家沒有批准這一公約——即加拿大、德國、義大利和日本。此外,國際經合組織成員中,也有許多國家開展離岸銀行業務(跟瑞士的銀行類似,離岸銀行對客戶的資料進行保密),都沒有批准反腐敗公約。
腐敗資產的基本流向,就是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到發達國家。除了瑞士,還有美國等發達國家都有藏匿非法資產的記錄。從某方面來說,這些國家接受這些資產對該國家來說也是有一定好處的,所以,瑞士能率先表態已經產生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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