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逃犯:北極圈斃傷眾騎警 身份成謎(組圖)

發表:2009-05-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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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Albert Johnson,堪稱史上最牛逃犯。為了抓住他,加拿大開始了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第一次動用飛機,歷時最久,環境最惡劣的追捕逃犯行動。整個追捕歷時8個星期,全部在零下40度的冰雪嚴寒中進行,追捕範圍進入北極圈,犧牲加拿大皇家騎警一人,重傷數人。

很多中國人都知道二王,那時候滿大街的通緝令。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當時中國第一次用賞金通緝逃犯。我記得好像是一千還是五百人民幣,這錢在當時是很不少了,可以買個幸福摩托車了。現在把二王捧得像個祖師爺。其實二王算啥?

上世紀三十年代初,在加拿大最北端的育空省(Yukon)和西北特區(North West Territory)曾經發生過加拿大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第一次動用飛機,歷時最久,環境最惡劣的追捕逃犯行動。整個追捕歷時8個星期,全部在零下40度的冰雪嚴寒中進行,追捕範圍進入北極圈,犧牲加拿大皇家騎警一人,重傷數人。嫌犯一人,負重80磅,仍然在雪地裡健步如飛,狗拉雪橇跑一英里,他就能跑兩英里,追捕行程一百五十英里。直到今天,關於嫌犯Albert Johnson的許多問題仍然是不解之謎。  

這是Albert Johnson的遺照。真正是"豹頭環眼,獅鼻闊口"  


Johnson用的Savage 99 .30-30槓桿步槍

關於Albert Johnson的來歷,至今無人知曉。據唯一在這次追捕中犧牲的騎警Edgar Millen報告說,當年Albert Johnson第一次來到西北特區的Fort McPherson的時候,他曾經和Albert Johnson交談過,注意到此人有明顯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口音。育空和西北特區當年是很多淘金者和皮毛商的夢之地,30年代的時候淘金熱已經衰退了,但皮毛交易到今天還是非常活躍,因為那裡出的皮貨是最頂級的。直到今天,當地的獵人仍然以出售皮毛為生,以海狸beaver皮為最,那裡的beaver是又肥又大,皮色光滑。那裡靠近北極圈,常年嚴寒,不肥不行啊!

一般白人在30年代去那裡的都是沖皮毛去的,所以一般都會申請一個trapping執照。說起這裡的狩獵,一般分兩種,一種叫hunting,一種叫 trapping。Hunting大家都知道是啥意思,就是狩獵,但只能是狩獵,不能下夾子,這裡狩獵不包括下夾子,跟中國兩個概念。第二種,就是捕捉,就是下夾子了。下夾子的好處就是能不傷皮毛,不像用槍打,一槍倆眼,皮就不值錢了。所以別看我有鹿皮熊皮,按皮貨商的標準,那都是不值錢的東西。加拿大狩獵和捕捉的都有各自的法規約束,要狩獵或者捕捉,就得有執照。

但令人感覺特別奇怪的是,Johnson卻沒有申請trapping執照。他只是跑到小鎮Alklavik當地一條叫老鼠河的河邊上,自己搭了個小木屋住下了。那是 1931年的7月。雖然沒有執照,但Johnson明顯還是從事捕捉的,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偷獵。至於為何不拿執照,一般認為是他不想或者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證或者被人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就是Albert Johnson這個名字,到今天大家也一致認為是假名。Johnson從事捕捉還有個線索,就是他曾經和一個華人皮貨商有交易往來,當年加拿大的華人從事淘金和皮毛生意的相當多。

到當年的12月份,Alklavik的皇家騎警接到當地一些獵人的報告,說他們的夾子經常被人為關上,而這樣的事情以前從未發生過。而且那人還把人家的夾子掛到樹上去,生怕別人不知道。當地的獵人圈子就這麽大,大家自然就聯想到新來的Albert Johnson。12月31日,兩名當地警員Alfred King和Joe Bernard就坐上狗拉雪橇去找Johnson問話。倆人老遠就看見Johnson的小木屋的煙囪在冒煙,自然有人在家。但不論怎麼敲門, Johnson就是不願意見他們。兩名警員商量過後,決定先回城搞妥搜查令,回頭再來。

兩天後,他們和另外三名警員一起趕赴Rat River的Johnson的小屋。跟上回一樣,不論怎麼敲門,Johnson就是不開門。這種情況下,King決定強行執行搜查令,踹門進去。就在門被踹開的一剎那,裡面的Johnson開了一槍,把King打傷了。短暫交火之後,騎警們決定扯呼,主要是不明小屋內的構造和情況沒把握短時間內拿下 Johnson,但最主要是因為同袍受傷,零下40度的嚴寒下人死得快。幾個人坐狗拉雪橇狗不停爪地跑了20小時,趕回Alklavik,算是把King 的命給救回來了。我跟個老頭說起這個,他說以前的人真是硬啊,犯人也硬,騎警也硬,真能扛,現在弄不出這樣的人了。你讓不管誰去零下40度的嚴寒裡待倆鐘頭試試看?  

追捕行動的頭號功臣"Wop" May

見血了,自然就有血海深仇了。騎警們捲土重來,這回是9個人,42條狗,包括幾個當地的獵人,還帶上了20斤炸藥。天寒地凍,炸藥都凍成了冰坨了。9 個人包圍了木屋之後,把炸藥捂在衣服裡化凍,然後弄上引信點上,扔到木屋頂上。一聲爆炸,木屋的頂沒了,整個木屋基本摧毀。大夥想,這傢伙就算沒烤成漢堡包,也是基本不行了,於是一擁而上。但故事要是到這兒就完了,就不會成為現今仍舊被世界各國歷史學者研究的案子了,Johnson也沒法成為加拿大歷史上最凶悍的逃犯了。騎警們沒想到的是,Johnson在自己木屋下面還挖了個地窖,房子炸了他還完好無損。騎警們剛衝入廢墟,他就從地窖裡沖外開槍。這回沒人受傷,但士氣受沈重打擊,騎警們落荒而逃。等再進去,Johnson已經跑了。

騎警們只得先打道回府。接下來的日子是嚴寒加暴雪,騎警們只能按兵不動,但在全加拿大懸賞一千加元緝捕Johnson。那時候一千塊錢不是一般得值錢,能買棟房子了。就是現在警察局懸賞,也不過是一千!許多本地獵戶和外地自認為高手的都要求參加追捕,就沖那一千塊錢。電臺也開始廣播這個案子,乃至後來開始電臺直播追捕進程。到了一月十四號,天氣稍微緩和一些,追捕隊才開始重新出發。追了了有半個月,總算順著腳印趕上了Johnson。這期間 Johnson 多次愚弄追捕隊,甚至順著腳印倒走,或者踩著動物的腳印走,躲到追捕隊後頭去。但那時候參加追捕的獵戶和騎警都有豐富的野外和狩獵經驗,這一招瞞不過他們。總算把Johnson圍在一個懸崖下,大夥亂槍齊發,但Johnson就在喘氣的瞬間開火,一槍打在騎警Edgar Millen的心臟,把他打死了。這又是個沈重打擊,可以想像當時追捕隊是有些亂了手腳的。因為Millen是最早跟Johnson有過接觸的騎警,對他的瞭解超過其他人,而且技能性能出眾。他死了,能不亂套麼?就趁眾人一片忙亂的時候,Johnson趁夜色居然背著80磅重的包袱和槍彈,爬上了身後如刀子般筆直的峭壁跑了!

大家只能化悲痛為力量,繼續追。但越追,大家越驚駭。 Johnson不但野外生存本領高強,體力出眾,還非常詭詐,除了能利用腳印故佈疑陣之外,還能在雪地裡健步如飛。有一段時間,狗拉雪橇每走一里,他就能走兩里,真非人也!還令眾人疑駭的是,為了避免暴露目標,Johnson從未生火取暖烤衣服吃飯。要是在夏天還好說,這可是在零下四五十度加風雪的天氣裡,一般人早凍死了!

加入追捕的人越來越多,Johnson也感受到越來越大的壓力了。追捕隊發現Johnson開始向育空省邊境移動,似乎有進入育空省老鷹河谷的企圖。因為那裡氣溫沒那麼低,並且水草豐美,動物也多。但要進入老鷹河谷,Johnson必須翻越Richardson山脈,但嚴冬下只有兩條被大雪封死的山道。領教過Johnson本領的騎警們也不敢怠慢,仍然派人把守山道入口,以防萬一。連續幾天都是暴雪,也沒有發現Johnson的蹤跡。但直覺告訴眾人, Johnson已經翻越了大山到了另一邊了。可是眾人看看陡峭的大山,結滿了嚴冰,能見度為零,追捕隊裡最有本事的獵戶試了一下,不行,說還是等開春再過去吧!山道那裡也被大雪封死了。大家雖然找不到Johnson,但也不太相信任何人能就這麼在飛雪裡翻過冰雪覆蓋2千多公尺高的大山。

沒幾天,一個印第安獵人從山道那頭過來了。他告訴騎警,在山那一邊老鷹河上游他發現了新鮮的雪鞋印,聽說了追捕的事情,就猜是那Johnson的。眾人抓狂的情形完全可以想像,絕望的騎警決定請加拿大的王牌戰鬥機飛行員Wop May出馬,駕駛飛機偵察山另一邊。Wop May在一次大戰中曾經戰功赫赫,擊落過德國的王牌飛行員,駕駛技術高超。戰後,他轉為商業飛行員,開闢了首條飛往加拿大北部偏遠地區的商業航線,由此揭開了北部大開發的序幕。

Wop May也是牛人一個,一戰頭號王牌"紅男爵"Manfred von Richthofen就是為了追擊此人的戰鬥機而飛入了協約國戰線一側喪生的。  
 
王牌飛行員"Wop" May

二月十四日,Wop May發現了Johnson的蹤跡。這傢伙還是用最老但最有效的辦法躲避追捕,就是踩著一群馴鹿的腳印走。加拿大北部的馴鹿都是群居的偶蹄類動物,一群動輒上千,到處遊走。一個人踩著它們的腳印走,地面追蹤的人真的很難發現。但有了飛機的Wop May從空中發現了Johnson,從而揭開了他的竅門。Wop May立即用電臺向地面追捕隊通報指引方向,眾人士氣大振,扑了過去。二月十七日,追捕隊在Wop May的指引下,在老鷹河谷將Johnson團團圍住。不知為何丟了雪鞋的Johnson拚命往河岸跑,可是跑不動了。包圍圈縮小之下,雙方開始交火。騎警決定勸降Johnson,派出一名有人身保險的騎警出去談判,結果被Johnson一槍放到,身受重傷。混亂中,追捕隊亂槍齊射,Johnson身中九槍才死。事後發現,這九槍都獵戶們打的。也不奇怪,獵戶們平時嚴寒裡出去捕捉狩獵,每一顆子彈都得見血,不然野外幾個月早就得餓死了,槍法自然厲害! Wop May趕緊用飛機把受傷警員送出去,又救了一條命。

經過對 Johnson的搜身,騎警們發現他身上竟然有兩千四百塊現金和一襪子金牙。當年兩千四百塊錢,可以在溫哥華最高尚的地段買個豪宅還有餘。1950 年代,溫哥華最高尚的地段的一個豪宅,也就不過是一萬塊錢,那還是戰後。現在,恐怕得上千萬左右!Johnson的80磅重的包袱,除了有如肉乾之類的食物外,還有衣服和鍋碗瓢盆,這傢伙可能就打算在深山密林裡開始新生活的!

過後的七十年裡,對Albert Johnson的真實身份的研究從未停止過。2006年,最後一名參加對Johnson追捕的人,一名騎警在加拿大去世,終年100歲。2007年,一群研究人員在徵得政府同意後,掘開Johnson的棺木,發現他的頭髮和鬍鬚竟然還完整無損。在取得DNA樣本後,相信Johnson的真實身份就會大白於天下。

好萊塢在1980年根據這個真實的故事,拍了電影,就是《Death Hunt》,但距離事實很遠,裡面Johnson被描繪成一個好漢,Edgar Millen也沒死,還放走了Johnson。但這個案子的起因,比如當初的報案人是否跟Johnson有私仇從而報假案等,一直未有定論。還有一個謎,就是整個追捕過程,Johnson從未開口說過一句話。

Regina的皇家騎警博物館裡至今還保存著Johnson使用的步槍,一把Savage 99。3030。

補充:這種零下4,50度跟穿羽絨服暖暖和和在太陽底下無風無雪地輕輕鬆松地玩耍可不是兩回事。當時是刮著暴風雪,能見度幾乎為零,無論是騎警還是 Johnson都受著煎熬,而且持續兩個月。特別是Johnson,騎警其實對他也很佩服,這種環境下逃亡能活下來就已經是奇蹟了,不用說還能游刃有餘,擊傷擊斃對手數人。Johnson的槍法也特別厲害,打遭遇戰基本是snap shot,就是舉槍就打,概略瞄準。打死騎警Edgar Millen那次,就是那樣,並且用30-30 lever action連續兩槍快速射擊,快得讓人聽得覺得他才開了一槍!最後的遭遇戰也是那樣,在對方數人射擊的情況下,仍然用snap shot擊傷一名騎警。最後擊斃他的那一槍是因為集中了脊椎致命。他野外生存能力也非常厲害,第一次有記錄的關於他的情況,是一名印第安人目擊他身背 200磅的大包袱,駝著一把30-30,一把.22。他能不用釘子,只用一把斧頭就能蓋個小木屋,那木屋至今還在!他逃亡中,為了不暴露目標,盡量不開槍打獵,而是下套子抓兔子吃,都活了下來。當年的騎警的野外生存能力也是非常強的,經常在野外騎馬或者雪橇巡邏,零下4,50度在野外過夜無非就是砍幾根樹枝,蓋個篷布,升個火就過了,幾乎沒有一個孬種。如果沒有WOP MAY的飛機,可能就永遠抓不住Johnson了。

来源:河北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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