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移民案件處理律師梁勇事務所日前表示,每年年底來臨之際,移民局都會發出要求移民盡早提出I-131(回美紙)的通知,今年也不例外。移民局在通知中表示,由於到了年底的旅遊旺季且節假日諸多,建議移民最好是在10月底前提出回美紙及其它相關旅遊文件的申請。對於要求再次提出回美紙的申請人,移民局允許在舊回美紙到期前的120天內,提出新回美紙的申請。
梁勇事務所指出,在綠卡申請中,不正確的出境和入境,會導致等待處理中的I-485遭到拒絕。因此移民應該在以下情況下,注意做好旅遊入境文件的準備。
其一,申請人僅有I-485等待審理的身份,而沒有其它有效簽證(例如工作簽證、學生簽證、交流學者簽證等有效留美身份),出境美國前必須要先向移民局提出I-131表格申請,等收到移民局簽發的回美紙(Advance Parole)後才能離開美國。
如若在沒有收到回美紙的情況下先行離開美國,會導致無法入境美國,甚至I-485遭到拒絕。
第二類情況是申請人在I-485等待審理的同時,還擁有有效留美的工作、學生、交流學者、公司經理等等身份。
若是確定回美入境時留有I-485申請收據原件、有效護照、以及護照上還未過期的有效簽證(主要是針對大陸移民),申請人無需申請回美紙,憑藉原有簽證就可以再次入境。
但是對於擁有有效留美身份,但護照上是過期簽證的持有人(主要是針對大陸移民),則需要兩手準備。若是申請人擔心出境後在海外再次申請簽證被拒簽,可以在美提出回美紙的申請,批准後在境外再次提出簽證申請,儘可能使用簽證回美。萬一境外簽證申請遭到拒簽,再用回美紙入境。
第三,在I-485等待審理期間,申請人若沒有使用回美紙,又在境外申請或更換另外一種簽證入境,雖可以成功入境,但等待中的I-485申請會遭到移民局拒絕。
移民律師別強調和提醒所有I-485等待審理的移民,勿用其它簽證或更換簽證回美。雖然對於使用不同簽證回美,移民局和海關仍然同意入境者新簽證和留美時間的合法性,會「放行」。但這一新身份入境會表示,原來提出的I-485綠卡申請自動放棄,而遭到移民局拒絕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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