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國家機關數十個部委聯合在北京舉行「反腐敗展覽」展出自2003年末中共「十六大」以來,被挖出中共黨內「大毒瘤」——省部級腐敗分子,展示了中共一黨獨裁、腐敗難以阻擋的歷史必然性,一些嚴重腐敗的省部級官員,引起了海內外的廣泛矚目。種種跡象表明,在過去5年來間,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在一定範圍內繼續在擴大氾濫,腐敗違紀違法案件居高不下的嚴重態勢。而中共黨內認為:「特別是中央決定開除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的黨籍和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充分表明中共黨懲治腐敗的決心。」但中共一黨獨裁執政的現實,將永遠難以改變對黨政和這個國家一體化腐敗制衡、近60年的生態環境。
2007年7月5日、9月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旗下《檢察日報》及中共廣東省委南方日報旗下《南方都市報》(分別見兩報《陝西省原政協副主席龐家鈺被拉下馬》、鄢烈山《情婦起義:21世紀的中國傳奇》等文),披露陝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被「11名情婦」聯手「起義」、「首席情婦」五年多奮力舉報「驚動中央」被拉下馬的世紀經典、腐敗傳奇故事。此前,還出現山東省濟南市人大主任段義和以非常暴力手段——爆炸來鏟除情婦的驚天大案……
● 中國第一貪長期逍遙法外
在被例「16大」以來,其中最早於2002年就被中國審計發現,總計達300億左右的中國第一腐敗案——高嚴曾任中國國家電力公司法人代表、黨組書記才顯山露水暴露於全中國。但至今5年多過去,中國第一腐敗案——高嚴依然沒有任何結果,生不見人,死沒有任何音訊。高嚴從人間蒸發……
高嚴第一中國腐敗案,在2003年末,被中國審計首先發現。2004年6月23日,中國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披露了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任期審計結果。審計報告稱,在1998年——2002年期間,該公司損益不實情況嚴重,累計少計利潤78億元。更為嚴重的是,因為決策失誤該公司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及金額78.4億元,其中因個別領導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擅自決策造成的損失或潛在損失32.8億元,佔42%,高嚴個人亂批、亂用資金達 100多億。從而揭示中國第一貪審計證實的黑幕。
● 無法建立黨政生態環境
最近中共公開資料顯示:「16大」以來(「16大」於2002年11月8日召開),中共查處了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曾任吉林省省長、中共雲南省委書記、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振漢,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福建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等16位省部級官員違紀違法犯罪腐敗。但據不完全統計,中國黨政腐敗此五年時間絕非只有這16名省部級高官,其中2004年爆發的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國家國土資源部長田鳳山、湖北省省長張國光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省部級貪官未例如此此展覽數據。
據中共不完全數字顯示,2003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萬多人。2004年,處理各級腐敗分子超過20萬人。2005年,11萬多名黨員受到不同程度處分,約佔黨員總數1.6‰。2006年,9萬多人受到黨紀處分,佔黨員總數1.4‰。據不完全總計:「改革開放」近30年,中共約有被抓住、總數超過500萬黨政幹部因腐敗被處理各種各樣公開的處理或治罪判刑。最近的2006年,中國共查黨政企商業賄賂案件10883件,涉案總金額 37.66億元。這表明,中國獨黨、自己監督自己、沒有生態環境制衡之下的執政在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存在著嚴重、難以遏制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問題。以下是中共「16大」以來中共高官腐敗的不完全統計:
● 腐敗高官令世界震驚
2002年 6位
石兆彬,福建省委副書記,2002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劉知炳,廣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秦昌典,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玩忽職守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鄭光迪,交通部副部長,2002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高 嚴,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2002年9月失蹤,2003年11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雙開」。到2007年末,超過5年時間、至今沒有任何結果。
朱小華,光大公司董事長,2002年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 7位
田鳳岐,遼寧省高級法院院長,2003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叢福奎,河北省副省長,2003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李嘉廷,雲南省長,2003年7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程維高,河北省委書記,2003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撤銷正部級待遇。
王雪冰,中國銀行行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
王懷忠,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
麥崇楷,廣東省高級法院院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 8位
柴王群,雲南省委宣傳部長,2004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潘廣田,山東省政協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劉長貴,貴州省副省長,2004年4月,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徒刑11年。
吳振漢,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2004年6月因違紀並涉嫌犯罪被「雙開」。
劉方仁,貴州省委書記,2004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鐘麓,浙江省副省長,2004年8月,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阿曼哈吉,新疆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因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
張國光,湖北省長,2004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005年 13位
李達昌,四川省副省長,2005年1月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張 凱,廣東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撤職。
劉克田,遼寧省副省長,2005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張恩照,中國建設銀行行長,2005年3月因涉嫌犯罪辭職,正在審查。
張宗海,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05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王昭耀,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職。
王有傑,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9月因涉嫌受賄被「雙開」。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呂德彬,河南省副省長,2005年9月因買凶殺妻被判處死刑。
陳維席,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職被撤職,降為正廳級巡視員。
王厚宏,海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違紀被終止人大代表職務。
田鳳山,國土資源部長,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韓桂芝,黑龍江省政協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劉金寶,香港中國銀行副董事長,2005年被判處死緩。
2006年 8位
丁鑫發,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徐國健,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2006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侯伍傑,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3月因涉嫌受賄被起訴,此前已被「雙開」。
王守業,海軍副司令,2006年4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劉志華,北京市副市長,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墮落被撤職立案審查。
何閩旭,安徽省副省長,2006年6月因涉嫌腐敗被「雙規」。
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2006年9月因涉及上海社保資金案被立案檢查並免職。
杜世成,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原書記,2006年11月被「雙規」。
2007年 4位
劉維明,廣東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嚴重違紀」,被「雙開」。
龐家鈺,陝西省政協副主席,2007年7月被「雙規」。
段義和,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2007年8月9日,因犯爆炸罪、受賄罪、已被執行死刑。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二審已執行死刑。
荊福生,中共福建省委傳部長,2007年9月14日,因受賄罪766.75萬元,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資產。
● 中共特色「養二奶」
據中共聯合「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展覽」16位貪官數據不完全顯示:自中國十六大以來,中央累計查處嚴重腐敗的省部級以上官員16名,平均每年3名,而這些巨貪的「落馬」大多與色、賭、洗錢三大基本方式有關,九成包養情婦,與地產商「權錢交易」以及「權色交易」腐敗最為突出。
以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振漢、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武龍等來說,「以色為貪」成為官員犯罪的主要動力之一,在最近公開展覽的16名巨貪中,有近9成(14名)包養情婦,有的甚至包養多位情婦,如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還有被執行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不僅長年包養情婦,而且與情婦生養一小孩,犯下重婚罪。
情色權錢交易,成為中共高官腐敗深入的第一「突破口」。21世紀以來,由於中共獨黨的全球性「特色」,高官腐敗的「情色權錢交易」成為權力膨脹、國富民窮時代的一個顯著特色,且高官腐敗軌跡越來越呈隱秘化和智能化、權力化。據2000年廣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員貪污受賄案件顯示,100%的貪官包養「二奶」。而「買官賣官」「期權腐敗」「以權謀錢」等最腐朽腐敗手段,已成中國高官像擁有MBA管理的「二奶團隊」那樣明目張膽的以最腐朽的手段,來演繹21世紀「中國特色」的黨政新腐敗。陳良宇腐敗,操縱的腐敗資金之大、可抵一個中小國家的財富。
2007年,「情色權錢」在中國政界創出令全球為之震驚的兩大奇案:一則是,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不惜以絕對暴力——爆炸來清除情婦;另一則是,陝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被「11名情婦」聯手「起義」、「首席情婦」等五年多奮力舉報「震驚中央」而拉下馬,創造了中國乃至全球「情色腐敗」的舉世經典,刷新了國內外黨政腐敗世紀新奇的記錄,被稱為《21世紀的中國傳奇》、登峰造極。
● 國家生態環境比天大
世界上第一富裕的北歐五國挪威(21世紀以來,連續排名全球排名第一。2006年人均國民總收入59590美元)、瑞士(排名第二)、丹麥(第三等)、冰島、芬蘭等國,反腐敗不用重典,如芬蘭對腐敗犯罪的最高刑罰為有期徒刑四年,有中國公民無不擔心的問「那有官貪污腐敗千萬元、億元怎麼辦?」而北歐諸國根本就沒有任何可以拿到或得到著麼多錢的渠道(就是搶銀行也無法在一處銀行得到1000萬元之巨的現鈔)。
為什麼中國的重典之下反而反腐敗效果不理想?而北歐國家不用重典,卻反而把廉政建設搞的有聲有色?關鍵是北歐國家建立了一套完整、全面的反腐敗的生態環境。從國家、社會體制上來說:首先是人民權力的「議會」監督,接著是政黨的監督,專門機構的監督,最後是「社會輿論」的監督和公民的監督,這五位一體的從立法到執政,從社會到公民,從黨派政治到專業執法,覆蓋了整個國家、社會的所有過程,尤其是輿論監督和公民監督,標誌著「權力人」和「執政者」、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天然制衡關係。執政者的公共權力,必須在陽光下運行,陽光下運行,就難以有黑暗、陰暗面就無法不暴露在陽光之下——這是人類大自然誰都無法抗拒的規則。
當今世界法制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制衡,像自然生態環境一樣的天然制衡,只能將國家引向公正與進步,對國家正常化有百利而無一害;而缺乏相互牽制、沒有這種天然制衡的環境,卻只能讓生物鏈斷裂,進而讓土地、山水,植物、生物、動物等等環境惡化,失去大自然那旖旎、大好春光。
「政治局」體制非法合法?
中共政治局體制、中共黨體制,永遠與國家體制悖論。政治局體制,與國家公民有什麼干係?又符合國家的什麼法律?
全球「法制國家」唯一的中共「政治局」特色體制,決策、製造了中國近60年歷史上、中共黨86年來的十數次「路線鬥爭」、「三反五反」「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等人類最為悲慘的天災人禍。這說明:中國「政治局」最高決策體制、絕對壟斷獨霸的最高決策,有其必然的國家與執政黨歷史性、災難性的漏洞。
話要從兩端了講。一個國家的政制,有他必然的「合法」條件和環境,中共自「暴力革命」時期創黨設置「政治局」、一直延續超過70、80年間的這種「政治局」政制值得歷史性質疑。因為這個國家是人民的國家,而絕非一個黨的國家。人民的國家要有絕大多數公民「舉手」許可的「合法性」;而黨國,則不需要公民舉手,只要大多數黨員「許可」就可以成立。這是黨與國的「分水嶺」。若要說當時(1949年之前)、當年中共黨創建的「政治局」是黨的機構,那沒有什麼合法與否之分,因為它在野。然,歷史跨國近60年,將一黨之政制又原班照抄到一個「法制國家」之上,「政治局」體制就未必合法。不實行「法制國家」則已,實行 「法制國家」,卻「暴力革命」的政制依然近60年?真是「人民當家作主人」嗎?
最最「法制國家」、歷史源頭的是:一個黨,只有7200萬黨員,卻決定了一個國家整個12億多公民之間的「國家大事」,怎樣履行「合法」「公正」的國家與公民的法則?怎樣讓公民與這個黨的「意志」殊途同歸?怎樣符合一個國家公平的法制人人平等、「公正」原則?因之:就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的十數次「路線鬥爭」、「三反五反」「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及國家主席、等等的歷史性災難。新中國歷史上最大天災人禍,十數次「路線鬥爭」、「三反五反」「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等等全是「政治局」決策的結果,是沒有制衡、沒有法制、沒有一切遊戲規則。昨天、上世紀中葉的黨派體制,延續不變的成為今日 「法制國家」的當然體制?
制衡,是人類、大自然界唯一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沒有制衡,人類何以繼續?中國最頂級政制的「政治局」體制,跨越中國80年、60年、100年既沒有所謂中共黨黨內的任何制衡環境,也沒有中國國家的任何制衡環境,中國連「三反五反」「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千千萬萬個人頭落地等等都根本、源頭無奈,還真能建立起一個正常國家、反腐敗的生態環境?
原題目:中國「第一貪」逍遙法外—— 從「16大」以來16位省部級高官看反腐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来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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