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幹部公寓房"變臉"
據瞭解,早在2006 年,青島消防支隊利用營房改建的時機,在青島市四方區籌建了該公寓樓。當初的指導思想是,切實解決多年來未曾解決且常年工作在基層的幹部的住房問題。 2007年初,公寓樓建成。該公寓住房共120套,最小建設面積的約有90平方米,最大的約150平方米,同一地段的房價均價為8000千/平方米。以最小戶型計算,每套房產市值超過70萬。獲得上述房產只需交納20萬至30萬不等的"保證金",而交納"保證金"的範圍卻耐人尋味。通過比對兩份青島消防支隊下發公寓房分配方案,記者發現,2007年6月11日,武警青島市消防支隊發布了青公消﹝2007﹞127號文件(以下簡稱"127號文件"):關於下發《支隊幹部公寓房分配方案》,明文規定:房分配人員範圍僅為支隊機關、市內四區、嶗山大隊在職現役幹部。四個月後,青島消防支隊於10月22日又下發了青公消【2007】275號文件(以下簡稱"275號文件")--《干警值班公寓分配方案》。此方案不但未把原被排除在外的"兩區五市"候補入列,反而在原地域範圍內將同年七月份新招收的大學、部隊院校畢生劃列入分房範圍之例。公寓的名字由"支隊幹部公寓房"巧妙的變成"干警值班公寓"。
據多名知情人士反映,"127號文件"下發之後,青島消防支隊的"兩區五市"即平度、即墨、膠州、膠南、萊西、城陽區、開發區等7個大隊、中隊的無房幹部一片嘩然,反映至武警山東省消防總隊,曾被總隊紀委以書面形式對此方案叫停。"275號文件"更引發了廣大基礎幹部的強烈不滿。
"同樣的幹部,不一樣的標準。我們扎根基層、工作20多年且軍齡、職務、級別等各項指標均符合2000年6月中央軍委發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要求的廣大無房幹部至今遲遲不能解決住房問題,而市區新進的大學生,比如支隊領導的孩子孫某、康某等,職務都不到正連級,特別是康某,2007年7月份才畢業入職,同年10月就分到了房子,難到在基層辛勤工作了20多年的副營級以上的幹部對單位的貢獻還不如剛剛畢業的學生?"多名接受記者採訪的基層幹部表示:"青島消防支隊如此分房不公平。"青島平度區公安消防大隊金指導員說,論工作和業務能力,他絕不遜色於任何一名同級別的幹部,今年還榮立了三等功。就是因為身在基層,從未獲得過分房資格。像他這樣無房的基層幹部還有很多。
驚聞預付二百載"租金"
武警青島市消防支隊為何將上述7個大隊的幹部排除在外?為何將"支隊幹部公寓房"改名為"干警值班公寓"呢?
9 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青島市消防支隊。門口警衛告訴記者,沒有預約不能進去。記者隨即與青島市消防支隊孫支隊長取得電話聯繫並說明來意,孫支隊長告訴記者,自己不在辦公室。房子已經分完了,方案是經過黨委研究並報上級黨委批准的,不要管這事了。後告訴記者可找分管的馮副支隊長瞭解情況。而馮副支隊長告訴記者,自己今天輪休。
下午,經其上級部門青島市公安局宣傳處聯繫,記者再次來到消防支隊。見到了馮副支隊長。
馮副支隊長告訴記者,公寓不管是叫"幹部公寓房",還是叫"干警值班公寓"都是一樣的。上級批的就是"干警值班公寓"。支隊機關幹部在沒建干警執勤公寓之前,沒有宿舍,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不利於應對大型緊急事件的集結。
"這些房子不是分配的,都是租用的,產權屬於支隊。"馮副支隊長在談話中多次強調該批公寓房的性質,"租金按每平方米1.2元/月計算,待租住者退房時,再將租金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返還個人,房子收回支隊。"記者多次詢問每套房子所交保證金的數額,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答覆。據部分幹部反映,每套房子都要交20萬元以上。記者粗算了一下,如果按每套房子90平方米計算,20萬元可以租住近200年。
在記者的要求下,馮副支隊出示該批公寓房完整的"租憑協議"。協議僅是加蓋單位公章和"租住人"簽名的一張A4紙,內容即無租憑的價格與期限,協議的名稱卻赫然寫著"青島市公安消防支隊住房分配協議"。
該協議在條款中規定,"調出機關、轉業幹部的住房應當退回"。但據瞭解,現實操作中並沒有落實執行,至今沒有退回一套房子。對此,馮副支隊長解釋說,轉業幹部如果在地方沒有安頓好,就不會讓其遷出,也沒有規定時間期限。調出機關或市內四區到其他大隊任職的已經分到房子的幹部,因家屬沒有地方居住,只有讓他們繼續住著。
儘管武警青島市消防支隊"干警值班公寓"分配爭議不斷,但仍然按既定方案如期完成。目前,一些"租"到房子的市區幹部正在忙著裝修,一些未"租"到房子的基層幹部不斷上訪。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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