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澳法輪功學員狀告廣東省政法委書記陳昭基案在紐省高院再次聆訊,鑒於一週前中共前遼寧省長薄熙來被紐省高法缺席審判敗訴後,陳紹基案的結 果尤為惹人關注。由於被告陳紹基被訴後一直不回應,原告方向法庭遞交缺席審判申請,希望法庭沿用薄熙來案的範例,對被告作缺席審判。開庭時由於澳洲司法部 的介入,使該案變得非比尋常。
據悉,定於上午9時的聆訊,在應對法庭時,原告意外發現澳司法部代表律師出現在法庭現場,向法官提交了一封中領館給司法部的信,並向法庭提請作為第三方來幫助法庭對這個案子作出決定,由此法庭決定將案件的審理延後二週,於26日重新開庭聆訊。
律師:司法部介入是尋求干預缺席審判
原 告的律師安爵拉.凱特(Angela Kate)步出法庭後接受採訪表示說:由於被告陳昭基在2006年2月在澳洲被起訴後,一直沒有任何回應。按照澳洲紐省的法律,被告28天內應給出回應, 否則原告可以申請缺席審判。但是今天她感到吃驚,澳洲司法部的律師出現在法庭上。她說:「司法部不屬於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他們的出現是尋求干預缺席審 判,司法部的律師收到中共使館的一封信,並當場遞交到法庭。我們原告沒有得到複印件,所以我不能就此信回應。但是我要求法庭出示一封書面原因,講明司法部 為何尋求干預。法庭決定11月22日會有書面回應。這樣我們就可以根據此作回應。」
律師:申請缺席審判是符合澳洲法律的
對陳昭基有無可能有豁免權,律師表示說:如果這是一個普通案件和人權侵犯無關的 話,陳昭基有可能被豁免,但陳昭基違反的是國際人權法,所以他不能被豁免。我的信條是法律系統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每個人都有權使用它。)她有信心該案 的成功,她認為原告的的申請缺席審判是符合澳洲法律的。
原告法律助理:中共害怕欲阻審判
原告的法律助理凱麗接受 採訪時表示:今天我們提交對原告的缺席審判,但是沒想到,澳洲司法部長派了律師想介入這個案子,阻止我們缺席審判,司法部長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到中共大使館 給了司法部長一封信,並將信件遞交給了法庭,而且向法庭提出作為第三方來幫助法庭對此案做出決定,而原告方並不知道信的內容。凱麗說,很明顯中共非常害怕 我們提出缺席審判,上個星期薄熙來被缺席審判後對中共當局震撼相當的大,所以他們想通過一切辦法來阻止陳紹基案。但由於被告不敢來應訴,中共也不敢派代表 來,因此,中共就通過給澳洲政府壓力,讓司法部長出面來阻止這個缺席審判。她表示下次開庭時,法庭將討論訴訟案原告在遞交傳票的過程中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同時討論澳洲的司法部有無權力介入此案。
陳用林:這個案子很明顯已經上升到二國關係問題
就中共在這個案子施加怎樣的壓力,記者採訪了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他表示澳洲的司法部介入陳紹基案,派代表律師前往法庭,而不是寫一封信給法庭,一定是中共政府對澳洲施加了有史以來最大的壓力,連起訴江澤民案中都沒有出現過。這個案子很明顯已經上升到二國關係問題。
這 次薄熙來被缺席審判其實是意義非常大的一個案子。中共心虛又愛面子,不願意出庭或是派代表出庭,對各類海外訴訟案不理不睬,薄熙來澳洲被判敗訴,這對於迫 害法輪功的直接領導人和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來講,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和震懾,他們都將無法逃避歷史的審判。而且薄熙來案的結果,說明法輪功已經得到澳洲主流 社會的認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慘絕人寰的迫害已經得到主流社會的廣泛同情。這對法輪功學員和反對中共專制統治者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鼓舞。
陳 用林認為正因為薄熙來案影響太大了,引起中共獨裁政府相當不滿。如果這次陳昭基再面臨同樣的命運,那以後中共派出來的官員被缺席審判的就會更多,那以後兩 國關係還怎麼處理,所以中共一定會以此要挾澳洲政府,比如說中斷澳中關係或者以取消自由貿易協定、讓澳洲的經濟利益受很大損失等等,迫使澳洲政府在陳紹基 這個訴訟案上讓步。這種以放棄澳洲公民的利益,其實是澳洲政府對中共的屈從。
陳用林還表示以中共的一貫做法,薄熙來案的結果也會給中共駐堪培拉大使章均賽和悉尼的總領事邱紹芳帶來麻煩,對他們以後繼續升任有一定的影響。
原告:澳洲司法系統應堅守法律尊嚴
原 告之一法輪功學員謝焱表示自己因為信仰,向人們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所二年零三個月,期間遭受許多殘酷的折磨。開頭兩天她被吊銬在監 房鐵窗上長達48小時,只能腳尖著地,之後三天,每天都被這樣吊銬18小時。折磨還包括長時間被捆綁、強迫進食、精神洗腦和每天被強迫勞動16個小時等 等。後有幸被營救到海外,她希望運用澳洲民主社會的法律,將陳紹基這些積極忠實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官員告上法庭,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她希望澳洲的司法 系統不要屈服中共的高壓,堅守法律的尊嚴,秉持像薄熙來案中的公正做法,對被告陳紹基作出缺席審判。 她說:「我們會繼續走下去這個案子,還有很多朋友幫助我們這麼去做,還有很多正義人士幫助我們把這個案子進行下去。」
據追查國際資料 顯示陳紹基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64名,居全國第八。2006年2月陳紹基率團在 澳大利亞訪問期間被法輪功學員現年78歲的李副英和法輪功學員謝焱以酷刑罪告上紐省高等法院。高院曾先後幾次聆訊,陳紹基一直沒有回應。
陳紹基是不是像薄熙來一樣被紐省高院缺席審判,澳洲司法部的介入對該案的走向如何,請留意後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