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國家虐待致死

作者:艾未未 發表:2009-03-01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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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了不得,又一次將混淆和掩飾撕碎,事實緩慢呈現,無辜受害者的亡靈得到些許的安慰。

在鋪天蓋地的聲討和質疑之下,雲南省檢察院最終認了以下事實。嫌疑人李蕎明的死因,不再是地方政府和公安局偽造的由於"擅自娛樂"類是於"玩撲克"的"躲貓貓",或是"瞎子摸魚"引發的"意外撞牆死亡"。不再是"沒有瀆職和失職,公安沒有責任"。不再是區域沒有安裝攝像探頭。而是"李蕎明系看守所內牢頭獄霸毆打致死""錄像設備損壞"。經管始終是支支吾吾語焉不詳,在李蕎明的死因問題上,一臉無辜的政府和公安不再表現強硬繼續蒙事了。道理很簡單,警察和監獄是國家的一部分,公民李蕎明是在喪失了人的基本權利的狀態下,死在國家司法機關的掌控中的,對於他虐待致死,國家要負全責,因為在中國是沒有另一個"獄霸"的。不要再裝傻,無恥真的是無疆嗎?熱衷於兔首鼠首的鳥人們,人頭是可以這麼玩的麼。

還不清晰的事實是,那個為了弄點結婚錢,在山上砍了幾棵樹,二十三歲的李蕎明,公安局拘留監禁,怎麼就會被蒙上眼睛毆打致死,如此暴力和仇恨真正是出自何處,如此被國家掩蓋的反人類的罪行,它的存在的制度土壤是什麼,如此罪惡在怎樣廣泛的範圍內存在,還有多少公民冤死在公檢法執法犯法的黑暗中。

在中國的監禁、牢獄中普遍存在著刑罰和虐待,在公開的 "修理"之外,許多是由"牢頭獄霸"配合實施的。有多少監獄就有多少"牢頭獄霸",他們是寄生於司法、處罰、監禁中最為陰暗、殘忍、持久隱蔽的秘密,是邪惡的專制司法強制手段中令人難堪的罪行,是國家權力對公民實施暴力的灰色空間。

喪失倫理道德的權力控制與喪心病狂的暴力施虐是同心同德的。孫志剛、楊佳、李蕎明,難以計算,無辜的,在法律的名義下含冤死去的人們,今天討回了一點公道,是你們的不幸,網民的良知、信念和堅持,維護了還活著的他人的權利和尊嚴。

附:

躲貓貓事件死者父親質疑看守所警察參與串供

東方早報記者 於松發自雲南昆明

2009年2月12日,24歲的雲南玉溪男子李蕎明,死了。他是在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在押期間受傷死亡的。

昨日下午,雲南省檢方宣布李蕎明是被同監室在押人員毆打致死的。而在此前的15天裡,他的死亡,卻被晉寧縣警方描述成:與獄友玩"躲貓貓"娛樂遊戲時撞牆,撞死的。

李蕎明死亡的真相為何15天後才大白於天下?雲南省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劉小凱說緣於遇到了阻力。最大的阻力來自哪裡?面對媒體記者的這一提問,劉小凱多次張開了嘴巴,欲言又止,10秒鐘後,他答道:"最大的阻力是犯罪嫌疑人的串供。"

李蕎明死亡真相"遲到"15天,真的僅僅是因為犯罪嫌疑人串供嗎?通過對多日來媒體的相關報導與一些細節的再回憶,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視角與看法。

警方堅決拒絕

"目擊者"曝之公眾

李蕎明玩"躲貓貓"遊戲時撞死的說法,受到眾多網民質疑。2月20日,為平息質疑,雲南省委宣傳部"特事特辦",組織了"躲貓貓事件調查委員會",邀請了8名網民參與調查。

在調查中,"與李蕎明的獄友直接對話"得到了調查組的一致認同,而此舉被認為是揭開李蕎明死亡真相的關鍵因素。

但據王新雲等幾名調查員說,晉寧縣檢察院副院長韓紅兵以"網民調查員與看守所在押人員進行對話,需要依程序審批,否則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為由,拒絕調查員與李蕎明的獄友進行直接對話。

"既然都特事特辦組織網民進入看守所進行調查,為何與李蕎明獄友進行直接對話就不行了?"調查員的這一疑問,引起了網民的共鳴。

但晉寧檢察院依舊一直堅守這一點,稱這是制度規定,並多次強調,李蕎明的死沒有黑幕,他只是與獄友玩"躲貓貓"遊戲時受傷死亡的。

監控錄像有沒有?

前後三個矛盾的版本

李蕎明的死,監控錄像不會騙人。但晉寧縣看守所卻始終不拿出監控錄像,而在相關部門的表述中,有關這段監控錄像,前後有三種不同版本。

2月20日,調查組在看守所調查時,希望能查看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但看守所的人員表示"沒有",並解釋"看守所監控錄像的設置與內容都屬於保密,不能對外公布"。

此後,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表示,看守所沒有事發時的監控錄像,因為事發地位於天井的放風區,沒有安裝監控錄像。

昨日,有關這段監控錄像的說法又有了新的版本。雲南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楊建平稱,李蕎明案事發天井處的監控設備損壞已達半年,所以無法提供監控錄像。

死前警方拒絕家人探望

死後多次催促盡快安葬

李蕎明的父親李德發說,兒子死亡前後,晉寧警方的態度都令人生疑。

李德發說,今年大年初三,李蕎明因和村裡其他5個人到山上偷砍了幾棵樹,被晉寧縣森林公安抓獲。

2月3日,李德發和親友一起前往晉寧縣看守所,要求探望李蕎明,但沒有獲准。5天後,李德發接到晉寧看守所的通知,說李蕎明因顱腦出血被送往醫院搶救。到12日,李蕎明死亡。

李德發說,他在醫院看到兒子時,李蕎明已經昏迷不醒,"他頭部有傷有血,沒留下一句話,就離開了人世。"

"現在想來,可能在2月3日,兒子就被他們(李蕎明獄友)毆打得不行了,所以晉寧縣看守所才不允許我探望他。"昨日,李德發推測道。

"兒子死了,晉寧警方的警員多次來到我家,叫我們相信警方,認同兒子是玩娛樂遊戲時撞死的。"李德發說,但他始終不相信。

而就在雲南公安、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的12小時前,李德發說,晉寧公安與檢察院的人再次前往他家,"他們來的目的,就是叫我們快點把李蕎明的屍體下葬。但我不幹,屍檢報告不出來,我不會下葬我的兒子,那樣,他在九泉下會死不瞑目的。"

昆明兩年來疑仍有兩人

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

在新聞發布會上,根據兩名記者先後提出的兩個問題,呈現出來的事情是:除了李蕎明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一案外,近兩年來,昆明的看守所內至少還發生了兩起看守所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的案件。

"2006年晉寧縣看守所在押人員李榮林意外死亡,公安機關後來給予其家屬3萬元賠償,這是否說明晉寧看守所是否一直管理這樣混亂?"

"2008年,據說一人在昆明盤龍區看守所在押期間,非正常死亡,請發言人解釋下,這裡面是否也存在因牢頭獄霸施虐而致人死亡。"

對此,雲南省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劉小凱稱,2006年晉寧縣看守所是否真的發生了李榮林意外死亡案,他並不知情,"但如果這事存在,雲南檢察機關有義務,有責任進行調查。"

死者家屬還有很多疑問

昨日下午6時,早報記者致電李蕎明的父親李德發。此刻,他正身在玉溪的老家中,尚不知道這場新聞發布會,更不知道他兒子真的是被同監室在押人員毆打致死的。

知道兒子死亡的真相後,44歲的李德發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提高嗓門,連連問"這是真的嗎?"

之後,李德發平靜地說,當初他與家人根本就不相信晉寧警方的言論,他早就認為,兒子肯定是被同監室的在押人員打死的。

"我還有很多疑問,同監室在押人員毆打我兒子那麼長時間,看守所的人沒有直接或間接的參與嗎?兒子死後,晉寧看守所沒有與那些人(李蕎明同監室在押人員)一起串供,編造謊言嗎?"

李德發說,他是個農民,但他的疑惑依舊很多,他需要看的是證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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