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湧對中央社記者指出,0本案於十月三十一日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過程還算順利,辯方所提證據明顯佔優勢,控方證據則顯得不足,希望法院能據此公平判決,還張一公道。
王湧指出,全案可望在一至兩週內判決,目前由於張一健康不佳,已申請取保候審,也盼望能得到公正處理。
王湧說,本案關鍵在於,張一擔任董事長的棗之禮公司,實際是張一出資,出資證明一應俱全。而名義上的合夥人,也就是控告張一"侵佔"的譚玉群、孟艷和孫凡瑞,是以"打借條"的方式借了一些錢給張一,按照中國大陸的公司法,這種方式不能算是出資,所以他們不能算是公司實質的股東。也因此,他們以公司股東為名控告張一"侵佔",依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此前,史中興曾經指出,他在大陸經商投資已經十多年,一九九七年與妻子張一在新鄭市成立河南省三力食品有限公司,後改為河南省棗之禮實業有限公司,由張一擔任董事長,史中興為執行董事,公司業務不斷發展,至二零零六年十月資產達到人民幣數千萬元。
二零零四年初,張一為擴大企業生產,在新鄭市孟莊鎮洽購古棗園六百多畝土地,計畫註冊成立古棗園農業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為了符合中國大陸設立內資公司的規定,張一找了在鄭州東方企業擔保公司任職的朋友孟艷,以及孟艷的友人、河南富邦公司董事長孫凡瑞任掛名股東。
二零零六年七月,孟艷為了孫凡瑞的另一家公司:河南張弓酒業有限公司向商丘信用社貸款三千萬元,要求張一用上述古棗園土地擔保兩千萬元。
可是在取得貸款之後,孟艷卻把全部的貸款金額分兩次轉到她所在的東方擔保公司帳戶,而沒有用在張弓酒廠的項目上。
孟艷的所作所為被張一發現後,張一要求撤回擔保或把貸款還給商丘信用社以免違法,但為孟艷所拒,孟艷且更進一步的於當年十月份透過其嫂譚玉群,控告張一"職務侵佔"。於是張一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左右向河南省檢察院舉報孟艷騙取貸款的事實。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張一在新鄭返家途中,突然遭到重大車禍,顱腦骨嚴重凹陷,七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胸腔積水,醫院三次發出病危通知。經過救治,張一雙目視力偏盲,視、腦神經挫傷,需要接受長期治療。然而撞她的人是誰?到現在沒有破案。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鄭州市公安局在上海以張一涉嫌"職務侵佔"為由將她刑事拘留,並將張一帶返鄭州。
史中興指出,全案之所以發展到這種地步,主因孟艷與孫凡瑞在鄭州市有綿密的公檢法關係網。孟艷曾任鄭州商業銀行一個支行的行長,孫凡瑞的一個叔叔孫鄭生,是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院長,另一個叔叔孫景國是鄭州市政協秘書長,他們連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領導人,在複雜的權錢關係下,顛倒全案黑白,"實際犯罪的人逍遙法外,無罪的人卻遭關押",讓人心寒。
史中興於六月十五日帶著兩個孩子返回臺灣,他說,"這次回來臺灣就像逃命,如果回到鄭州,說不定什麼時候又會被這些人扣上什麼罪名,到時候全家真的家破人亡,冤案永遠不能平反。"
更有甚者,大陸新華社河南分社記者陸歡,因為報導這件事,而於今年六月二十日中午下班途中,突遭四名男子毆打,造成她的腿、手、臉、肩膀多處受傷,膝蓋積水,無法正常上班。當時四名男子聲稱:"你再亂寫,就弄死你",顯然是一起暴力報復記者的惡性事件。然而,警方僅對指使者孫凡瑞進行"誡勉性談話",全案在河南引起軒然大波。
中國政府官方的"中國網"報導了這起涉及台商的無法無天事件,並且質問孫凡瑞到底是何方神聖,"他的背後究竟是一把怎樣的保護傘?河南到底有沒有基本的法治和秩序呢?"
史中興希望本案能得到中國大陸高層重視,能公開、公平、公正調查,還原事實真相,將真正犯罪的人繩之以法,盡早讓他的妻子保外就醫,並且還張一清白,讓台商都能安心在大陸作生意。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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